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房银行
国家住房银行是一种政策性的住宅金融机构。2014年设立的国家开发银行住房金融部是一个最初的尝试。
1、背景
2014年设立的国家开发银行住房金融部,可以说是中国式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一个初级尝试。现在看来,这个尝试还远远不够,在现有的庞大的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之上,设立正式的国家住房银行,并给予相当的政策倾斜,让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变成全国统一的银行,按照银行的规范化要求进行监管和内部管理。这个银行可以吸收公积金,也可以吸收正常的商业存款,对符合要求的购房者提供公积金贷款。
2、提出
2015年11月,*层面时隔多年再次定调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业内人士解读称这意味着公积金作用有望得到强化,国家住房银行或提上时间表。与此同时,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中,首次允许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这被认为是为国家住房银行设立铺路。
3、作用
设立住房开发银行,一方面可以通过金融支持,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住房证券化,解决当前房地产开发领域出现的资金困难问题。现在许多地方房地产市场销售疲软,房地产开发商骑虎难下。如果国家批准设立住房开发银行,允许房地产开发商将贷款转到住房开发银行,或允许住房开发银行将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证券化,那么就能有效缓解房地产市场发展中普遍出现的资金困难,确保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可以这样说,如果房地产市场出了麻烦,那金融行业必定会连带出大麻烦。如果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处于停滞状态,那我国的城镇化也就难以推进。因此,设立住房开发银行,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不仅有利于缓解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出现的矛盾,而且更主要的是,可以确保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4、区别
国家住房银行与此前国家开发银行成立的住房金融事业部不同的是,国开行针对的是对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类住房建设资金,也就是供给端资金。而国家住房银行则是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设立的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针对中低收入人群购房,是需求端。
5、原则
国家设立住房开发银行必须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须对全国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作全面审计,在此基础上将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开发银行。绝不能把住房公积金的呆坏账直接并入住房开发银行,那样实际上是放大而不是减少金融风险。住房开发银行应当对住房公积金进行项目审计,如果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严重的违法问题,应提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防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问题被掩盖,让住房开发银行真正成为一个市场化高效率银行。
6、争议
赞成派VS反对派
赞成派
1、改革依据充分。
2、资金规模巨大。截至去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3.7万亿元,住房维修资金约5000亿元。
3、已有人员和机构。目前,全国共有管理中心342个,业务网点2651个,从业人员3.8万人。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已接近800亿元,其中500多亿元为超额拨备,可转化为住房银行资本金。
反对派
1、公积金制度落后。
公积金管理框架碎片化,管理中心孤岛化,模式繁琐,效率低下等等。
2、公积金资金监管远离市场需求。
资金没有用到真正需要资金的人和领域,其资金监管缺乏透明和监督制约,寻租设租屡见不鲜,资金挤占挪用贪污肥私的大案要案频发。
3、房地产泡沫严重、房价过高
住房市场存在结构性的矛盾,供给大于需求,也就是说。大部分房子不是以存货的形势挤压在开发商手里,就是在富有阶层之中。而普通人买不起房子,买不到好房子。
4、没必要新建机构
最好的改革措施就是抛弃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样一来降低储蓄率,实现中国经济的平衡;一来可以让这些住房公积金直接变成居民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或者企业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可以起到类似降税那样的对宏观经济的刺激作用。
建立一个所谓的国家住房银行这样的吃闲饭,制造不良资产的机构,实在是画蛇添足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