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乡村旅游地的城市化效应及调控对策
摘 要:对旅游影响的研究从地理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的三重视角入手,得出旅游影响是互为条件的复合体系的论断。旅游影响的作用机理体现在乡村作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的双重角色,由旅游开发引发的乡村旅游地城市化包括适度城市化、过度城市化和滞后城市化三种类型,旅游消费观念的变化、文化生态的异质性、政策效应和开发成本的经济性、乡村经济发展的自觉需要是产生城市化问题的四重动力。针对乡村旅游引发的城市化问题,提出合理规划、营造特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旅游产业要素体系、建构统一的资本和人力资源平台等应对措施。以引导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旅游影响;乡村旅游地;城市化;调控对策
一、引 言
乡村城市化亦称乡村城镇化,体现的是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镇性质的居民点集聚。乡村地区转变为城市地区或在乡村地域中城市要素逐渐增长的过程。乡村城市化是一个复合的动力系统,工业化是城市化初始阶段的主导推力,随着我国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结构转型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的“双重转型”的不断推进。乡村城市化已经与市场化和国际化取向的改革紧密相关,超越了工业化的范畴。在全面建设*新农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探索和优化乡村城市化的动力已经成为各界关注的重要命题。旅游开发是近些年来乡村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依托,深入分析乡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旅游影响机制及动力系统,科学审视乡村旅游地的城市化效应及程度界定,进而提出相应的调控对策,不仅对于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对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控城市化动力机制,科学推进乡村城市化进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wWW.11665.cOM
二、旅游影响研究述略及效应评析
旅游活动对地区的影响研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议题,旅游从本质上讲是旅游行为的空间移动,这一动态的移动过程带来的影响层面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三个方面,这也解释了现有相关成果的研究视角源于地理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等三个学科的原因。从地理学的视角来看,旅游本身由三个主要成分组成,即旅游客源地、旅游目的地和联系客源地与目的地之间的旅游通道。其中,旅游目的地研究是其中的主体,smith(1978)认为不同类型的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具有一定的规律;doxey(1976)对目的地居民的态度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著名的“愤怒指数”。而旅游影响机制的效应研究,则以butler(1980)提出的旅游目的地生命周期理论为代表,他认为旅游者数量、类型和发展历史是影响旅游目的地不同发展阶段的决定因素,从而形成不同程度和形式的旅游影响,进而奠定了地理学视角的旅游影响研究的基本基调,即从旅游地主客关系的角度探讨旅游活动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辅之以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的理论阐释,形成了日趋复杂的研究框架。这种倾向性对国内的相关研究产生了极强的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1980年代以来,国内旅游地理学界关于旅游影响的研究全部集中在旅游者以及旅游地居民对旅游影响的感知与态度的分析方面,且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针对某一类型的案例地开展实证研究。
1963年,人类学学者努涅斯(nunez)发表题为《一个墨西哥山村开展周末旅游带来的影响》的论文,标志着人类学学者开始关注旅游研究,并于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全面兴起。人类学视角的研究重点主要从目的地居民、游客以及客源地社会三个不同视角进行深入探究,认为旅游过程是旅游者与东道主进行文化接触和碰撞的过程,其中包含着不同文化、亚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社会学的视角则主要从社会系统的整体角度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和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规律。英国社会学家洱瑞(urry,1990)提出,旅游社会学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旅游现象和非旅游现象(即日常实践和‘正常社会’)的对比研究,来揭示本来不易为人发觉的‘正常社会’的问题和矛盾。”这是建构旅游社会学的基础素材之一,通过二三十年的持续关注,学术界对旅游社会学涉及的论题主要包括:旅游活动过程的特征、接待地社会压力的成因、旅游业发展对接待地社会的影响、旅游与风情民俗资源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旅游者群体及其与接待地关系、旅游的现代化和原始化以及旅游者群体、个体和旅游系统等等。
