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严禁
“海运严禁”一直是明*对海洋的基本政策,不仅远洋性质的海外贸易被禁止,明*甚至不容许百姓进行捕渔业及沿海贸易。海运严禁是指明朝中后期海疆日益不稳,倭寇对沿海地区的骚扰,为了巩固海疆,亦涉足民间的海外贸易,采取的一种锁国政策。颁布首次的海禁令,除非得到官方正式许可,禁止民间私自出洋贸易,以及出海捕鱼,有谓“尺板不得出海”。但具体实施时曾有松有紧,也就是有“严禁”和“弛禁”之分。另一方面,别国商人前往本国通商也被禁止。目的是维持海上治安,从而保障社会稳定。
中文名:海运严禁
朝代:明
实质:对海洋的基本政策
目的:杜绝海盗的猖獗情况,打击走私
1、背景
元末起义军领袖之一的朱元璋击败其他义军,将蒙元政权逐出中原,于公元1368年建立明朝。不过明朝的建立并不意味着战事结束,据《明史》及《明实录》记载,从公元1368年至公元1374年这七年间,倭寇对中国沿岸的侵扰次数多达二十三次,可见当时倭寇的猖獗。
洪武年间正值日本的南北朝内战,*的日本平民为逃避战乱,纷纷流亡海上。明太祖洪武25年(公元1392年),日本北朝的足利氏吞并南朝,不少南朝遗臣相继逃亡出海,与日本浪人组成强大武装,形成倭寇,侵扰中国沿岸地区。
另一方面,曾割据江南沿海州县的张士诚和方国珍,自被朱元璋击败后,其部下亡命海上,勾结日本浪人,侵扰山东、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有鉴于苏、松、常、嘉、湖等州是张士诚的故根据地,朱元璋因而对以上地方采歧视性政策,该地田赋较其他地区高出十倍以上,当地百姓不堪其苦,流亡他乡,或作为倭寇向导。此外,闽浙大族亦为了利益私通倭寇。
2、过程
为了防止沿海奸民私通倭寇,明朝*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颁布“海禁令”,官民严禁私自出海与外国互市,也限制外国商人到中国进行贸易,主要为了压制元末明初倭寇的猖獗情况,并非抱着取缔走私而设立,不过海禁令的内容本身具备了防止海盗与走私两种功能。在当时,明*在市舶司制度与违禁下海律的管辖范围内认可的民间贸易内进行“贸易管制”。
在海禁转趋严厉时,则也伴随著“渔禁”,即不但商船不得出海,连渔船也不行,亦有谓海禁是防止沿海因贸易致富,与内陆贫富差距拉大导致政治不稳。在以后到隆庆开关为止,海禁是明朝基本国策的一部分。
颁布首次的海禁令,导致海外贸易的萎缩。不过明朝与藩属国之间的朝贡贸易,瞬即就取代了民间海外贸易的作用。
明成祖统治期间,海禁令和朝贡贸易的执行情况并没有太大问题,不过自明成祖去世后,朝贡贸易的萎缩,以及海禁令逐渐废弛,违反海禁出洋的中国海商活动日趋频繁。直到16世纪后,倭寇在沿海地区肆虐的情况日益严重,当时的朝廷官员为了重建中国沿海的海上秩序,对海禁存废产生严重分歧。终于在公元1567年,明穆宗隆庆帝宣布停止海禁,开放福建漳州月港,允许民间远贩东西两洋,史称“隆庆开关”。
3、影响
尽管明初及清初的海禁,很少出现执行不力的情况,但海禁的执行却导致海外贸易萎缩,沿海经济受到严重打击,百姓生计无著,纷纷铤而走险,倭寇肆虐沿海地区的情况更为猖獗。另一方面,由于海禁中断了中西之间的正常交流,因而被视为中国落后于西方的主因。
不过,明清海禁反而成为东南亚地区陶瓷业发展的契机。另一方面,明清的藩属国如琉球等国家,却因为海禁的关系,透过朝贡贸易取得独占大陆贸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