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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科普小知识 2023-11-07 13: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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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人民*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和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学校牵头的“20xx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首批14个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学校位于北京市“学府胜地”海淀区,迄今已有120年的历史。建有8个*重点学科、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MBA、工程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等12类专业学位点。

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隶属于建筑与艺术学院。学院拥有画室、多媒体教室、学生设计专用教室以及数字化设计实验中心(包括图书馆设计分馆、数控模型实验室、数字化辅助设计实验室、数字影像设计实验室、数字静态影像采集实验室、数字动态影像采集实验室、数字录音实验室、建筑物理及环境模拟实验室)等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交流、展示的空间,实验室为学生设计实践提供支撑。现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及3个专业学位点。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人,师资来自国内外著名的高校和企业,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占64%,形成了学历层次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学院与多家国内一流设计单位建立了产学联合人才培养机制,与美国、英国、荷兰、西班牙、俄罗斯、韩国、澳大利亚以及港台等多个国家、地区的高校建有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学院围绕社会发展需求,以培养高层人才为目标,以学生就业和事业发展为中心,本着“通识教育、按类教学、引导探索”的教育理念,积极鼓励师生参加国际、国内各类设计活动及设计大赛,重视办学质量,培养具有综合文化素养及创新精神的高级专业人才。近3年学院深造率40%左右,就业率100%。

一、招生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广东。

二、招生计划及选拔方式

学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进行大类招生,入学后学生进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其中之一学习。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具体学习的专业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者,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艺术类专业将综合考虑考生艺术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专业成绩对四川省考生使用四川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四川省统考”)成绩,对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成绩。

根据有关规定将预留艺术类专业招生总数10%(8人)左右的计划,录取时根据高考录取开始的时间顺次投放到报考生源充足、分数较高的省区。在四川省设置招生计划3人,其他省区公布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将在我校校考后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与该省合格生源比为1:4(以下简称“1:4原则”)。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美术类联考(简称“省统考”)并取得本科合格资格的考生。

四、网上报名、专业初试及复试

20xx年我校校考将全部安排在北京交通大学进行。参加校考的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专业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方可报名(初试未通过者无需交纳报名考试费)。实行当次报名当次考试的原则。若考生多次报名参加考试,仅选第一次考试成绩参加排序。四川省考生参加校考成绩无效。

1、网上报名及专业初试

除四川省考生外,所有拟报考北京交通大学的考生均须登录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艺术类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提交一份本人近期素描作品照片,作品照片左下角上须注明本人姓名、高考报名省份及考生号。所有信息提交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学校将对网上报名资料及提交的素描作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校考报名表”)、准考证,并按要求将各项信息补充完整。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者校考成绩无效。

2、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当次考试前的指定时间到北京交通大学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通过后方予以安排考场。考试当天不接受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

⑴ 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⑵ 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20xx年省统考报考证(或其他带有高考考生号信息的相关证件)原件。

⑶ 下载打印的校考报名表。校考报名表上须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省统考报考证复印件(或省统考合格证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三个月以内)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必须是冲印的彩色照片)。

⑷ 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校考报名表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必须为同底版。

⑸ 报名考试费:180元(初试100元,复试80元)。

3、各场次时间安排

*特别提示:考场每次最大容纳人数是1000人左右,鉴于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时有流失情况,网上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500人后,系统将不能再新增报名。若想参加考试但未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参考表中现场补充报名及初试方式,届时考生须在报到现场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五、专业考试复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300分、速写150分、色彩300分,总计满分750分。

2、考试时间:1月25日、1月26日、2月24日、2月25日每场考试当天:素描、速写8:30~12:00 ;色彩14:00~17:00

3、考试形式及内容:素描是头像默写,速写是人物动态默写,色彩是静物默写。

4、试卷用纸(8开)由学校统一提供,其他考试用具须考生自备(含画板),其中所带画板或画夹等考试用品上不能有与考试相关内容。

5、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我校校考准考证、省统考报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由省级招办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六、校考复试结果及合格名单发布

1、将校考总成绩不分文理进行全国排序,按照艺术类专业分省拟公布计划总数的4倍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各省合格人数,按“1:4原则”,确定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对合格人数未能充分足“1:4原则”的省区,在不影响分省计划数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该省分数线,但降低分值不低于全国第308名考生的成绩。

2、考生可于4月10日以后凭本人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艺术类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专业考试成绩不安排查卷。

3、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公示。对合格考生我校不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对通过公示的合格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级招办要求进行备案。

七、录取

1、四川省考生须取得四川省统考本科合格资格,其他各省区考生须同时取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和生源地省统考本科合格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体要求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后,将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按6:4合成综合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外语成绩要求达到满分的40%及以上。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60%+艺术类专业成绩*40%。

对四川省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满分折合成750分的四川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区为我校校考成绩。

3、优先录取各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本省剩余计划补录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7月中下旬组织的专业复查(即三试),复查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5、按照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八、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如果国家调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学校将执行新标准。

九、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行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邮政编码:100044

网 址:http://zsw.bjtu.edu.cn

咨询电话:艺术类咨询010-51685477;招生政策咨询010-51688441转9

乘车路线:西直门地铁站换乘16路、26路、运通105公共汽车到北京交通大学站下车;或乘16路、26路公共汽车到大柳树南站下车。

十一、其他说明

1、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

2、我校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辅导班。

3、我校没有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报名考试。

4、简章中未尽事宜将在《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章程》中补充说明。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建筑与艺术学院

20xx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