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昆
陈绍昆(1921—),江苏省宿迁县人,一九三九年入伍参加八路军。一九四○年加入中国*。一九*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中文名:陈绍昆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江苏省宿迁县
出生日期:1921
职业:军人
信仰:中国*
主要成就:二级独立*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人物简介
原沈阳军区副政委
陈绍昆将军是江苏省宿迁县人,一九三九年入伍。一九四○年加入中国*。
抗日战争时期,任苏皖抗日军政干校干事,八路军苏皖纵队随营学校分队长,中队长,泗阳县四区区长,*区委书记,区中队政治指导员,六区区长兼游击大队大队长,*七区区委书记兼游击大队政治教导员,县总队副总队长,县警卫团政治处主任,淮海军分区新一团政治处主任,新四军第三师十旅三十团政治处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联军第二纵队五师十五团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三十九军一一六师三四八团政治委员。
*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青年部副部长,军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冶金工业部部长。一九*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2、生平经历
陈绍昆,1921年出生,江苏省宿县人。1939年参加八路军,1940年加入中国*。
(一)
抗日战争时期,陈绍昆历任苏皖抗日军政干校干事、八路军苏皖纵队随营学校分队长、中队长、泗阳县四区区长、*区委书记、区中队指导员、六区区长兼游击大队大队长、*七区区委书记兼游击大队教导员、县总队副总队长、县警卫团政治处主任、淮海军分区新1团政治处主任、新四军3师10旅30团政治处主任。
(二)
抗战胜利后,陈绍昆任东北野战军(东北*联军)第2纵队5师15团政委。
1948年10月攻打锦州时,15团受领的任务是突破城西北门右侧十多米的突出部。这次攻城,有我军上百门大炮破坏射击和坦克车的支援,陈绍昆和团长的指挥所随尖刀营前进。尖刀连在突破口与敌人展开激战,当指挥所进入突破口时,陈绍昆命令二梯队营投入战斗,从南北大街往东打,迅速扩大战斗面,巩固突破口。这时团长负了伤,全团由陈绍昆指挥,挨家逐院、掏墙打洞歼灭敌人主力。15团的一个营摸进敌184师师部和联勤总部,俘敌近千人。另一个连打进了法院,俘敌700人。陈绍昆率15团打了整整21个小时,突破勇猛,穿插迅速,圆满完成了任务。
1948年11月,东北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第2兵团第2纵队5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4兵团39军116师(属头等主力师,辖346、347、348团),陈绍昆任348团政委。
1949年3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4兵团39军116师348团奉命改称为第四野战军第14兵团39军116师348团,陈绍昆任348团政委、师政治部副主任。
(三)
1950年10月,陈绍昆参加抗美援朝,历任志愿军第39军116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17师副政委、115师政委,获得朝鲜二级国旗勋章、二级*独立勋章。
1953年5月回国后,陈绍昆任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青年部副部长、第39军政治部主任、副政委、政委。
1969年8月,陈绍昆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70年6月,陈绍昆调任冶金工业部革命委员会主任、核心小组组长。
1975年1月,陈绍昆任冶金工业部部长。
1977年,陈绍昆卸任,未再担任领导职务。
“*”结束后,陈绍昆被认定为是“*”在冶金部的党羽。
陈绍昆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独立*勋章、二级解放勋章。是中国*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陈绍昆夫人,杨景援子陈红海(吉林省军区司令员)
3、革命经历
抗战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任苏皖抗日军政干校干事,八路军苏皖纵队随营学校分队长,中队长,泗阳县四区区长,*区委书记,区中队政治指导员,六区区长兼游击大队大队长,*七区区委书记兼游击大队政治教导员,县总队副总队长,县警卫团政治处主任,淮海军分区新一团政治处主任,新四军第三师十旅三十团政治处主任。
解放时期
任东北*联军、东北野战军第二纵队五师十五团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三十九军一一六师三四八团政治委员、东野2纵5师15团政委。
中国成立
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116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17师副政治委员,115师政治委员,获朝鲜二级国旗勋章、二级独立*勋章。回国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青年部副部长,军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冶金工业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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