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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科普小知识 2023-11-17 0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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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是中国传媒大学最大的二级学院,其学生会是媒体管理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工作,接受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分团委的领导。

第二条 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建设,维持起内部正常秩序,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章程,以期将学生会建成一个高效廉洁、踏实负责的机构。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 引导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团结和引导全院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三)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和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校和学院的管理工作;

(四)热情为全院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学校和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六)发展与兄弟院系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联系,使同学扩大视野;

第三条 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第二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本会成员,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五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学院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各级*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人事结构及各部职责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成:

学生会由八个部分组成。它们分别是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

第七条 人员结构:

主席团包括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

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均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至两人,干事若干名。

第八条 主席、副主席职责:

1、带领学生会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2、要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并确保落实;

3、整个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4、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

第九条 办公室职责:

1、处理好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做好与各部和主席的沟通工作。

2、各种报表制作和工作简报,报写工作计划、总结,做好用品、人事档案、报纸杂志的管理工作。负责成员考核。

3、办公室成员实行值班制,由主任制定值班表,按时值班,协助辅导员保证日常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 宣传部职责:

1、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活动做好宣传工作,如出海报、发宣传单等, 使媒体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深入人心;

2、宣传媒体管理学院,树立媒体管理学院在学校的良好形象;

3、配合党总支的工作,做好党总支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 生活部职责:

1、负责各类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和活动,如及时反映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向同学们发送生活小窍门材料等;

2、负责学院宿舍卫生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保证学生宿舍环境的舒适;

3、负责院内或校内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 学习部职责:

1、组织学院内部与学习有关的活动,如讲座、英语角、各种学科竞赛、演讲朗诵比赛等;

2、通过自己的工作,调动媒体管理学院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并为他们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

3、组织学校的学习类活动(如辩论赛、演讲、朗诵比赛)的院内初赛,做好推荐工作。

第十三条 文艺部职责:

1、负责学生会中与文艺有关的活动,如配合各个节日举行的文艺晚会、各类联欢会、歌咏比赛、舞蹈比赛等;

2、组织学院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

3、通过自己的工作,使同学们的业余活动丰富多彩,并为有文艺才能的同学提供施展的舞台。

第十四条 体育部职责:

1、组织学院内部与体育有关的活动,如各类体育竞赛等;

2、通过自己的工作,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3、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体育活动竞赛(如运动会、各类体育竞赛等)。

第十五条 外联部职责:

1、负责学生会的对外联系工作,如筹集资金、与其他兄弟高校、企业单位的联系等;

2、拓宽途径,积极开展举办各类活动,加强我院同学与外界的互动联系;

3、通过自己实际工作,在对外活动中树立媒体管理学院学生会良好的形象。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为规范学生会运作,加强学生会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以及工作热情,特订立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奖惩制度细则:

1、以每一学年为评定范围,综合考察个人在这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为学生会所做贡献的大小。

2、评定采取各部小组讨论评定,主席列席的方式进行。

3、学生会成员均可以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得到一定的加分。加分以《北京广播学院学生手册》和《媒体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细则》中的有关条款为基本依据。除基本加分外,每学年主席可在综合测评中加----分,被推选为优秀部长者,在综合测评中加----分,被推选为优秀干事者,在综合测评中加----分。

4、如成员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对学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或工作长期不积极,对工作玩忽职守者,将酌情扣除10%—50%的加分,情节严重者,将不予以加分。

第五章 工作流程

第十九条 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部长副部长例会每月一次,作本月工作总结,并讨论下月活动计划;各部每月至少一次部门会,会上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开会要先向主席副主席申请。每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发言人、记录人等。

第二十条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主席、部长、委员均不得无故迟到。主席、部长两次无故不到者,委员三次无故不到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二十一条 每学年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年总体工作计划。年终主席对各部工作进行总评,进行成员考核。

第二十二条 大型活动前需召开一次部长级准备会,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在活动结束以后,召开一次总结会,活动总结交由办公室存档。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二十三条 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有书面申请计划,并写明活动内容、目的、花费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开展活动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如宣传、外联)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期达到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使活动更好的开展;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相关报道交与办公室汇总并存档,然后交由宣传部给予公布。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四条 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二十五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并提供正式发票。

第二十六条 如无法提供正式发票,需提供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八条 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第二十九条 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修改权和解释权归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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