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民陪审员简要事迹
优秀人民陪审员简要事迹(一)
红岗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赵xx同志事迹材料
赵xx,女,48周岁,汉族,系创业集团龙丰公司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职工。2014年3月,经红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红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陪审工作中,我能坚决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两年来,我参与各类民事案件有470余件。在从事陪审员工作以来,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强化学习,提升能力。积极参加陪审业务的培训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各门法律,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陪审员实践中得以熟练运用。并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提高审判案件的能力。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我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相互学习,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我能依照自己的意志判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发挥对法官的制约与监督作用,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搞好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是积极发挥余热,坚定信念。因为喜欢法律,自己的业余时间也比较多,就经常到法院来帮忙。期间,发现红岗法院案多人少的现象普遍性存在,所以法官的工作忙不过来,在陪审之余,帮法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卷宗整理、归档及资料的填充等等,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更加体会了法官的辛苦,也更加坚定了做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信念和决心。
回顾两年的工作,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在各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有更多的困难来面对,我会更加努力,争取做一个更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优秀人民陪审员简要事迹(二)
高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马xx简要事迹
马xx,女,汉,1959年4月出生,黑龙江五常人,中国*党员,2011年1月退休于大庆市萨尔图区春雷小学校长职务。经市人大同意,2013年任大庆高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陪审刑少、刑事案件。近两年来,共参审112件。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积极自学法律专业知识及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相关知识,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这一岗位上熟练运用。
二、认真遵守司法礼仪,履行陪审职责。每次接到庭审通知,尽量提前到庭,阅读案件,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庭审中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忠于事实和法律,在思想上保持中立。在未成年犯罪案件庭审中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被告进行庭审教育,促其悔改,并激励其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积极做好法制宣传,传播法律知识。日常生活中自觉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知识,与少年审判法庭的法官们多次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在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司法需求、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进程方面尽一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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