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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5年52名厅处级*落马 基建成重灾区

科普小知识2022-08-05 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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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书和吃饭的发票被用来偿还科研经费是犯罪吗?做出巨大贡献的杰出人才都与腐败有关。他们能“宽大”吗?

五年来,省检察院对高校职务犯罪进行了分析-

浙江高校52名*落马

该基金会被建成一个腐败严重的灾区,科学研究基金的使用可能会受到冲击。

——通讯员阮家华,本报记者陈阳根

五年来,浙江省高校有52名*被免职。

基础设施领域成为高校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据省检察院统计,2009年至2013年,我省检察机关查处了76起高校职务犯罪案件。

从检察机关掌握的数据来看,虽然高校职务犯罪比例不高,但腐败现象明显,涉及到我省20多所高校,包括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庶人大学、浙江交通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学院等。被调查人员多为学校领导和中层领导,包括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白某、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谢某等45名厅级*。

顾副检察长表示,与交通、建筑、企业等行业的系统性腐败案件相比,高校腐败还集中在犯罪领域和环节。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录取等环节,因为这些环节往往是高校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

在上述环节中,基础设施部门也是“重灾区”之一,超过60%的与工作相关的犯罪得到调查和处理。这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大学的扩张有关。全省高校新校区的扩建、搬迁和建设极为普遍。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监督不力,这成为少数腐败分子犯罪致富的机会。

例如,杭州科技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李某受贿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李某长期负责学校的工程建设工作。利用其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工作的职务之便,协助承包人叶某、石某参与相关建筑的招投标、工程款结算、日常管理等工作,收受他人贿赂63万余元。

书籍和膳食的发票用于偿还科研经费。

这是犯罪吗?

顾提到,国家近年来不断加大科研投入。科研机构的科研项目数量不断增加,科研项目经费也迅速增加。科学研究的经费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每次都有几千万甚至几亿美元。科研经费的管理很容易出问题和被忽视。

顾表示,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所原所长、教授陈贪污案,涉及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陈是我国环境科学领域的专家。他利用国家专项负责人的身份,使用虚开发票、虚报支出、利用虚假合同、做假账等手段,勒索和挪用科研经费共计945万元以上。

顾重点分析了科研经费正常使用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顾说,许多高校的同志反映,申请科研经费很难,拿到手以后用起来更难,犯了错误容易触到法律的底线。

正常发票报销和挪用之间的界限在哪里?对于这些问题,顾分析说,从检察机关办案的实践来看,通常有三个标准要把握:

一是看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或非法占有科研经费的目的。

第二是看当事人是否采取了一些非法的措施来贪污或挪用公款。例如,是否使用了假发票进行报销,是否伪造了假合同,是否为转账准备了假账户,以及是否获得了科研经费。

第三是贪污挪用的数额和情节。

做出巨大贡献的杰出人才

你想“宽大”吗?

顾提到,有人认为专家学者在某一领域取得了很大成就,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纪检监察机关不可能因为腐败而查处优秀人才。

不久前,国家工程院最年轻的院士李宁因涉嫌挪用巨额科研经费而被调查。在李宁被调查之前,各种各样的消息已经满天飞。有人说李宁有“院士”的称号,在基因技术等方面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然而,李宁的现实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顾说,专家学者在某一领域取得了很大成就,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一旦涉及腐败,纪委或检察机关将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一旦发现此类案件,后果极其严重:国家有限的科研资源被浪费,科研人员本身违法,国家宝贵的科研人才也遭受巨大损失。

(原题:浙江高校52名*为建设腐败严重的灾区而丢了队,科研经费的使用容易触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