核试验
核试验(nucleartest),又称核试爆,是为了军事研究和科学研究目的,对核爆炸装置或核子武器在预定条件下进行实际的爆破试验。不少国家在20世纪均发展出核武并进行试验,有关部门可透过这些试验去了解这些武器如何运作。其主要目的是:鉴定核爆炸装置的威力及其他性能,验证理论计算和结构设计是否合理,为改进核武器设计或定型生产提供依据;在核爆炸环境下研究核爆炸现象学和各种杀伤破坏因素的变化规律;研究核爆炸的和平利用等。它是一项规模很大、需要多学科、多部门协同配合和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科学试验。然而在历史上大部分的核试验中,多半带有政治上威吓的意味。
1、试验方式
大气层核试验
指爆炸高度在30公里以下的空中核试验和地(水)面核试验。核装置可用飞机或火箭运载、气球吊升等方法送到预定高度,也可置于铁塔或地(水)面上爆炸。大气层核试验便于进行大气中的力学、光学、核辐射与电磁波的测量,以及放射性沉降规律的研究,及时回收核反应产物,观测和研究核爆炸效应;但是,大气层核试验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放射性污染,且不利于保密。爆炸高度大于一定值时,可避免爆炸气浪掀起的地(水)面尘(水)柱与烟云相接,大大减少局部放射性沉降。直接在地(水)面或铁塔上进行核试验,核装置固定,便于测试,但由于烟云与地(水)面尘(水)柱相混,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局部环境污染。
高空核试验
爆炸高度大于30公里的核试验。其中,爆炸高度在100公里以上的亦称外层空间(或宇宙空间)核试验。试验用运载火箭将核装置送到预定高度实施爆炸。主要目的是:研究高空核爆炸的各种效应,如核辐射、电磁脉冲、X射线等对导弹弹头和航天器的破坏作用,为研制反导弹导弹或反航天器的核弹头和提高核武器的突防能力提供依据;研究高空核爆炸对无线电通信和雷达系统的影响;研究电子流在地磁场中的运动规律等。
地下核试验
将核装置放在竖井或水平坑道中爆炸的核试验。其爆炸效应的研究受到一定限制,场地的工程量较大,尤其是大当量试验困难较多。但封闭式地下核试验有其明显的优点:核装置位置固定,便于测试,特别有利于近区物理测量;受气象条件影响小,利于安全保密,可减少对环境的放射性污染;便于创造模拟高空环境的真空条件,研究某些高空核爆炸效应;还可研究核爆炸的和平利用,如探索开挖矿藏和制取特殊材料的可能性等。
水下核试验
用靶船、鱼雷或深水炸弹将核装置送至水下预定深度爆炸的核试验。目的是研究核爆炸对舰艇、海港、大型水利设施等的破坏效果,或进行反潜艇研究等。
计算机模拟核试验
自从1996年联合国通过《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之后,上述物理核试验由于条约的约束,在各个签署国家已经停止。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利用计算机技术模拟核试验由于不受条约约束;在签署国之间模拟核试验并没有停止。各国研究的方向、方法,要解决的问题等等由于保密,外界还不得而知。
2、曾经有核试验的国家
从1945年7月16日美国进行世界上首次核试验到1989年底,各国共进行了2000多次核试验。其中,美、苏两国核试验次数约占总数的80%。中国于1964年10月16日在*罗布泊核试验场进行了首次原子弹试验,1966年10月27日进行了首次导弹核武器试验,1966年12月28日进行了首次氢弹原理试验,1967年6月17日进行了首次氢弹空投试验,1984年12月19日进行了首次中子弹原理试验,1988年9月29日进行了首次中子弹试验。括号内为最近一次核试年份:
美国:官方统计1054次(不含亚临界核试验,下同),大多数在内华达试验场及在马绍尔群岛的太平洋试验场。还有10个测试发生在不同地点,其中在美国的,包括阿拉斯加的阿姆奇特卡岛、科罗拉多州、密西西比州及新墨西哥州。(1992年)
苏联:官方统计715次,大多数在塞米巴拉金斯克核子试验场及新地岛。还有几个测试发生在不同地点,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及乌克兰。(1990年)
法国:官方统计210次,大多数在撒哈拉沙漠。(1996年)
英国:45次,包括21次在澳大利亚领土,其中9次在南澳大利亚,其他包括在太平洋的圣诞岛。(1991年)
中国:45次,首次在*罗布泊的核试验场。(1996年)
印度:6次(1998年)
巴基斯坦:6次(1998年)
朝鲜:3次(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