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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

科普小知识2021-10-01 13: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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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有时可以说是企业的生命。现在人才流动很普遍,技术人员有时会带走技术资料,销售人员会带走客户名单,如果这些流失到竞争对手手里,原企业就丧失了竞争优势,赢利能力和生存能力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中文名:商业秘密

英文名:Tradesecret

实质:知识产权

内涵:商业秘密的泄露与法律风险;商业秘密的信息化;交易客体

相关概念:物权,债权,著作权,所有权

1、商业秘密概念及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包括市场策略、计算成本的方式、检测报告、样品模型、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改良方案和其他技术文档等技术信息。


商业秘密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商业秘密的四个构成要件:

a、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

b、经济性,能为权胡燕来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c、保密性,采取保密措施;

d、实用性,具有实用价值,能实施利用。国外没有这一规定,即使只是阶段性的成果也受保护。

2、商业秘密的界定与运用

客户名单

客户名单是一个特殊的商业秘密,并不是所有的客户名单都是商业秘密,只有企业花了时间、金钱和劳动,经过独特积累、搜集、加工和整理,得出的客户保单才能成为企业的商业秘密.所以有独特性的客户名单才是商业秘密。

个人经验、知识、技能

员工即掌握了商业秘密,也掌握了工作经验、知识和技能,有时这两点很难区分。如果员工在进入企业后,通过学习和工作,掌握了行业的一般知识、经验和技能,这是员工的正常积累,已成为员工人身权的一部分,不是商业秘密。

劳动部原来规定有脱密期不超过6个月,但新《劳动合同法》出来后,合同中就不能再约定脱密期了,因为员工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离职了,没法履行。


商业秘密

保密费

不要。商业秘密是企业的绝对权利,包括员工在内的凡是知道商业秘密的任何法人和自然人,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泄漏和利用。这个义务是绝对义务,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当然这个义务是在法域范围内。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给予补偿是例外,因为人的生存权大于企业的商业秘密权。

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设立竞争企业或到竞争企业工作。如果有竞业限制协议则不可以设立竞争企业或到竞争企业工作。

3、商业秘密的范围

技术信息。它是指凭经验或技能所产出的,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它包括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未申请专利的设计、技术秘诀等。

经营信息。它是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情报。它包括管理方法、企业营销战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

商业秘密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从商业企业角度来看,商业秘密范围的理解似乎更广一些,同时也更为具体明确些,主要涵括如下诸方面的内容:

产品。它是指由公司自己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配方。工业配方是商业秘密中的一种常见形式。很多食品的配方及其化学合成,化妆品的确切成分及各种含量度的比例都是很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如“可口可乐”饮料配方作为一项商业秘密闻名于世。


商业秘密

工艺程序。它是指若干设备,经过特定组合,可以成为一项高效率的工艺流程。这项工艺流程便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机器设备及其改进。在市场上,通过一般正常的渠道公开购买的设备不能算作商业秘密。但是,若公司以独特的方法对它进行改进,从而使其生产能力更高或具有更多的用途。那么,这项改进就可以作为商业秘密。

研究与开发的文件。公司在文件中如何记录研究和开发活动,也是商业秘密。如设计的蓝图、图样、计算机数据、实验结果,以及具体表明开发过程的设计都属于这一类,即使是失败实验的文件和记录也属于这一类,切不可落入竞争者手中。

通信。公司的一般通信信件不属于商业秘密,因为它不属于保护的对象。但有些特定的通信同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事关大局,落入竞争者手中将对对方大有帮助,这样的通讯就视为商业秘密。

公司内部文件。公司有许多文件,同公司各方面经营活动有重要关系,应尽可能列入商业秘密范围。如某公司采购文件中记录了该公司购买关键物资或服务的实际费用。若竞争对手看到这项文件,就可推算出公司对某些产品的定价,对其很有帮助,这样的文件就应列入商业秘密范围。即便是一张计算机用纸,若在上面打着表示公司在任何一个时间存货的情况,都可属于商业秘密。

客户情报。客户情报是商业秘密中的重要内容。若是在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市场上向任何人出售产品,则公司的客户不能成为商业秘密。通常是在工业部门,客户名单则是受到保护的公司情报。

财务和会计报表。公司的内部财务和会计报表,除向外公开的以外,应该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在发达国家,甚至公司同哪些银行有联系也可算作商业秘密。

诉讼情况。一项潜在的诉讼会给公司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在诉讼尚未成为公开事实之前,也应列入商业秘密范围。

