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杰波
徐杰波,1986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工程系,并先后获得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2016年4月6日,徐杰波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徐杰波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19万元、港币320万元。
1、个人履历
1986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民航广州管理局财务处科长、中国民航中南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1998年7月任南方航空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2001年1月起任南方航空公司执行董事、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2003年8月至2012年9月任南方航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2012年9月起任南方航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兼任贵州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5年1月5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徐杰波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立案侦查。
2016年4月6日,徐杰波涉贿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他对于检方指控表示认罪。
2、涉贿受审
立案侦查
2015年1月5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通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徐杰波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立案侦查。
免去职务
2015年1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会11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免去徐杰波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职务。
一审开庭
2016年4月6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徐杰波涉嫌受贿案在深圳市中院一审开庭。
检方指控,徐杰波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工程款结算、飞机租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19万元、港币320万元。
检方认为,徐杰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徐杰波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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