从旅游影响的三重学科剖面(图1)的研究态势上可以看出,旅游影响的空间概念体现在居民和旅游者对目的地旅游现象形成的空间感知和心理体验。旅游经营带来了目的地商业化和城市化现象的加剧,这显然给旅游目的地的社会结构带来了深度变革;在本地文化与旅游者带来的外来文化的机制耦合中,文化的交锋与碰撞、目的地文化的本真性特点与外来文化的多元性一直是难以化解的矛盾,这种交织的过程对旅游目的地的形象进行不断地调整与修正。
三、乡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旅游影响机制
(一)旅游影响视角下的乡村城市化动力机制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人口和经济活动逐步向城镇地区转移和集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18世纪中叶英国产业革命以来,工业化的兴起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城市化表现了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变化,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趋势加快,各类城市形态不断出现并得以丰富和完善。从本质上讲,城市化体现了城市和乡村的双重视角,乡村地区的城市化处于城市化的末端,是城市化进程的基础层次。
乡村城市化的传统模式是农村社区、乡镇企业、农民家庭或个人等民间力量发动的一种由市场力量推动形成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式。推动城市化过程所需的动力的产生机制以及维持和改善这种机制的各种经济关系、组织制度等是一个综合体系。无论是学术界早期提出的二元城市化动力机制,还是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发展机制等,乡村城市化都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发生机理,都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由农村经济利益主体在响应产业非农化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和组织来促成的。乡村城市化的路径一般从乡村工业开始,通过发展乡村工业,让农民直接享受到工业、非农化的利益,进而逐步实现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市场化始终是乡村城市化的基本准则,农业、农村、农民是乡村城市化的利益相关者。
乡村城市化的动力机制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八重动力(图2)。其中,宏观层次主要体现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中观层次的动力集中体现在农村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各个层面的政策与制度措施的推动。微观层次的动力相对复杂,可以概况为三个方面,即农民对生活质量需求的变化、农村地区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流动的加快,以及旅游影响带来的促动。这一动力体系在市场机制和城乡互动的交互作用下,乡村地区在产业结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聚落结构以及制度结构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即第二、三产业的比重明显加大,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非农人口比重增加,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人们聚居方式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地区的社会关系面临新一轮的重构等。 旅游影响对乡村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主要体现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上,旅游影响并非推动乡村城市化的主要动力,但其潜在的作用显然也不能低估,判定这种作用的程度,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1)乡村产业结构形态决定着旅游对城市化的贡献程度,依托旅游业发展地方经济的乡村地区,旅游影响显然是推动城市化的主导动力;(2)旅游影响的作用机理应从乡村作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的双重视角加以解读,以往的诸多研究多是从目的地的视角加以分析探讨,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乡村地作为客源输出地,将会加速农民对旅游的认知,有助于城市化程度的逐步提升。(3)旅游影响对乡村地区而言,是一个复合的影响系统,将对旅游地的社会、文化、经济等形成多元化的推动力,由此形成的城市化效应是一个各种要素兼顾并能保持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而单纯的工业化催生的城市化现象显然达不到这种效果。简而言之,旅游引发的城市化能够对其他产业形成的城市化发挥补充、提高和优化的作用。
(二)旅游影响下的乡村城市化动力构成
