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先生/小姐
乙方(承租方)先生/小姐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z市z镇正华苑座层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出租的物业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物业。
二、甲乙双方协定的上述物业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限为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止。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日前交付给甲方。租赁押金.租满一年租金每年递增元/月。
三、付款方式:①现金支付。②转帐支付,汇入甲方帐号为
镇银行的帐号.
四、租期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按月向物业管理处交付。物业管理费元/月。
五、物业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物业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
3.如需要出卖或抵押上述物业而须乙方退房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或在通知之日起以一个月租金代替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
六、物业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要转租第三人使用或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的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物业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物业,应提前二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2.中途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甲方将把租赁押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乙方逾期二十天未交租金或连续三个月未交清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将被视为违约自动退租。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乙方有享受房屋物业管理的有关权利,同时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
十、乙方在租期内有责任做好安全及防火工作,不得有违法行为发生,如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租赁者负责。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业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