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聚众打架算共同犯罪吗
一、临时聚众打架算共同犯罪吗
临时聚众打架也算共同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同时,我国《刑法》规定了聚众斗殴罪: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聚众斗殴的,行为人之间有共同的犯意和行为,依法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共同犯罪。
《*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共同犯罪要一起立案吗
共同犯罪是可以一起立案的。
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几个*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机关管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
(一)一人犯数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
(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共同犯罪是可以一起立案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共同犯罪的认定是按照共同实行犯罪行为来认定的。而且,共同犯罪案件的处理相对较为复杂,各个犯罪参与人由于情况不同,发挥的作用不同,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存在不同。如果各位读者需要关于共同犯罪方面的法律帮助,欢迎到当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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