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票
绑票亦称绑架,又称标参。即是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劫持某人,然后向其家族或相关机构提出金钱或政治等要求,通常也称为勒索。被绑架者俗称肉参、肉票、人质。绑票者在期间把人质杀害,称为撕票。在大部分地区,绑票是严重刑事罪行。
1、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相关案例
李奥波德与勒伯案
纳森·李奥波德(NathanFreudenthalLeopold,Jr.,1904年11月19日-1971年8月30日)、李察·勒伯(RichardA.Loeb,1905年6月11日-1936年1月28日)于1924年因绑票谋杀一名14岁的少年而被捕。
李奥波德与勒伯案
李奥波德、勒伯都是有钱世家出身。年仅19岁的李奥波德自芝加哥大学毕业,即将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他在当时已通晓15种语言(后来终其一生共学会27种语言),精通鸟类学并曾发表论文,也研究数学、哲学,对弗里德里希·尼采的学说尤为倾倒。
年仅18岁的勒伯是密歇根大学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毕业生,即将进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他研究历史学、酷嗜侦探小说,对“谋杀的艺术”饶有兴趣,并希望能有机会实践完美的谋杀。
李奥波德与勒伯在芝加哥大学认识。李奥波德同意成为勒伯实践犯罪艺术的合伙人——只要勒伯愿意和他成为性伴侣(李奥波德可能有受虐癖,之前有过女友,也与两名少年男性发生过性行为。但他后来曾表示,宁可上绞刑架,也不愿被检查他的医生宣称是同性恋者)。他们从盗窃开始,策划一次比一次严重的罪行,并逍遥法外。他们的犯罪艺术创作最后以冷血的绑票谋杀达到高潮——并结束。
王德辉案
王德辉绑架案发生在1990年4月10日,他在跑马地马会打完壁球后回家途中,再度被绑架,绑匪不但不怕警方录音、监听,而且还公然在香港的东方日报、星岛日报上刊登广告,指名要龚如心与他们连络,龚如心两日后接获绑匪勒索10亿美金,第一期款6000万美元,先付2800万美元予绑匪后。(此次绑架发生前,1983年4月王德辉与龚如心,如常驾车离开山顶百禄径寓所上班,途中被数名枪匪绑架勒索1亿美金,王被放入一个大冰箱运回“参窦”,龚则获释返家准备赎款救人。龚如心依绑匪指示,将1100万美元现金经洗钱手法汇到*,但被警方查扣,而香港方面的绑匪也全部被捕,王德辉因此获救。七年之后,退休的香港警署警长钟维政翻阅以前的案例,发现当年歹徒的手法很高明,只可惜在几处重要的环节上失了手,才会被捕。因此,他认为,如果再照着当年的犯罪手法再干一次,而且把当年歹徒疏忽的几个重点补强,那么,他们一定还能够得手,而且铁定不会被抓)。
香港警方在1991至1993年先后拘捕6人,匪徒将2.6亿港元赎金透过地下金融汇往*,被法务部调查局主动查获,部分疑犯则对调查局供称王在1990年4月13日被香港渔船载至公海里,自此下落不明。于香港被捕的匪徒分别被判监5年至16年不等,而被*查获的共犯陈麒元(香港华侨)、钟华(香港沙田人,*逃难至香港)和钟志能(钟维政之子)则在*被控“掳人勒赎罪”。根据当时有效之中华民国刑法特别法《动员戡乱时期惩治盗匪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九款,掳人勒赎罪处唯一死刑,但由于香港已废除死刑,在香港的主犯不能被处死,为免出现共犯被处死但主谋只需判监的情况,故有关方面判处两人无期徒刑。不过,主谋退休警长钟维政和大圈仔黄寿至今仍然在逃。
1999年9月9日,香港高等法院宣布他在法律上已经死亡。
2007年4月13日,龚如心死后,其家属以王德辉名义在报章刊登龚如心的讣闻。
三狼案
三狼案(又称双黄案,因为事主包括两位黄姓富商),发生于1959年至1961年的香港,三狼是指该案的凶手马广灿(35岁)、李渭(31岁)及倪秉坚(32岁)。
