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物价指数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消费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的重要经济指标,也是宏观经济分析与决策以及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指标。它是度量一组代表性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随时间而变动的相对数,是用来反映居民家庭购买消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中文名:消费物价指数
英文名:ConsumerPriceIndex
简称:CPI
定义:西方经济学
1、名词解释
CPI组成
我国称消费物价指数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按城乡分别编制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可按全社会编制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的变动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通货膨胀或紧缩的程度。一般市场经济国家认为CPI增长率在2%~3%属于可接受范围内,当然还要看其他数据情况。
编制消费物价指数的目的,是了解全国各地价格变动的基本情况,分析研究价格变动对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影响,来满足各级*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和依据。
消费者物价指数测量的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包括200多种商品和服务零售价格的平均变化值。这200多种商品和服务被分为食品、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衣着、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及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8个主要的类别。在计算消费者物价指数时,每一个类别都有一个能显示其重要性的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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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公式
消费物价指数的计算
公式
CPI=(一组固定商品按当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一组固定商品按基期价格计算的价值)×100。采用的是固定权数按加权算术平均指数公式计算,即K'=ΣKW/ΣW,固定权数为W,其中公式中分子的K为各种销售量的个体指数。
具体应用
CPI表示对普通家庭的支出来说,购买具有代表性的一组商品,在今天要比过去某一时间多花费多少,举例来说,若2000年某国普通家庭每个月购买一件商品的费用为400元,而2015年购买这一组商品的费用为480元,那么该国2015年的消费价格指数为(以2000年为基期)CPI=480/400×100=120,也就是说上涨了(120-100)=20。现期中国的CPI指数是根据上年为基期(100)计算得出的,而并非是以历史某一确定时点作为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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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作用
CPI与工资
1、反映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程度。CPI是度量通货膨胀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货膨胀是物价水平普遍而持续的上升。CPI的高低可以在一定水平上说明通货膨胀的严重程度;通货膨胀率一般以消费者物价指数来表示。计算公式为:通货膨胀率={(报告期消费者物价指数-基期消费者物价指数)/基期消费者物价指数}x100%
2、应用于国民经济核算。在国民经济核算中,需要各种价格指数。如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以及GDP平减指数,对GDP进行核算,从而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
3、契约指数化调整。例如在薪资报酬谈判中,因为雇员希望薪资(名义)增长能相等或高于CPI,希望名义薪资会随CPI的升高自动调整等。其调整之时机通常于通货膨胀发生之后,幅度较实际通货膨胀率为低;
4、反映货币购买力变动。货币购买力是指单位货币能够购买到的消费品和服务的数量。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货币购买力则下降;反之则上升。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倒数就是货币购买力指数。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倒数就是货币购买力指数。计算公式为:货币购买力指数=(1/消费者物价指数)x100%
5、反映对职工实际工资的影响。消费者物价指数的提高意味着实际工资的减少,消费者物价指数的下降意味着实际工资的提高。因此,可利用消费者物价指数将名义工资转化为实际工资。计算公式为:实际工资=名义工资/消费者物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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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行CPI编制的缺陷
CPI编制对分析物价作用
1、现行指标不能很好的解释由于相对价格变化而引起的消费者购买力方面的变化。比方说,如果一个消费者按照原有的习惯购买的一种商品价格上涨,这个消费者往往会选择少买或者转而买其他性能相同但较便宜的替代商品。也就是说为了维持其效用水平的不变,他没有必要花更多的钱去买其原有的同等数量的商品。但是基于“一篮子“市场商品的价格指数只能反映原来商品组合的价格变化,而对由于替代效应引起的消费者福利的变化无能为力。结果必然会高估消费者实际用于生活费方面的出。
2、现行指标不能有效的反映商品内在质量的变化。这可能是促使消费物价指数(CPI)能够被用来更好地、更客观地反映居民实际生活费用指数所遇到的最大挑战。编制价格指数时没有及时轮换新的质量更高的产品到样本中去,即使进入样本的这些商品也只是作为原有商品的简单替换,并没有体现其真正的质量效用。
3、现行指标不能及时反映由于新的产品或服务带来的价值。由于消费物价指数的编制方法决定了在决定将一种新的产品轮换进去到实际价格指数发布有一定的时滞。其中包括从决定到真正开始轮换的时滞;从调查开始到结果出来的时滞;从整理数据开始到数据完全汇总分析完毕直至公布的时滞。也许这个时候这种新的产品己经在市场上销售多时,很可能己经对居民的生活费支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事实也是这样,在市场上大量使用VCR、家用计算机和手机之后的一大段时间后,这些商品才出现在价格指数的样本内。
4、价格的可比性较低。我国*对外发布的月度价格指数,通常都是以前一年同月的价格作为基期来计算的,这种与以上年同期进行对比的方法符合统计习惯和人们的理解习惯,但是价格调查中的上年同月的概念却受到社会商品生命周期缩短的挑战,很多商品的生命周期已不能用年度量了。
5、权数的准确性较差。权数即次数也即比重,,它具有权衡轻重的作用。指数的大小决定于权数的构成,权数在价格指数的计算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而我们现在编制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中固定权数的确定有很大的假设性,可能与实际相差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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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改进措施
为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切实保障CPI计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我们对CPI调查方案进行了例行调整,涉及对比基期、权数构成、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的调整。
基期调整
从2011年1月起,我国CPI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这是自2001年计算CPI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基期例行更换,首轮基期为2000年,第二轮基期为2005年。调整基期,是为了更容易比较。因为对比基期越久,价格规格品变化就越大,可比性就会下降。选择逢0逢5年度作为计算CPI的对比基期,目的是为了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保持相同周期,便于数据分析与使用。
