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小区内“垃圾站”业主该如何物业维权?
科普小知识
2023-10-28 2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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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垃圾集中站”问题所在小区楼座之间挖了一个大垃圾箱(全小区仅此一个),小区里所有的垃圾车都在这里倒垃圾,再统一把垃圾用卡车拉走。成堆的垃圾就在楼下,冬天炉灰集中,粉尘满天,夏天就更惨了,臭气熏天,滋生蚊蝇,楼下住户更是不敢开窗。全楼业主与物业交涉,物业经理的答复是这是建筑工程问题,想要移走大垃圾箱必须全小区业主签字。
最好先查询相关的标准,这样才能做到有理有据。在《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中有如下规定: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m。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所以,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首先整个小区只有一个垃圾堆放点是不应该的。
另外,垃圾站与相邻建筑间距应不小于10m,同时应有不小于5m宽度的绿化隔离带。标准中还规定:“垃圾转运站外型应美观,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设备力求先进。飘尘、噪声、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转运站绿化率不应大于30%”因此lz小区这个垃圾点绝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建议lz与当地市容环卫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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