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生
于春生,男,汉族,1961年4月生,河北定兴人。曾任监察部副部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现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1、人物简介
于春生,男,汉族,1961年4月生,河北定兴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入党,*党校研究生学历。
2、工作履历
1979.11解放军38642部队战士、班长
1983.10待业
1984.0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法警、书记员(其间:1984.09-1987.06在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法律专业专科学习)
1988.0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副科级检察员
1991.07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科副科长、科长
1994.1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贪污贿赂检察科科长、副处级检察员(其间:1995.09-1998.01在*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1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正处级检察员)
1999.06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1.1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0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07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其间:2004.09-2005.01在*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7.04北京市纪委副书记
2009.10*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2.10监察部副部长兼*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3.04监察部副部长
2015.0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
2017.09-,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第十八届*纪委委员。
3、任免信息
2017年9月,*批准:免去于春生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和自治区纪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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