公司的规范和战略发展规范。公司的长远规范,内部的运作与营销战略计划,这些,内部文件也商业秘密。令人惊奇的是,很多企业还没有注意到要保护这些文件。

4、侵犯商业秘密情形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还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其侵犯商业秘密。从实践中来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多种形式有:

1.盗窃商业秘密。盗窃商业秘密是一种极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从盗窃行为的主体来看,一种是公司内部的雇员盗窃其雇主的商业秘密以后,转卖给每三者,从中牟取不义之财。另一种是公司外部人员盗窃商业秘密自用,以便与权利人进行竞争。这两类人员是公司商业秘密的现实与潜在威胁。而大多数企业家,往往是把眼睛盯住其组织以外的那些人。这是因为,一般人总是容易接受来自外部的危险而不愿意承认来自内部的威胁。事实上,公司内部的雇员却是公司商业秘密最大的危胁。从国外统计资料来看,历来由公司内部雇员盗窃商业秘密的案例总是多于外部人员。公司内部雇员之所以是公司商业秘密的最大危胁,主要原因是公司雇员极易接近商业秘密。他们可以利用正常工作之便,有预谋或没有预谋地获得公司商业秘密,然后落入出竞争者手中。这种失窃行为往往难以预测和控制。


商业秘密

2.了解或掌握商业秘密的有关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擅自泄露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了解或掌握的受雇单位的商业秘密。这是一种不可饶恕的工作作风,是一种严重的工作失误。

3.了解他人商业秘密后,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公开媒体上宣传,泄露其所了解的商业秘密。这是一种对权利人不负责任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4.明知第三者获得的商业秘密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的,但仍然给第三者一定好处,从而索取该商业秘密,以便获得更多的暴利;中介机构明知他人的商业秘密为非法所得,仍为其代理转让。

5.个别企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不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下属企业的意愿,强迫拥有商业秘密的下属企业将所拥有的商业秘密无偿传播给其他下属企业。

6.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擅自将其在业务工作中了解到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外界。

从商业道德这个角度来看,任何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行为。

5、保护方法

涉密计算机不上网

如今,黑客技术已经达到通过网络侦讯到联网的计算机内的硬盘上的信息,因此,涉密计算机上网,会非常危险。所以,企业应将存储企业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商业秘密及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商业秘密的计算机单独置放,不要联接互联网。对于一般的商业秘密,相关人员应注意,若要上网,应事先用U盘等将商业秘密文件全部复制出来,在将计算机内所有商业秘密信息全部删除后再上网。这样,通过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防止黑客通过间谍手段窃取企业商业秘密。

限制网络聊天

很多员工在工作时间喜欢上QQ、MSN等进行网络聊天,由于上述网络聊天都有即时发送文件功能,容易将企业商业秘密通过网络聊天途径泄密,因此,为减少商业秘密泄密的危险,企业应禁止普通员工进行网络聊天。当然有些企业,需要通过MSN联络业务等,企业可以允许特定员工使用MSN,这样既可以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也可以不影响企业业务发展。企业应禁止安装摄像头,因为通过摄像头不但可以将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全部暴露给竞争对手,而且也可以通过直接对准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而泄密。

禁止擅自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由于有些程序会带有间谍软件,若擅自下载与工作无关的程序,很可能不经意间就被安装了间谍软件,所以,为保护商业秘密,员工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商业秘密

网络监控

监视企业内所有计算机信息传播情况。通过网络发送信息的途径很多,有前面提到的QQ、MSN等,最常见的就是电子邮件。如今企业泄密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电子邮件实现的。因此,企业通过监视内部员工的电子邮件,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商业秘密泄密。但是,电子邮件涉及到个人隐私及通信*的法律问题,企业处理不当,不但会引发员工的对立情绪,而且还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所以,企业实施网络监控务必要采取正确的方法。首先,应明确告知员工网络监控情况,让员工对公司的网络监控予以认可与理解,同时,也可以证明企业主观上不具有过错。其次,为员工提供工作电子邮箱,并要求员工一律通过工作邮箱收发邮件,企业有权随时检查,并要求员工不要使用工作邮箱收发个人邮件。若需收发个人邮件,要求其通过个人邮箱。因工作邮箱是企业为工作目的而设立,并且利用的是企业的资源,从法理上讲,企业应有权作出上述要求。因此,企业通过网络监控,可以了解企业内部信息传播的情况,同时,也具有事先约束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效果。

采取加密措施

对于员工使用网络传输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时,应使用加密计算机程序,取得解密钥匙。信息的被送达人享有该钥匙,进行解密,而取得信息。这种措施对于传送文件、信息途中的窃取、窃听,以及员工因过失按错送达对象按钮,都可以有效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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