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文职*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国家*队伍的组成部分。文职*具有正式的军籍,不同于没有军籍的文职人员。
中文名:文职*
外文名:Civiliancadres
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
任命: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特点: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
编制范围:教学、新闻、出版、图书
1、介绍
性质分类
文职*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和非专业技术文职*。
编制范围
军队中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医疗卫生、教学、新闻、出版、图书、档案、文化艺术、体育等单位的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机关、院校、医院等单位部分从事行政事务、服务保障的*职务。
2、职务等级
专业技术文职*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分为特级和1级至14级,特级为*;非专业技术文职*的职务分为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办事员。
*向上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现专业技术等级应当满最低年限:十四级至十级分别为三年;九级至二级分别为四年。
调整专业技术
一、现专业技术等级满最低调级年限的*,德才表现好,工作成绩明显的,可以向上调整一级。其中,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较高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从严掌握,择优选升。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八级或者七级满最低调级年限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各自级别满最低调级年限的*35%的比例,从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中选升;
专业技术八级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熟练,完成任务突出,成绩显著,是本单位、本专业的业务骨干。
专业技术七级的:(1)一线专业技术工作业务娴熟,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是本单位、本专业的主要业务骨干,或者开展了水平较高的新业务,或者解决了具有较高学术和实用价值的技术难题,或者培养了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2)获得国家和军队设立的各类成果奖励的主要贡献者,或者主笔撰写出版了质量较高的教材、著作,或者作为主要作者发表了多篇质量较高的论文;(3)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师级以上单位的先进典型,或者多次立功受奖者;(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其他重要成绩者。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六级或者五级满最低调级年限的,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各自级别满最低调级年限的*30%的比例,从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中选升:
(1)一线专业技术工作业务精湛,在学术技术指导、把关和完成任务方面贡献突出,是本专业、本系统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者开展了学术技术水平较高的新业务,或者解决了具有较高学术技术价值的重要技术难题,或者培养了高层次的专业人才;
(2)获得国家设立的各类成果奖励,军队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奖励,两项以上军队四等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奖励的主要贡献者,或者主笔撰写了本专业权威性和学术价值高的论著、教材,或者作为主要作者发表了多篇被同行公认为质量高的学术论文;
(3)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军级以上单位的先进典型,或者多次立功受奖者;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者。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八级满六年,或者七级满七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业技术六级或者五级满七年,工作积极努力,完成任务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威信高的,也可以视情向上调整一级。
4、在边防、海岛艰苦地区(其范围按照国务院、*军委国发14号文件掌握。下同)工作的*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八级或者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六级或者五级,现专业技术等级满最低调级年限,工作积极努力,完成任务突出,成绩显著的;或者现专业技术等级满五年,安心艰苦地区工作,完成任务好,成绩明显的,均可以向上调整一级。
5、调整为专业技术三级以上的,全军统一衡量。主要从德才优秀,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中选升:
(1)在教学、科研、卫生、工程技术、文化艺术等一线工作中,培养了多名高层次的人才,或者攻克了重大技术难题,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军内外知名专家;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国家教学成果奖,军队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或者三项以上三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3)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者,或者被国家、军队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以及大军区级单位树立的标兵和典型;
(4)对本专业有其他重要贡献者。
二、提前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现专业技术十级以下的必须满一年,九级以上的必须满二年,并且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德才优秀、工作成绩显著。每年提前调级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大军区级单位专业技术*编制总数的2%。其中,在边防、海岛艰苦地区工作提前调级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大军区级单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编制总数的4%。
三、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对下列在现专业技术等级期间,为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以视情越一级或者多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
1、取得具有重大价值的创造性研究成果,并且产生明显社会、军事或者经济效益的;
2、有重要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难题,对专业技术进步、国防建设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
3、对高新技术的应用,或者对学科的理论发展、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人才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
4、在军队专业技术工作中无私奉献,成绩卓著,堪称楷模的;
5、其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
四、现专业技术等级未达到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最低专业技术等级的,一般应当逐步调整到对应的最低等级。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当选院士的当年为专业技术四级以下的,可以直接调整到三级。总政治部、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批准的当年为专业技术七级以下的,可以调整到六级。
专业技术等级的确定和改套
一、军队院校或者接收的地方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以及由优秀士兵提拔为*并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技术等级。