CPI权数构成调整
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支出调查数据以及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按照制度规定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降低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
调查网点调整
根据各选中调查市县2010年最新商业业态、农贸市场以及服务消费单位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增加了1.3万个调查网点。采集全国CPI价格的调查网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单位等)达到6.3万个。
代表规格品的调整各选中调查市县根据当地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对部分代表规格品及时进行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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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统计方法
消费物价指数的统计
首先,将所有调查网点分别以零售额和经营规模为标志,从高到低排队;然后,依据所需调查点数量进行等距抽样,并结合大小兼顾及分布合理的原则抽选。
其次进行价格采集。各省(区、市)都有固定的价格调查人员和临时调查员按统一规定进行价格收集工作。调查点确定以后,各市、县价格调查人员就要按照规定时间对选定的商店、市场和服务网点的商品或服务价格,采用“三定”原则进行收集调查登记,“三定”原则即定点、定时、定人直接采价。实际采价时还有以下一些原则:同一规格品的价格必须同质可比,即产品性质基本相同可以进行比较;如果商品的挂牌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应调查采集实际成交价格;对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如鲜菜、鲜果等鲜活食品),至少每5天调查一次价格;一般性商品每月调查采集2-3次价格。
最后进行数据上报。调查市县每月将调查的价格资料通过网络上报给省(区、市)调查总队,经过审核后由调查总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数据上报到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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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近年数据
2015年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全国31个省(区、市)2015年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数据显示,各地1月CPI涨幅普遍回落,多地创出近年新低,其中,山西、内蒙古、浙江出现零增长,陕西则出现负增长。分析指出,物价仍将低位运行,今年物价目标或有所调整。
1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0.8%,自2009年11月份(0.6%)以来再次跌破1%,创下五年多新低。从地方层面来看,31省份1月份CPI涨幅普遍回落,18个省份CPI同比涨幅跌破1%,多地创出近年新低。如,北京1月份CPI同比上涨0.4%,创下了2010年2月份以来的最低值。引人关注的是,山西、内蒙古、浙江这三个省份1月CPI涨幅为0,陕西CPI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同比下降了0.1%,为近年罕见。在这31个省份中,青海1月份CPI同比涨幅最高,为2.5%,*次之,涨幅为2.2%,这两地也是全国仅有的CPI涨幅在“2”时代的地区。
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2.4%,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2.2%。
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2.3%,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2.0%。1-3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2%。
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6%,农村上涨1.3%;食品价格上涨2.7%,非食品价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2.1%。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3%。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3%;食品价格下降0.9%,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下降0.4%,服务价格上涨0.3%。
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1.0%;食品价格上涨1.6%,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0.9%,服务价格上涨2.1%。1-5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3%。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下降0.1%,同比下降4.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环比持平,同比下降5.5%。1-5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4.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5.5%。
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1.9%,非食品价格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2.2%。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3%。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下降0.4%,同比下降4.8%。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环比下降0.2%,同比下降5.6%。上半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4.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5.5%。
2015上半年全国CPI同比上涨1.3%,上半年31省区中CPI涨幅超过全国水平的有18个。在31省区排行榜中,青海CPI同比上涨2.93%居于榜首,*仅涨0.21%垫底。
月份 | 全国同比增长(%) | 城市同比增长(%) | 农村同比增长(%) | 食品类CPI(%) | 烟酒及用品类CPI(%) | 衣着类CPI(%) | 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类CPI(%) |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CPI(%) | 交通通讯类CPI(%) | 娱乐文化服务类CPI(%) | 居住类C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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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6月 | 1.4 | 1.4 | 1.2 | 101.9 | 103.5 | 102.9 | 101.0 | 101.9 | 98.5 | 101.7 | 100.8 |
5月 | 1.2 | 1.3 | 1.0 | 101.6 | 101.7 | 102.8 | 101.0 | 101.8 | 98.7 | 101.7 | 100.7 |
4月 | 1.5 | 1.6 | 1.3 | 102.7 | 99.5 | 102.9 | 101.1 | 101.8 | 98.4 | 101.6 | 100.6 |
3月 | 1.4 | 1.4 | 1.2 | 102.3 | 99.5 | 103.0 | 101.2 | 101.6 | 98.5 | 101.6 | 100.6 |
2月 | 1.4 | 1.5 | 1.2 | 102.4 | 99.4 | 102.9 | 101.5 | 101.9 | 98.3 | 101.8 | 100.6 |
1月 | 0.8 | 0.8 | 0.6 | 101.1 | 99.6 | 102.9 | 100.9 | 101.6 | 97.8 | 100.3 | 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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