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外汇
地方外汇是指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划归地方(省、市、自治区)掌握使用的外汇。其主要来源有:国家每年拨出一部分外汇由地方使用,用于进口地方急需物资;地方自营出口收入。
1、简介
地方外汇
2、相关规定
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对地方提供出口的外汇收入和侨汇、旅游等非贸易外汇收入的外汇留成。地方外汇,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使用,主要用于扶持出口商品生产,支援地方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开展地方旅游业,亦可进口少量消费品。
3、具体介绍
地方外汇是国家给予地方使用外汇额的指标。即国家授予地方使用这一数额外汇的权利。在实际使用时,还需用人民币向中国银行购买。
世界上最繁忙的地方外汇买卖一般均集中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它们买卖外汇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方法就是贱买贵卖,赚取买卖差价,商业银行等机构买进外币时所依据的汇率叫买入汇率,也称“买价”;卖出外币时所依据汇率叫卖出汇率,也称“卖价”,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相差的幅度一般在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五,各国不尽相同,两者之间的差额,即商业银行买卖外汇的利润。买入汇率与买出汇率相加,除以2,则为中间汇率。
4、存在问题
1、可能出现多头经营,盲目进口,造成滞销挤压。
地方外汇
2、挤占国内市场,冲击地方工业生产。
3、进口商品大量销售外地,不利于平衡本地购买力,回笼货币。
4、扩大信用投放,不利于金融物价稳定。
经营进口物资单位贷款买外汇长期存在银行,银行贷款长时间没有取得相应物资投放市场,而卖外汇的单位将超出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部分所得支付出去,成为新的购买力,加剧了市场供求的不平衡。
5、建议
1、明确规定各单位留成外汇的使用范围。留成外汇只能用于进口本单位需要的设备、原料或经营范围内的商品,不能为了赚钱任意跨行业经营。多余外汇可通过中国银行外汇交易所调剂转让,或与需要外汇的单位搞联营。
2、省、市、县(区)的留成外汇应全面安排。首先用于解决生产急需的设备和原材料;对于市场紧缺的商品,如工业部门有能力组装配件的,应优先安排工业部门进口零配件;对国内生产一时还不能满足市场主要的商品,可适量组织进口,但批量不宜过大,防止冲击国内生产。
3、进口商品应立足于解决本地市场需要。为了统筹安排、全面平衡,对需要进口的商品,应由商业部门的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进口。一些单位需进口本身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经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后,也应委托商业部门的主管单位代进。
4、加强外汇管理,严格审查买外汇进口商品的贷款。应按国内市场供求情况,一定时期要规定一个总的进口配额,分配给各地区、主管部门,以避免多头盲目进口。利用补亏外汇进口商品,实现销售以后才能上缴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