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汉民
柯汉民,男,汉族,出生于1955年10月,湖北大冶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国*党员。现任(2015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
中文名:柯汉民
性别:男
籍贯:湖北大冶
出生日期:1955年10月
毕业院校:西南政法学院
民族:汉族
学位:学士
国籍:中国
入党时间:1974年12月
参加工作时间:1982年8月
1、个人履历
柯汉民
1978年09月至1982年08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政法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年8月参加工作。
1982年08月至1983年08月,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检察院实习。
1983年08月至1984年1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其间:1982年8月至1983年8月在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检察院实习)。
1984年11月至1985年0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政策法律研究处副处长。
1985年04月至1988年1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研究室政策法律研究处副处长。
1988年11月至1990年06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厅业务处处长。
1990年06月至1990年1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厅业务处处长(其间:1992年4月至1993年11月挂职任福建省泉州市副市长)。
1990年11月至1992年0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
1992年04月至1993年11月,挂职任福建省泉州市副市长。
1993年11月至1994年03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
1994年03月至1996年09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纪检察厅副厅长。
1996年09月至1998年07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1998年07月至1998年1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1998年11月至2003年01月,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二级高级检察官(其间:2000年9月至2001年1月在*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3年01月至2007年12月,当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02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8年02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9年06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领导活动
柯汉民
在鄂调研期间,柯汉民还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用研究基地揭牌暨签字仪式,就“检察改革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与专家学者及检察实务部门同志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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