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公允价值计量可靠性的思考
公允价值的应用,发源于上世纪80年代,繁盛于21世纪初。相对其他计量手段而言,在满足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方面,更能够在相关性和可靠性的会计信息质量上达成妥协。这一点在会计业界已形成共识。但是,自2007年开始蔓延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却将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推向风口浪尖。这一问题直接导致实务界乃至政界的做出激烈反应。2008年10月15日,欧盟已放松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日本同样正在考虑放宽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跟随其他国家的做法,藉以控制信贷危机的后续效应。而公允价值的主要力荐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也已经同意银行业的要求,可延后打销特定有价证券资产。
一、公允价值的概念和计量方法
自1998年开始,公允价值这一计量方法在我国经过长时间的争论与探索,于2006年2月终于得到了广泛的运用。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将公允价值作为一种会计计量属性,并在17项具体会计准则中运用了公允价值,占会计要素计量准则的比例高达57%。新会计准则基本实现了从会计收益到全面收益和经济收益,从收入费用观到资产负债观的转变。Www.11665.COm在账户制度和会计处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盈利数据、会计监管等方面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关于公允价值概念的讨论,即使各国在文字表达不够统一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概念在理论界没有太大的争议。2006年9月19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报告主体交易的市场上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为某项资产所能接受的价格或为转移债务所支付的价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会计准则的定义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似,只是作了“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进行交易”的补充。
概括起来,公允价值在三个准则中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它们都包含如下要点:
(1)两个(或多个)主体之间进行的交易是公平的、理性的; fasb用有序市场交易来表述不存在交易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
(2)它是缺少真实交易下的一种估计价格,是买卖双方意欲成交的现行交易达成的金额。
2.公允价值的现行计量方法。主要分为估计层级及估价技术两个方面,主要采用的有市场法、收益法或成本法。市场法主要指市场的价格信息,即在市场真实交易中可以观察到的相同、相似或可比的资产或负债的价格。如果在活跃市场上能够观察到这类信息,应尽可能用它来估计。收益法是未来投资(比如现金流量和盈利)通过折现转化为现值的方法。成本法一般是指一项资产的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为基础,作必要的调整(如使用中的资产已发生了物理、自然损耗和精神损耗,即应予调整)。
二、公允价值面临的质疑
公允价值自产生之日起,在实务界和理论界就一直争论不休。主要体现在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会计界与银行界的争论。
1.价值计量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手段客观上对金融危机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不能否认的。由于次贷危机导致金融机构损失,资产计价大幅下跌,市场出现非理性情绪,市场定位功能缺失。此时,公允价值计量的结果直接导致金融机构过分对资产按市价减计,造成亏损和资本充足率下降,进而促使金融机构加大资产抛售力度,从而使市场陷入交易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核减资本金—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对加重金融危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在我国,类似的情况同样存在。2007年的大牛市中,因为我国上市公司普遍的交叉持股情况,企业盈利水平大幅上升,如中国人寿一季度利润便被推升了39.06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当季净资产收益率的贡献高达39.47%;然而,在面临今年股市低迷的状况下,至今年三季度,相对07年末,中国人寿的公允价值损失高达50.4%。
2.公允价值导致信心缺失。虽然,会计理论界普遍认为,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来自经济生活本身的缺陷和问题,而不是公允价值这一计量手段。但是,客观上,公允价值在市场功能缺失的状况下,对于经济信心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会计是服务于经济的,站在宏观层面上讲,决定现代经济发展的很重要一个因素便是信心问题。这一点,不仅对虚拟经济,包括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样有着重要影响。
三、丰富公允价值计量手段的思路
1.增加公允价值计量层级
一般认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分为三个层级:第一个层级是在活跃市场上有相同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信息时,使用该报价信息所估计的公允价值;第二个层级是在活跃市场上没有相同但有相似的资产(负债)的报价,这种相似的报价可用来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但应当调整相同与相似之间的差异;第三个层级是在第一个层级和第二个层级的估计尚不可能时,则应用估值技术方法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
但是,针对在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的表现,准则制定机构可以考虑增加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即特殊情况下,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使用存在例外情况。这里涉及两个问题:
(1)特殊情况的认定。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应是特殊情况的认定主体。认定为特殊情况的应有较明确的界限,如通货膨胀率,经济增长率等指标,并参考实体经济中市场主体的交易状况,如市场不活跃或交易没有秩序等。其目的是对市场功能缺失有明确且透明的判断。如果市场出现非理性情况较严重,并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的健康,可以认定为特殊情况。此时,可以放弃常态下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般方法。
(2)采用新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会计主管部门建议市场主体可以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新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允许企业运用内部模型或假定条件来估算公允价值。这样将公允价值计量的主动权交给企业,但是具体的估价模型和假定条件的适用上,会计主管部门应有明确规定。估价模型和假设条件的使用应和经济环境的恶化情况成正相关变化。
2.丰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披露内容
由于市场发展成熟的程度不同,交易价格本身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公允价值计量必然在可靠性上天生有所缺陷。因此,企业在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应有理由告知投资人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具体的计量原因和背景。披露内容应包括:
(1)披露各项目交易价格的区间。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时点的概念。但是,公允价值本身强调的基础是交易双方在公平理性的状况下,意欲成交的现行交易所估计的价格。因此,长远来看,其应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但是基于会计分期的假设,企业需要按时点提供报表,披露出来的资产负债信息必然只是在某一个特定时点的计量特征。所以,尤其是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企业除了应当提供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所估计的公允价值外,还应披露在该资产或负债的存续期间或所属会计期间交易价格的趋势分布情况。披露的内容可以图形的方式表达出来,可以强调在该期间内特定项目交易价格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以及价格变化的主要原因及估计趋势。
(2)进行敏感性分析。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都要求企业披露敏感性分析,即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相关风险变量已经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化的条件下,对公允价值的可能变化以及对公司损益及所有者权益所产生的影响进行披露。例如,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敏感性分析比单纯披露其从名义价值或公允价值的做法更为可取。它考虑了利率、汇率等因素的变动对投资主体所持有的衍生金融产品头寸价值的影响。以此类推,对于其他资产负债项目,企业同样可以采取不同的估价技术和方法,在公允价值确定的各因素之间建立模型,对其进行敏感性分析。
当然,在考虑披露影响公允价值不确定信息的同时,也应考虑披露的成本和收益,披露内容不能过于繁琐,同时也不能泄漏企业的商业机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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