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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货物运单(示范文本GF--97--0406)

科普小知识 2023-11-06 13: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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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运单经承托人双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

月度运输合同号码:________ 货物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约定装船日期:

 年 月 日

托运人

全 称

收货人

全 称

约定运到期限: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费用结算方式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应收费用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元)

托运人确定

承运人确定

运费计算

费目

费率

金额(元)

重量(吨)

体积(长×宽×高立方米)

重量(吨)

体积(长×宽×高立方米)

等级

费率(元/计费吨)

金额(元)

总计

大写:

核算员:

收款章

合计

特约事项

复核员:

装船日期: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止

运到时间: 月 日 时止

船舶签章

收货人签章

年 月 日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水路货物运单说明
1.水路货物运单一式六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存查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收费人
第二份(托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托运人;
第三份(承运人解缴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承运人;
第四份(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存查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到达港港口经营人;
第五份(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
第六份(提货凭证)起运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人--→到达港港口经营人--→到达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2.水路货物运单的抬头均印刷或填写承运人名称。
3.水路货物运单第六份用厚纸印刷,其余五份均用薄纸印刷;印刷墨色分别为:解缴联为红色,收据联为绿色,其他联为黑色。
4.危险货物运单第六联用红色纸印刷。
5.规格:长19厘米,宽27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