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财产的债务人如何追偿
一、民法典对无财产的债务人如何追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没钱,可以追偿其他的债务人或者其他合伙人。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什么是债务追偿权
1、向人民法院起诉(前提是专利权过硬、侵权证据完整、侵权情况严重或被侵权损失严重);
2、向专利管理机关提请行政调处(权利人掌握了初步证据,并且侵权规模不大或损失尚不严重);
3、向侵权者发警告函(权利人掌握了初步证据,并且侵权规模不大或损失尚不严重)
根据上述内容的描述可以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因为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那么也是可以通过追偿其他债务人或者合伙人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害,所以大家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法律风险,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欢迎到当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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