二、特招入伍的专业技术*和文艺体育骨干,在任命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根据其德才表现,与相同条件的军队专业技术*统一衡量,确定专业技术等级;并且可以在首次调级时,与原相同条件的*统一衡量调级,其中从确定专业技术等级至首次调级不满专业技术等级最低调级年限的,不视为提前调级。
三、担任正师职以下行政职务改做专业技术工作的*,在任命其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改套专业技术等级。即按照专业技术等级工资与行政职务等级工资标准基本相同的原则,将正师职(正局级)改套为专业技术六级,副师职(副局级)改套为专业技术七级,正团职(正处级)以下依次类推。其专业技术等级时间从批准改套之日起算,但在首次调级时,原最高行政职务任职时间可以比照计算专业技术等级时间。
担任副军职以上行政职务改做专业技术工作的*,一般不再执行专业技术等级,个别因工作需要,确需执行的,应当与其他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相同条件的*统一衡量,确定专业技术等级。
专业技术等级的审批
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审批权限是:调整为专业技术三级以上的,由总政治部审批。调整为专业技术四级至七级,或者体育三级以上的,由大军区级单位党委审批;其中,副大军区级单位的*调整为专业技术七级,或者体育三级的,由副大军区级单位党委审批。调整专业技术八级至十级,或者体育四级至六级的,由军级单位党委审批;其中,调整为专业技术十级或者体育六级的,也可以由军级单位授权的师级单位党委审批。调整为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或者体育七级以下的,由师(旅)级单位党委审批。
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推荐,政治机关提名,报同级党委研究以后逐级上报,按照审批权限组织考核,由有该专业技术等级审批权的单位党委研究同意,以同级政治机关通知形式公布。其中,担任领导职务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其上一级政治机关研究并且报同级党委同意以后上报;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必须先报有该专业技术等级审批权的上一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核同意。
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每年办理两次。*新的专业技术等级时间,上半年符合调整条件的从当年六月一日起算,下半年符合调整条件的从当年十二月一日起算。其中,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较高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以及提前、越级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每年下半年办理一次,*新的专业技术等级时间从当年十二月一日起算。
3、级别
级别的设置
文职*的级别设置为特级、1级至9级,特级为*。文职*的待遇基本与现役军官的待遇相同。
级别的晋升
1、文职*的级别按下列年限晋升:
9级晋升8级为3年;8级晋升7级、7级晋升6级、6级晋升5级、5级晋升4级、4级晋升3级各为4年。
2、文职*现级别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按周年计算)的,在级别对应幅度内,可晋升1个级别。
级别4级以下文职*晋升级别的办法,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3)后联字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文职*,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批准,可以晋升一个级别:
1、现级别未达到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对应级别幅度的最低级别的;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级别9级满二年的;
3、现级别满规定年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六级、级别4级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九级或者十级、级别6级的。
级别的审批
评定和晋升级别,由文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和按军职以上待遇评定、晋升级别的,由总政治部审批;其余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88)后联字5号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以通知的形式公布。
提前晋升文职*级别
级别4级以下的文职*,现级别满二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现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对应的级别幅度内提前晋升级别:
1、现级别期间,因工作成绩显著,获一等功以上奖励并保持荣誉者;
2、任现职期间,带领单位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获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主要领导;
3、现级别期间,获三等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者国家设立的其它相应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4、现级别期间,获一等军队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
5、现级别期间,在教学、研究、技术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者;
6、其他做出突出贡献者。
晋升级别的办理时间
级别4级以下的文职*晋升级别,分别在每年3月和9月办理。新的级别时间从符合条件的当月算起。其中,提前晋升级别的,新的级别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
4、着装
文职*着制式服装,佩带帽徽、肩章、军种符号、领花。根据工作需要,文职*可以改任军官,并按照有关规定评定授予军衔。
2007年8月1日起开始配发07式军装,增加级别资历章、臂章、姓名牌等。
肩章
技术四级以下文职*的肩章为宝相花+飘带,技术三级以上文职*的肩章为宝相花+松枝叶。
领花领花
由原子符号+松枝叶/橄榄枝组成。
级别资历章级别资历章
级别资历章显示技术等级和军龄。技术三级以上级别资历章为5排,级别略章上金黄色五星1颗为技术三级,2颗为技术二级、一级。
技术四/五级、六/七级的级别资历章为4排,级别略章上银白色五星1颗为技术六级/七级,2颗为技术五级/四级。
文职*证
文职*使用的证件是文职*证。
5、第一批
1988年4月27日,*军委主席*签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暂行条例》7月31日,*军委在京召开文职*大会。我军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一支10多万人的文职*队伍。
1992年5月1日起,全军文职*配发与现役军官相同的制式服装,佩带文职*肩章、领花。
从2001年3月1日起技术三级以上文职*更换服饰,帽饰改金黄色,肩章加缀松枝叶。
6、最新信息
总政规定不得称“文职将军”
总政治部颁发《规定》加强文艺队伍教育管理
据新华社电,经*主席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颁发《关于规范大型文艺演出、加强文艺队伍教育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全军和武警部队提出明确要求。
《规定》对勤俭节约办晚会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文艺晚会的投入,不得过度包装,严格晚会经费预算和监督管理,压缩不必要的开支;部队野外驻训、演习和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时,要组织开展灵活简便的演出服务,原则上不搞大型文艺晚会;对组织文艺演出活动耗资巨大、奢华浪费的,要严肃查处。
《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文艺单位人员参加地方电视台选秀类节目,禁止参加有损军队和军人形象的演出活动,禁止参加私人举办的演出活动和在歌厅、酒吧等场所演出,禁止未经批准出国(境)演出,禁止签约加入地方文艺单位、文化公司和经纪公司,禁止开设公司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工作室,不得进行夸大其词、自我炒作等虚假宣传,坚决杜绝临场罢演、漫天要价,敷衍演出、欺骗观众的现象。
《规定》还强调,规范日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军容风纪检查,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不得称将军或者文职将军,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交友圈。对未经批准出国(境)演出、违规做商业广告、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的,严格执行处罚。
《规定》要求:总政歌舞团和各单位文工团每年为部队演出不少于100场,总政话剧团、歌剧团每年不少于60场。
继黄宏等人之后,2014年“八一”前的解放军年中将官晋衔时,再次出现了文职*改任现役军官并被授予少将军衔的案例,即改任副军职空军装备部副部长的李凡首次被授予空军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