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非基础教育学校学生毕业前通常会安排学生进行实习,方式有集中实习、分散实习、顶岗实习等。顶岗实习不同于其他实习的地方,在于它使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对学生的能力锻炼起很大的作用。
1、基本定义
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非基础教育学校学生毕业前通常会安排学生进行实习,方式有集中实习、分散实习、顶岗实习等。
顶岗实习不同于其他实习的地方,在于它使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对学生的能力锻炼起很大的作用。
顶岗实习一般安排在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年,这是符合教育规律的。学生在校经过一个理论知识准备的阶段之后,顶岗实习才会有意义。
2、实习标准
2016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首批《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29号,以下简称《标准》),公布了涉及30个专业(类)的70个顶岗实习标准。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发布顶岗实习标准,业内人士认为《标准》的发布很有意义。
该《标准》涉及的专业涵盖木材、汽修、酒店管理、表演、护理、航空、纺织、物业、计算机、快递等多个行业,既有中职专业,也有高职专业,且以高职专业居多。包括适用范围、实习目标、时间安排、实习条件、实习内容、实习成果、考核评价、实习管理和附件等九个部分。
《标准》非常注重顶岗实习学生权益保障。顶岗实习标准均把保障学生实习安全及相关权益作为重要内容,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保障、工作时长、工作环境、企业资质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学生安全有效进行顶岗实习提供保障。如数控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对实习企业的资质做了详细界定,并对设施条件中的专业设施、信息资料、安全保障做了详细说明,要求实习企业能提供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所需的基本生活保障,及安全生产保障,如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险等。
此外,突出实习的职业性和针对性。顶岗实习标准规定了相对应专业的顶岗实习岗位范围,强调学生顶岗实习要进入企业真实生产环境,开展实际生产操作。如化工技术(类)专业顶岗实习标准规定,要面向化工生产一线的现场操作、总控操作、生产工艺控制与技术管理岗位(群)或技术领域,实习企业原则上是化工生产型企业。
3、调查数据
2014年4月至7月,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有效介入下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课题组,对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的应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进行了分层随机抽样在线调查,抽取了32所中高职学校的1762名学生,其中男生886人、女生876人,高职学生1122人、中职学生640人,涉及财务、电子、动漫、机械、电气自动化、工程技术、建筑、物流、营销、护理、医药、汽车、计算机技术、服装、园艺、英语、旅游等133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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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学生对实习的总体满意度一般,学生对教育部门制定的顶岗实习政策知晓度较低,55.3%的学生实习单位不是学校安排,28.2%的学生顶岗实习与专业不对口,学生实习指导力度不够,学生实习期间的住宿、餐饮、交通自费比例较高,实习加班比较常见,13%的实习生无实习工资,*基本未向实习单位提供实习补贴。
实习任务完成率低实习计划难落实
从“学校安排的实习时间”和“实际实习时间”两项调查数据可以看到,各职业院校基本都安排了至少1个学期的顶岗实习。学生“实际实习时间”为1个学期的占37.3%,2个学期的占62.7%。其中,中职学生“实际实习时间”为1个学期的占34.4%,2个学期的占65.6%,高职学生“实际实习时间”为1个学期的占78.9%,2个学期的占21.1%。如果对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的要求,学生实习任务完成率偏低。
调查还显示,高职学生的实习“完全按照计划”进行的只有35%,中职学生“完全按照计划”的只有42.7%,平均只有38%,整体偏低。如果学生的顶岗实习不能完全按照实习计划进行,就难以去监控和评价实习的效果。
学校安排不足一半二成学生实为“打工”
从“寻找实习单位的方式”来看,只有44.7%的学生顶岗实习由学校安排。其中,中职有67.3%的学生实习由学校安排,高职有31.9%的学生实习由学校安排。学校在安排实习单位过程中的主体缺失,将直接影响学生顶岗实习是否按实习计划进行、实习岗位和内容与专业是否对口等,势必会导致部分学生的实习流于形式,出现“专业不对口”、“打工”实习等现象。
“实习性质”和“专业对口情况”关系到顶岗实习教学的成败和实效。从表1可以看出,学生实习内容、岗位与所学专业“完全符合”的,中职有27.5%、高职有23.4%,“不太符合与不符合”的,中职占27.2%、高职占29.2%。而且,学生顶岗实习“打工”性质的接近二成,其中,中职22%,高职17.6%。顶岗实习内容与岗位所学专业不相关或不对口,甚至直接是“打工”性质,这样的实习将直接影响学生岗位操作技能的获得和零距离上岗,也将影响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会对学生顶岗实习实际意义的质疑。
四成实习无教师指导学生更换单位频繁