城镇的发展基于两种动力,一种是向心集聚的力量,另一种是离心扩散的力量。一般说来,城市发展的向心过程和离心过程贯穿于城市化的全过程,但是城市发展的初、中期以向心集聚的力量为主,中后期则以离心扩散的力量为主。自1990年代以来,城市化出现了新的趋势,即多元城市化动力替代以往一元或二元城市化动力。在乡村旅游开发由*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过程中,其中的形成机理愈发复杂,多元化和多层次性特点日趋明显。
1 旅游消费观念的异化是乡村城市化的基础动力。旅游业和经济发展水平、国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的转变等因素休戚相关。闲暇时间、非必要性开支和旅游动力是产生旅游意愿的三个条件。旅游活动的初期形态多是以观光游览为主,之后开始向休闲、度假、体验、健身等方向转变。当城市旅游、知名景点景区成为旅游者旅游行为的普遍载体之后,旅游消费观念的转变促使旅游者关注新的旅游形式,乡村旅游迎合了这一市场需求,其独特性优势开始成为旅游业的新生力量,研究旅游引发的乡村城市化问题不能忽视这一前提条件。
2 文化生态的异质性是乡村城市化的原发动力。旅游作为城市化的一种动力,既可以在城市化中后期发生作用,使城市经济转型或城市功能多元化,也可以作为城市化的原动力,使城市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使其发生质的飞跃[22 j。旅游对乡村城市化的初始动力是乡村文化生态的异质性优势。乡村聚落景观的独特性、乡村消费文化的生态性、乡村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本真性等优势已然成为吸引外来游客的重要引力,由之形成了旅游流的集聚,带动了乡村旅游目的地相关城市功能要素的聚集与完善。
3 政策效应和开发成本是乡村城市化的诱导动力。自1992年以来,国家旅游局每年推出特定的旅游主题。其中,1995年的“民俗风情游”、1998年的“华夏城乡游”、2002年的“
2 滞后城市化。城市化水平滞后的根源是对乡村地区的“过度保护”,一些地方从节约投入的角度出发,认为乡村地区的所有现象和行为都可以成为旅游活动的吸引物,“脏、乱、差”的旅游环境、缺乏专门治 理的旅游接待设施等容易让旅游者望而生畏,这显然背离了乡村旅游的开发初衷;城市化程度不足还会给乡村居民带来身份上的“优越感”,思想上的“固步自封”使其很难关注自身的文化素质和责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愿意接近或者是纯粹出于利益角度的粗放式旅游经营行为很难获得旅游者的认可。同时,这种滞后效应使得乡村旅游难以实现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农村地区社会分工不充分,农民就业环境很难得到改善,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就无从谈起。
3 过度城市化。乡村旅游开发中的过度城市化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破坏乡村地区的聚落结构和生态景观
在经济特征和自然环境、民族文化等因素的作用下,乡村存在着种种居住方式和形态特征。这些特征是乡村地区聚落形态的特色和精华,而不少地区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臆想旅游者的消费心理,新建或改建一些与当地乡村聚落景观差异很大的接待设施。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将古建筑推倒和盲目改建的现象,导致了个性化的“乡村性”向同质化的“城市性”演变的现象。
(2)乡村地区民俗文化舞台化、娱乐化倾向加剧
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尽管是乡村旅游开发的一大亮点,但事实情况是,不少地区一直缺乏科学的开发思路。乡村旅游“急功近利”的开发套路使得许多旅游地尽可能地用舞台化的形式、娱乐化的方式把当地文化呈现给游客,这种人为的文化表现形式使游客与当地社会隔离开来。这种做法积极的一面是使游客对乡村居民和文化的探究压力减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地文化;消极的一面是让旅游业蒙上了文化优越的色彩,表现的内容也多是乡村文化的肤浅形式。
(3)商业化带来了乡村居民的边缘化
根据巴特勒旅游地生命生命周期理论,乡村旅游在进入发展阶段后,*政策的倾斜、游客量规模的增加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从利益相关的角度看,*、投资者、居民成为乡村旅游开发中的三方利益主体。在这一博弈环境中,地方*的初衷容易被市场化的运作路径所左右,投资者由于资本话语权会始终保持较强的谈判能力,乡村居民多处于一种边缘化境地。乡村居*体地位的模糊,产生了两方面的后果,一是商业化带来了居住成本的增加,不少环境优美的乡村地区,旅游开发之后的显著变化是地价攀升或房价飞涨,乡村居民往往无力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二是乡村地区淳朴的文化气息开始被外来文化所浸染,乡村社区的文化和价值观开始发生变异,传统乡村景观与现代文化景观不协调等问题日益凸显。
(4)乡村地区出现了逆城市化的倾向
逆城市化是城市化过度发展的必然结果,造成逆城市化的原因主要是城市人口过于密集、环境恶化、地价房租昂贵、生活质量下降等引起人口向环境优美、地价房租便宜的郊区、卫星城等乡村地迁移。乡村旅游成为承接这种转移“任务”的载体。乡村居住环境的优势、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加大了城市景观对乡村景观的影响,这种“侵蚀行为”使得不少乡村的“城市性”特点越来越明显。
五、乡村旅游地城市化的调控对策
(一)科学规划开发区域。营造乡村氛围
