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道明
耿道明(1916—1994)山东省潍县人(今潍坊市寒亭区)。一九三七年参加八路军。一九三九年加入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七支队分队长、宣传员,第八支队连副政治指导员,山东纵队一支队连政治指导员,陇海南进支队政治部锄奸科科长,新四军第二师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政治部保卫部部长,第三十五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兼保卫部部长,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华东野战军军法处处长兼保卫部副部长。
中文名:耿道明
国籍:*
出生地:山东省潍县
出生日期:1916
逝世日期:1994
1、人物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党组成员。
耿道明1916年4月生于山东,1937年10月参加革命,1939年3月加入中国*。抗日战争初期,他在淮北参加了抗日武装起义,起义部队编为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第七支队,他担任分队长、宣传员、山东纵队第八支队连副政治指导员、山东纵队一支队连政治指导员、陇海南进支队政治部锄奸科副科长、科长。1941年以后,他历任新四军第四师九旅政治部锄奸科科长、新四军第四师新兵团政治委员、新四军第二师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耿道明先后担任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华东野战军三十五军组织部长兼保卫部长、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参加过津浦路战役、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
建国初期,耿道明任华东野战军政治部军法处副处长兼保卫部副部长。他1953年2月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九兵团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参加金城反击战。他1954年9月起任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南京军区军事法院院长。1955年9月,他被授予大校军衔,1957年6月,荣获*二级独立*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1964年4月,他转业到地方工作,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政治部主任,财政部银行业务组副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组成员、顾问等职,1986年离职休养。
耿道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4年10月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8岁。
2、生平经历
耿道明,1916年4月出生,山东省潍县人。1937年10月参加八路军,1939年3月加入中国*。
(一)
耿道明生于中农家庭。他7岁上小学,12岁上高小,15岁考入县立中学,半年后因家庭经济无力支持而辍学。回本乡当小学教员两年,18岁到上海当工人。
1937年,耿道明回到家乡,参加潍北抗日武装起义,先后任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第7支队战士、分队长、宣传员、第8支队连副指导员。
1939年起,耿道明任山东纵队第1支队12连指导员、陇海南进支队政治部锄奸科副科长,曾在战斗中负伤。
1941年起,耿道明任新四军第3师9旅政治部锄奸科科长、第4师新兵团政委,在审干肃托工作中曾出现扩大化倾向。
1943年,耿道明进入淮北党校学习,后纠正了“泗阳反特案件”。
1945年,耿道明任新四军第2师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
(二)
1946年,耿道明任山东野战军第2纵队政治部保卫部部长。
1948年,耿道明调到吴化文起义部队,任第35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兼保卫部部长、华东野战军军法处处长兼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
1949年2月,华东野战军奉命改编为第三野战军,下辖第7、8、9、10兵团,耿道明任第8兵团政治部保卫部部长。
(三)
1953年2月,耿道明参加抗美援朝,任志愿军第9兵团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参加了金城反击战。获得朝鲜二级*独立勋章。
1954年9月起,耿道明任华东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南京军区军事法院院长。
1964年4月,耿道明转业,任中国人民银行政治部主任、财政部银行业务组副组长。
“*”期间,耿道明遭到*,下放劳动。
1971年,耿道明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兼中国银行副总经理、中国银行副董事长。
1975年起,耿道明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顾问。
1986年,耿道明离职休养。
耿道明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独立*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94年10月3日,耿道明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78岁。
3、所获荣誉
*成立后,1955年9月,被授予大校军衔,1957年荣获*二级独立*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九兵团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南京军区政治部保卫部部长,中国人民银行政治部主任,中国银行副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副总经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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