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知识和技能的获得、相关技术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师傅耐心有效的指导。从学校和实习单位双方来看,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指导的重视程度明显高于学校,实习单位71%的师傅们会经常临场指导学生的实习,而学校实习指导老师经常临场指导的只有33%,有近40%的学生没有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临场指导。学校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缺失,势必导致学校实习管理责任的不到位,也影响了校企双方的有效沟通和实践教学的质量。
数据分析发现,不管是师傅还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生们一般都喜欢“一对一现场指导”的方式,其次才是“电话及网络沟通”和“带队下班后指导”,反映出学生在实习过程,希望能像师傅带徒弟一样习得技术和经验。
调查发现,高职学生在实习期间更换实习单位1至2次的达86%、中职学生更换实习单位1至2次的达88%,没有换过实习单位的仅占3%和2%。进而分析其原因,有11%的学生是因为专业不对口,有13%的学生是因为工作压力过大,有15%的学生是因为待遇低,其他原因变换实习单位约61%(见表3)。频繁更换实习单位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实习计划的完成情况,也影响了实习的实效,而且增加了企业接收实习生的成本,直接影响到校企合作的正常进行,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
实习成本自理为主少数单位不发工资
在顶岗实习中有55.4%的学生自己解决住宿,38.6%的学生就餐自费,74.7%的学生交通自理,由此可知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吃住行的成本主要由自己承担。据调查,平均每个高职学生需承担实习成本每月495元,每个中职学生需承担实习成本每月478元。
绝大部多数实习单位给实习生提供实习工资。学生实习期间月平均工资为1718.18元,其中东部地区的月平均工资略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月工资区间处于1001元至2000元的人数占65.7%。
安全保障有待提升学生实习满意度一般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主要涉及实习安全保障、实习合同或协议的签订、实习期间的补贴等。具体情况如下:
(1)学生对实习政策的知晓程度不高。当问及“是否了解教育部门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关政策”时,有超过20%的学生回答“不了解”,其中,高职学生只有12.6%的学生“完全了解”,中职学生只有23.1%的学生“完全了解”,还有超过一半的学生只了解部分政策。如果学生对顶岗实习的相关政策关注度不够、知晓度偏低,就难以为实习期间学校、企业、学生三方责权利的划分,以及实习期间的维权等找到有力政策依据和支撑。比如,调查中发现,有5.3%的实习生向实习单位交纳了实习费,违反了《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中“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实习报酬提成和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的规定。实习学生如果知晓相关政策,就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
(2)对于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36.8%的学生回答“完全有保障”,80.9%的实习单位未有过侵权行为,77.4%的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了实习合同或协议,其中,32.8%的学生是由校方与实习单位签订了实习合同或协议,44.6%的学生自己与实习单位签订了实习合同或协议。此外,还有15.4%的学生未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合同或协议,7.2%的学生根本不清楚是否与实习单位签订过实习合同,这22.6%的学生应成为关注重点,学校要督促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合同或协议,从而保障实习期间的权益。另外,51.1%的实习单位为实习生购买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但调查中也发现,有48.9%的实习生不清楚实习单位是否为其购买相关保险。
(3)学生实习期间从事过劳动强度特别大的工作以及经常加班的现象比较严重。在实习过程中,实习生除了跟师傅学习工作技能和获得工作经验外,有时会因为实习单位工作的需求从事一些体力劳动。调查显示,“偶尔从事”劳动力强度特别大的体力工作的达50.1%。加班情况在实习单位也比较常见,其比率达到50.1%,其中周末加班占19.7%、加夜班占11.4%、日均加班两小时以上的占19.1%。
学生对自己实习平均满意度为66.5%,实习单位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态度基本比较好。调查发现,面对职场的竞争激烈,学生越来越理性,顶岗实习中学生最为关注的是“获得工作经验”和“获得就业机会”,最后才是“获得实习工资”。学生感到,在顶岗实习后从事本专业的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基本能实现零距离上岗,认为“实习后能零距离上岗”的达到95%,“实习后明显提高从事本专业工作能力”的达到81%,由此可见,顶岗实习对提高学生的工作技能、解决零距离上岗等方面具有很大成效。另外,实习单位接纳学生实习态度呈良好态势,态度良好的平均占到90%,其中态度“很好”的达51%,“好”的达39%。这些数据说明,近年来随着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和校企合作的明显加强,企业的合作意识明显提升。
(《18个省顶岗实习学生调查报告》作者邓东京、易素红工作单位为长沙师范学院,欧阳河工作单位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邓少鸿工作单位为长沙理工大学)
4、相关新闻
2016年8月初,四川省达州西南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达州西南职校”)的8名学生带着怨气回到了学校。他们刚刚完成中职阶段前两年的课程学习,开始第三年的顶岗实习阶段,实习岗位在铁路福州客运段。