乡村旅游规划与开发要树立“区域——城市——乡村社区——乡村旅游地”的多元开发维度,从“资源——产品——市场”的互动层面来规划开发区域。参与乡村旅游规划的人员应包括旅游地理、经济管理、人文历史等学科背景的专家构成,本着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指导思想编制旅游总体规划或概念性规划。在此基础上,乡村景观资源应由景观园林、建筑等专业人员来完成规划的空间设计和景观布局。乡村旅游的景观应从体验的角度出发,通过个人体验的作用使“景”与“观”和谐统一,营造一种天然意趣、田园诗化的独特乡村氛围。
(二)重塑乡村文化形象。凸显乡村优势
在乡村旅游开发中,注意保护好“乡村性”的优势是避免过度城市化问题的前提。为此,首先要依托乡村既有的空间布局对乡村进行规划和建设,防止破坏乡村“原生态”特质的粗线条模式。其次,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护乡土文化、乡间民俗在旅游开发中的“神秘性”。城市化的旅游规划往往是一类“公园化”、“广场化”、“舞台化”的模式。在乡村旅游开发和发展进程中,消除和避免这一现象的根本途径是从乡村旅游地的地脉和文脉出发,本着生态循环、文化保护、永续利用的指导方针,来开展乡村旅游的规划和设计。
在开发过程中,应从当地众多的旅游景观中发掘出最能代表地方文化的文化景观并从中提炼出主题,以主题为基础进行特色分区。通过对不同区域的非具象和抽象的规划设计,用具象的形态生动地表达出特定的景观形象。在乡土建筑风貌的塑造中,建筑风格应结合当地乡土建筑特色,避免不合理的异域文化侵蚀乡村聚落景观的原始风貌。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延伸旅游效应
乡村地区在确立了旅游开发的主体地位之后,合理设计和调整产业结构是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命题。首先,加快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促进绿色农业、无公害农业的推广。其次,科学调整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类型,地方*要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设置“门槛”,强化基于环境保护的产业准入制度。乡村旅游是当地产业链条的主体,如掺杂其他工业元素,特别是污染严重、能耗高的工业项目很容易失去本真,从而产生“一损俱损”的局面。第三,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要求,合理推进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建设,*应把一些小城镇按旅游集镇的风貌进行控制,使其本身就成为旅游吸引物之一。同时,依托这些农村小城镇发展旅游商贸流通业,如农副产品的深加工、旅游纪念品的生产与销售等,使小城镇成为承接乡村旅游一体化发展的中转站。
(四)合理布局和完善旅游开发的产业要素
乡村旅游开发的初期阶段,重点突出三方面的功能特性,即居住功能、农业生产功能和旅游接待服务功能。旅游引发的乡村城市化,其实质是旅游产业的城市化。旅游是综合性很强的产业,除了产品体系服务功能外,还包括支撑体系服务功能,如游客的休息坐卧、游客安全保护、标识导引服务等。产业要素的完善应立足乡村实际,例如针对游客住宿问题,乡村社区应充分利用现有民宅,改善用电、用水及卫生等基础设施条件,建造一些农家客栈以满足游客住宿之需。另外,乡村旅游地的不断发展会使其功能组成日趋多样化,比如一些商务、会务活动可能进入旅游地,这些设施的空间布局与要素体系建设要进行科学论证、有序开发。
(五)建构乡村旅游开发中的资本和人力资源平台
资本市场对乡村旅游的兴趣源于投资规模和产业政策两方面的因素,资本的逐利行为往往会背离投资初期的要求,外来投资者鲜有详细调研能够体现当地特色的投资项目和旅游商品,多是模式化的套用和泛商品化经营,这种集中式的商业形态显然不是对乡村旅游的有益补充。此种情况下,*应对旅游投资加强监管,可以成立旅游开发股份公司,股东包括地方各方利益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居民意志。统一规范乡村地区的旅游投资行为旨在避免过度的商业化行为,使之能够真正地为地方旅游业的发展服务。目前困扰乡村旅游开发成效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人力资源的匮乏。乡村旅游的从业者应具备引导、培养和提高旅游者的审美情趣和品位的能力,为此,一要多方吸纳专业人才,在“量”的基础上注重“质”的提升;二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符合现代旅游服务业的发展要求。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对游客负责、对保护乡村资源负责、对乡村社区负责的态度,促使他们真正成为乡村旅游开发和发展中的主体力量。
六、结论和启示
目前,我国乡村旅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然而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方针尚未得到科学的理解和贯彻。城市化战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其效应不断地被放大,乡村旅游引发的城市化效应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了。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使得环境优美、民风淳朴、田野气息浓郁的乡村成为稀缺资源,乡村旅游已经成为迎合旅游市场需求、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但如果放任乡村被城市化左右,被滞后城市化或过度城市化吞噬的话,以乡村为依托的乡村旅游地将会越来越少,乡村旅游的特色与优势也将会逐渐衰退。因此,重视城市化带给乡村旅游地的影响,积极地进行监管和调控是乡村旅游保持健康、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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