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祖
洪兴祖(1090-1155年)字庆喜,南宋镇江丹阳(今属渐江)人。政和中,登上舍第一,任湖州士曹,改宣教郎。南渡后,召试,授秘书省正。历官太常博士。知广德军,提点江东刑狱,知真州,徒知饶州。少读《礼》至《中庸》,顿悟性命之理。“好古博学,自少至老,未尝一日去书”(《宋史·洪兴祖传》)。他格守儒学的“推思”于民的“仁政”学说。曾上奏疏:收人心,纳谋策,安民情,以壮国威。又论国家的再造,要“以艺祖(古时开国帝王之称,此指宋太祖)为法。还应诏上书:“具言朝廷纪纲之失”。并身体力行,知广德军时,“视水原为陂塘六百余所”,使境内百姓无旱涝之忧。又修缮学舍,因定从祀;自十哲曾子而下七十一人,又列先儒左丘明以下二十六人。知真州时,以州当兵冲之地,百姓困疲,请免租一年,从之。明年又请免租,又从之。自使流民及返乡复业,开垦荒田七万余亩。同时,又潜心学术。少时曾得苏东坡《楚辞》手校十卷,又得不同诸本参校,撰《楚辞补注》十七卷。对汉王逸《楚辞章句》多有所疏通发明,被称为善本。陈振孙称“用力之勤,而朱子作集注,亦多取其说(《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五十卷)。他不愧是南宋时比较注重经世致用的儒学家。还著有《老庄本旨》、《周易通义》、《系辞要旨》、《古文孝经序赞》等。
中文名:洪兴祖
字:庆善
号:练塘
出生地:镇江丹阳(今属渐江)
出生日期:1090年
逝世日期:1155年
1、简介
洪兴祖(1090年-1155年),字庆善,号练塘,镇江丹阳(今属渐江)人。
生于宋哲宗元佑五年(1090年),政和年间上舍第,官湖州士曹,改宣教郎。建炎三年(1129年)春,高宗幸扬州,召试秘书省正字,迁太常博士。兴祖上疏,“乞收人心,纳谋策,安民情,壮国威”,“国家再造,一宜以艺祖为法”。绍兴四年(1134年),迁驾部郎官,为秦桧所忌,起知广德军。
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替程瑀《论语解》撰序,右正言王珉批判此书“全失解经之体”,“不无怨望之意”,又列举了程瑀注解“弋不射宿”、“周公谓鲁公曰”二例,指程解“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为“不应背后中伤别人,是抱怨朝廷官员党同伐异”,又上书云:“兴祖天资阴险,趋向不正,倾心附之,结为死党,如不痛惩,恐为乱阶。伏望圣断,将兴祖编置远方,以御魑魅。”同年十二月,编管昭州(广西平乐县),魏安行发配钦州,《论语解》书版被毁弃。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八月忧惧卒。
2、人生生平
少时精读《礼记》、《中庸》,深悟理学之道。宋政和八年(1118年)上舍及第。初为湖州士曹,寻改宣教郎。建炎三年(1129年)春,高宗驻跸扬州,被召试秘书省正字,专掌图书及校勘典籍,后迁太常博士。时金兵已破徐州,洪进言上疏,“乞收人心,纳谋策,安民情,壮国威”,又论“国家再造,一宜以艺祖为法”,宽开贤路,扶危掖倾之心,深为高宗所赏识。
绍兴四年(1134年),迁驾部郎官。是年春,苏、湖地震,旱魃为虐,百姓*,而朝廷又无力安抚,洪应诏进疏,其言击中朝廷纪纲之失,终为奸相秦桧等人所憎。未几,起知广德军(安徽)。赴任伊始,救荒革弊,率百姓建坡凿塘600余处。自此,旱情顿缓,百姓对其备加称赞。其后,洪擢提江东刑狱,知真州。在任时,为陈旉《农书》作后序。时真州为宋、金交兵冲要之地,疮痍满目,百业皆废。洪兴祖数次请奏减免民租,招抚难民,并动员百姓垦辟荒地7万余亩,以济灾苦,洪兴祖此举,遭同朝怨属嫉恨。不久,他便徙知饶州。
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洪因为已故龙图阁学士程瑀《论语解》撰序,不意序言多涉怨望,引起满朝非议。右正言王珉上言诋诬洪,云:“故龙图阁学士程瑀,本质妄庸,见识凡下,辄取先圣问答之书,肆为臆说。洪兴祖则为文以冠其首,则镂版以广其传,朋比之恶,盖极于此。”并恶言中伤洪兴祖云:“兴祖天资阴险,趋向不正,倾心附之,结为死党,如不痛惩,恐为乱阶。伏望圣断,将兴祖编置远方,以御魑魅。”时,秦桧柄权当国,谏官多出桧门,争相弹劾贤良以竞献媚之能事,朝中有望者,无不屏之远走。对王珉之言,亦竟无一人相责。洪兴祖素与秦桧言事不谐,曾与秦桧论:“乾坤”三封,秦桧言:“阴凝于阳必战。”洪兴祖不畏强权,奋起而斥:“阴终不可胜阳,犹臣终不可胜君;嫌于无阴,恶夫行己者。”秦桧以为嘲己,击案大怒。因此对洪兴祖恨之入骨,千方百计欲置于死地。同年十二月,洪兴祖编管昭州(广西平乐县)。次年八月,洪兴祖忧郁而卒。时年66岁。墓葬丹阳里庄竹塘村,后追赠敷文阁学士。
3、个人作品
洪兴祖著有《韩子年谱》、《楚辞考异》、《楚辞补注》、《论语说》、《老庄本旨》、《周易通义》、《系辞要旨》、《古文孝经序赞》、《离骚楚词考异》等行于世。
4、史书记载
《宋史》卷四百三十三·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儒林三
洪兴祖,字庆善,镇江丹阳人。少读《礼》至《中庸》,顿悟性命之理,绩文日进。登政和上舍第,为湖州士曹,改宣教郎。高宗时在扬州,庶事草创,选人改秩军头司引见,自兴祖始。召试,授秘书省正字,后为太常博士。
上疏乞收人心,纳谋策,安民情,壮国威。又论国家再造,一宜以艺祖为法。绍兴四年,苏、湖地震。兴祖时为驾部郎官,应诏上疏,具言朝廷纪纲之失,为时宰所恶,主管太平观。
起知广德军,视水原为陂塘六百余所,民无旱忧。一新学舍,因定从祀:自十哲曾子而下七十有一人,又列先儒左丘明而下二十有六人。擢提点江东刑狱。知真州。州当兵冲,疮痍未瘳。兴祖始至,请复一年租,从之。明年再请,又从之。自是流民复业,垦辟荒田至七万余亩。
徙知饶州,先梦持六刀,觉曰:"三刀为益,今倍之,其饶乎?"已而果然。是时秦桧当国,谏官多桧门下,争弹劾以媚桧。兴祖坐尝作故龙图阁学士程瑀《论语解序》,语涉怨望,编管昭州,卒,年六十有六。明年,诏复其官,直敷文阁。
兴祖好古博学,自少至老,未尝一日去书。著《老庄本旨》、《周易通义》、《系辞要旨》、《古文孝经序赞》、《离骚楚词考异》行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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