学生小陈(化名)认为,介绍他们去实习的河北联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拓公司”)没有履行承诺给她安排列车员岗位,而是安排了列车餐吧服务员岗位。另一些学生则向校方反馈了“实习单位排班不正常”“卖完东西后收的钱和货款不一致要赔钱”等情况,表达了对实习岗位的不满意。
学生的诸多不满最后指向了同一个问题:联拓公司向学生收取了1.85万元、2万元不等的“就业安置费”。他们找到学校,要求校方协调联系联拓公司退钱。
达州市教育局调查后初步认定,达州西南职校的做法涉嫌违反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中职生顶岗实习被收取万余元“就业安置费”
2016年5月26日,达州西南职校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二年级学生小陈与联拓公司签署了“委托就业安置书”。双方书面约定,联拓公司负责安排小陈从事的职位为“列车员”,并在3个月内安置小陈从事约定岗位。
小陈为此向联拓公司交纳了1.85万元的就业安置费。同批与联拓公司签署“委托就业安置书”的共有28名同学。6月3日,又有另外5名同学加入了这个行列。算下来,西南职校总计有33名学生通过联拓公司前往铁路顶岗实习。
这批学生向联拓公司缴纳的就业安置费有两个标准,中专班是2万元,中专套读大专班是1.85万元。
随后,同学们先后被组织前往武汉和石家庄参加岗前培训。6月底,她们被联拓公司输送给北京中铁富红保洁服务有限公司餐饮管理分公司,到福州客运段工作。
不过,上岗后的小陈发现,自己并非在列车员岗位,而是一名餐吧服务员,有时候还做保洁工作。另一些同学则对工作环境感到郁闷,他们向学校抱怨说,在列车上销售东西之后,如果收的钱和货款不一致,自己还得赔钱。
在实习了大约一个月后,其中一批学生“不想干了”。小陈等15名学生回到达州,找学校讨要说法。他们的主要诉求是,要求学校协调退回此前交纳的“就业安置费”。
该校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教研组组长张全福首先接待了这批学生。张全福说,大家此前交的钱都在联拓公司。他通知了联拓公司在达州的业务代表金磊,金磊表示可以重新安置工作,但退费的事情他做不了主。
事发后,达州市教育局入校调查,并要求学校妥善处理好学生提出的问题。
截至2016年8月29日,据校方透露,有8名学生选择不再接受安置,扣除培训费、箱包费、服装费等费用后,每人从公司领取退费。有5名学生回到位于河北的公司接受重新安置工作。有2名学生还在犹豫。
学校配合联拓公司向学生收取“就业安置费”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联拓公司安排顶岗实习的33名学生,在交费阶段分成了前后两批:第一批28人,交费后收到了联拓公司的收据,第二批5人拿到的则是达州西南职校的收据。
那么,这笔钱最后进了谁的口袋?达州西南职校负责人坚称,学校没有截留这笔钱,出具学校收据的那部分钱,是学校受公司委托代收的,收的钱最后都交给了联拓公司的代表。
校方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出示了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复印件显示,联拓公司委托西南职校财务室陈静老师代为收取5位学生的委托就业安置费。
另一份落款为“河北联拓公司代表金磊”的“收条”复印件则显示,金磊收到了达州西南职校交来的5名学生就业安置、培训等费用,每人1.85万元,共计9.25万元。
负责收费的西南职校财务室老师陈静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第二批5名学生是后来才要求通过联拓公司联系顶岗实习岗位的,但当时公司的代表不在达州,也没有公司的票据,就通过开具学校收据的方式收取了学生的费用。
“收据有三联,学校只留了白色的存根联,红票给了学生,蓝票已经交给联拓公司做账。”陈静说。
对此,达州市教育局调查组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用学校收据开票,在程序上意味着是学校的收费行为,这是错误的。
校方多位负责人表示,对他们来说,铁路是比较高端的就业渠道,学校试图与铁路部门直接对接,希望直接输送毕业生。但由于铁路在该就业领域的用工方式比较特殊,学校无法与铁路部门建立直接的合作关系,只能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
教育局:学校违反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达州西南职校董事长王为表示,联拓公司早在2014年就联系学校,希望通过收取费用的方式为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安排实习岗位,因为要收费,学校没有同意。
王为说,2015年,联拓公司再次找到学校,校方还是拒绝了合作请求。由于一部分学生和家长强烈要求到铁路工作,也愿意接受付费安排实习岗位的方式,他们私下向公司交了钱。“考虑到学生和家长的意愿,2016年,校方‘默许’了公司的这种操作方式。”
该校的另一位负责人表示,总的来说,只要尽量降低成本、减少学生负担,人力资源公司收取合理的费用,我们还是可以接受的。
王为解释,学校苦于和铁路没有直接的交流,要把学生推荐到铁路上实习和工作,只有通过中介公司,而中介公司是要收钱的。“我们把这个情况跟学生说明了,家长和学生也愿意交钱,他们强烈要求到铁路工作。”
不过,根据教育部等部门的最新规定,达州西南职校的做法已经涉嫌违规。2016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五部门联合下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五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达州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初步的调查情况显示,西南职校违反了上述规定。目前,调查组的报告已经形成,等待教育局领导开会研究并出台正式的结论和处理意见。
王为表示,自己知道这条规定,但“没办法,身不由己”。他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坦言,该校今年有上百名毕业生是通过社会上的人力资源公司来安排顶岗实习的。
“如果不通过中介机构,学生没有机会去铁路实习和就业,根本走不出去。”王为说,“这不是我们一个学校能改变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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