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调派制:一种思路
一、会计委派制的产生背景
上世纪九十年代,会计委派制成为中国经济领域的热点现象之一。为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根治会计信息失真、杜绝贪污受贿、避免国有资产流失,1998年1月22日闭幕的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改革会计人员管理*,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2000年召开的中纪委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工作报告》,都提出要进一步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把贯彻实施《会计法》同推行会计委派制结合起来。2000年9月,财政部会同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对试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自1998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和部门都相继试行了会计委派制,委派方式也不尽相同。从各地的试点看,委派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直接委派会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人员),主要是针对行政单位和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国有企业(如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二是对一些实行预算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试行会计集中核算;三是零户统管制度,主要是针对乡(镇)*下设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零户统管”制度;四是在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或总会计师;五是实行公司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六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账乡(镇)管(审、监)制度;七是对财政拨款的基建项目实行项目会计委派。WWW.11665.COm
从会计委派制的效果来看,在一些地区、一些单位确实产生了一些积极的效果,促进了会计管理*的改革,对一些问题的解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在一定程度得到遏制,在很大程度上堵塞了财务管理漏洞。而且,会计委派制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促进会计自身水平的提高。
二、会计委派制存在的缺陷
尽管会计委派制实施效果显著,但是会计委派制也并非是包医百病的良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特别是在以下几方面问题比较突出。
(一)会计人员水平、素质参差不齐,委派效果难以保证
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实施,会计委派制亦然。但在会计实践中,有些单位在没有合适人员的情况下,为委派而委派,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恶化了派出机构与受派单位(或部门)的关系。笔者认为,会计委派制中的人员特别是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政治素质必须要过硬,如果单位(或机构)没有合适的会计人员,则不宜推行会计委派制。会计上讲究“实质重于形式”,会计委派制也是如此。关键是要看委派的“实质”,而不是委派的“形式”。否则,就是实践中的形而上学。
(二)被委派的会计人员容易与受派单位形成利益关系
这是一个令派出机构颇感困惑的问题,其结果与会计委派制的初衷背道而驰。在委派初期,会计人员尚能保持客观、独立、公正,恪守职责。但时间一久,特别是在一些经营效益良好的企业中,有些委派会计觉得与受派单位的职工收入差距较大,往往会产生心理不平衡,加之受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拉拢腐蚀委派人员,派出机构(或部门)对委派人员又缺乏必要的监督,久而久之,委派人员就会逐渐与受派单位形成利益关系,甚至走到派出机构(或部门)的对立面,完全违背了会计委派制的宗旨。
(三)委派人员缺乏流动性
有些派出机构(或部门)对委派人员派出后,长时间不进行轮换,导致委派人员的积极性不能被充分调动起来,也无法保证会计委派制的长期效果。
三、会计人员调派制的提出
针对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一些单位提出并实施了一种新的制度——会计人员调派制。会计人员调派制是在会计委派制的基础上,强调会计委派制的刚性,并突出体现会计人员流动性的特点,避免派出人员与受派单位产生利益联盟,可以较好地规避会计委派制的某些不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人员调派制强调会计人员必须与受派单位的经济利益脱钩
一旦发现派出人员与受派单位存在利益联盟的苗头,必须立即进行调换。大家知道,从会计委派制度产生的背景可以看出,只有派出人员持有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会计人员失去了独立性,把自己的利益与受派单位的经济利益挂钩,就很难做到客观、公允。因此,保证会计人员与受派单位利益脱钩是会计委派制实施的前提。防止会计人员与受派单位形成利益联盟也是保证委派制效果的前提。
(二)会计人员调派制对派出人员的轮换时间宜短不宜长
究竟以多长时间为宜,众说不一。笔者认为,对派出人员的轮换周期宜掌握在1-2年的时间较好。如果时间太长,会计人员容易失去独立性;时间太短,不利于发挥会计人员的作用。实际上,这也是为防止会计人员与受派单位结成利益联盟。
(三)会计人员调派制强调派出人员的流动性
流动性是会计人员调派制与会计委派制的重要区别之一。派出人员如果长期不流动,会计委派制就会流于形式。会计人员任届期满的正常流动是必须的。会计人员的岗位与其它岗位的工作性质是有区别的,如果长期不流动只会增加这种制度的风险。因此,会计人员调派制对流动性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即:会计人员调派制强调派出人员的流动是必须的,不流动是不正常的。
(四)会计人员调派制强化了派出单位(机构)的主动地位,可以随时对不合格的派出人员进行调换
派出单位(机构)的这种主动地位不以派出人员的意志为转移,即会计人员对受派单位的选择权是十分有限的,这样也可以保证会计人员调派制的实施效果。
四、会计人员调派制的一个案例
下面笔者以某大学后勤集团的实际情况为例,说明会计委派制与会计人员调派制的区别。
某大学后勤集团于2000年6月成立,下设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交通客运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水电房屋维护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七个中心实体。各中心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后勤集团财务部负责办理后勤集团的会计业务。该后勤集团于2003年开始实施会计委派制,后勤集团财务部将七名财务人员派到七个中心实体担任报账员。这七名报账员由后勤集团财务部直接管理,他们的效益工资与七个中心实体的平均经济效益挂钩。会计委派制实行的第一年,报账员基本上都能够按照后勤集团财务部的要求办理报账业务。但是从第二年开始,由于各中心实体的经济效益不平衡,个别报账员产生了不平衡心理,个别各中心不时地以各种名义为报账员谋取利益。报账员办理报账业务时,带有明显的个人倾向性。后勤集团财务部发现这种苗头后,试图将该报账员进行撤换,但该报账员拒不服从。此时,会计委派制已经名存实亡。
2007年,该后勤集团开始实施会计人员调派制。财务从业人员的范围扩大了,除了报账员,还包括核算员、仓管员、录单员、收银员。他们的效益工资不与某中心实体挂钩,而是与后勤集团整体的经济效益挂钩,并且由后勤集团财务部统一掌握。后勤集团财务部规定,财务从业人员不得在各中心实体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这样一来,就阻断了财务人员与各中心实体的利益纽带。后勤集团财务部强调会计人员调派制的刚性,并突出强调了人员的流动性,如果发现财务从业人员与所在中心存在利益联盟的苗头,立即对财务从业人员进行轮岗或撤换。较之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调派制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实施的效果也明显好于会计委派制。
五、结束语
会计委派制产生于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对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遏制社会腐败现象、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等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作为一种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肯定有利有弊,我们应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其效果。同时,也应该看到其作用的局限性,它的作用能不能持久还有待实践的检验。所以,想靠会计委派制来解决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只能说实行会计委派制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实行会计委派制存在很多困难,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会计委派制,不仅是深化会计管理*改革的需要,而且是探索适合于*市场经济的财务会计监督*的需要。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使之进一步完善,保证会计委派制度至少在现阶段能够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和成效。会计人员调派制正是基于这样的思维路径演变而来,在会计委派制的基础上进行的改进。笔者深信,会计人员调派制会比会计委派制具有更好的实际效果。●
[1] 王守军.高校后勤改革理论探索.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 张友昌.高校实行会计委派制问题的探讨.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3).
[3] 张友昌,钟彩红.高校后勤二级财务机构设置——反思与借鉴.高校后勤研究,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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