1959年6月19日,富商及体育界知名人士黄锡彬之子黄应求,于铜锣湾清风街被绰号“野狼”的匪徒绑架,黄应求在被禁锢期间虽曾一度逃脱,但不慎在逃脱期间由高处堕下死亡。后来三狼把黄应求耳朵割下并寄至黄宅。(割下的耳朵现时保留在湾仔法医总部作为实物教材)
1961年2月10日,黄锡彬亦遭人绑架。不久,新界西元朗居民邓天福又在石澳被三狼杀害。
同年12月10日,警方在香港岛浅水湾一处山坡挖出黄应求及邓天福的骸骨;三狼本有一党羽叫“蛇仔明”,因为分赃不均,被3人在九龙西龙翔道追杀,后被香港警务处救回后,将整件案件和盘托出,并成功缉捕3名中国籍疑犯归案接受审讯。1962年2月19日,三狼案在中环香港最高法院开审,三人被控以谋杀、伤害他人身体、绑架及非法禁锢等罪名(期间蛇仔明需兼任控方证人以防止三狼逍遥法外),3月14日,香港最高法院及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驳回3人上诉,三狼最终被绳之以法判缳首死刑直到气绝身亡止,在同年11月28日清晨5时半在赤柱*刑场旧址(即*医院现址)执行;至于“蛇仔明”因为举报三狼案有功,仅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白晓燕案
白晓燕命案发生于1997年4月14日,为*有史以来最重大刑案之一。由于被害人为知名艺人白冰冰之女,加上陈进兴、林春生、高天民等三名加害人不仅是拥有枪械弹药之高度危险份子,且作案手法残酷,又于逃亡途中与警方发生数次枪战并犯下多件刑案,对当时*的社会大众造成相当大的震撼。
该案件不但为当年度影响*最大的单一事件,也是1990年代甚至是中华民国*迁台以来最重大的治安事件之一。据*半官方的“国策中心研究室”所做的研究报告,白案的影响层面甚至达到*的“*”、“政党政治”与内阁政治的权责划分。
商人被绑票装进铁笼沉湖底
2015年1月26日,浙江杭州警方通报称,历时910天破获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装进铁笼子丢入湖里后,潜逃东南亚。为了缉拿嫌犯,警方发布红色通缉令寻求国际合作,在泰国警方的帮助下成功将其抓获。为了取证,2年时间里,警方四次到百米深的湖中打捞被害人遗体,几经波折后,成功破获该案。
男子被绑票装进铁笼沉入百米深湖底
2012年6月11日凌晨6点30分,杭州下城警方接到事主李某报警,他的老板张某(内蒙古籍)在10日晚在杭州市区温德姆酒店内被一伙以胡某为首的温州人控制并带离杭州。当晚,胡某方面还来电索要5000万赎金,偿还双方之前的巨额债务。在电话中,张某家人与胡某协商了很久,却没有结果。
事发监控显示,张某与对方在酒店会面及离开酒店时,神情自然均未发现异常。
警方发现,胡某身份不简单,有着赌博、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且事发时仍有案在身,属犯罪高危人群。“由于胡某有多次前科,在温州*系统都熟知他的名字。”杭州*下城*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吴信炎说。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胡某,初中学历,只上过3个月的班,还当过出境偷渡中介俗称“蛇头”,平时以融资投资公司名义从事高利贷放贷、网络赌博游戏等行业。胡某与张某长期存在生意往来,相互间资金拆借较为频繁。
为尽快确定嫌疑人和受害者的确切位置,专案组民警40多天日夜蹲守,可胡某反侦察能力较高,警方一无所获。
一条线索的出现打开了僵局。2012年10月上旬,专案组通过秘密侦查终于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在*与其关系人恢复短暂联系的重要线索。
吴信炎介绍,胡某已于9月初偷越国境、潜逃至越南。当时胡某来往于东南亚各国,期间他曾企图经土耳其偷渡到欧洲,但在距离土耳其边境只有100米时,被当地警方抓了个正着,扣押了钱款,被遣返回国。得知胡某潜至泰国,拟申办他国签证继续潜逃,专案组联系*部发布红色通缉令寻求国际合作,同时对胡某的关系人紧盯不放。警方紧急请求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协助,协调泰警方协查缉捕。当月27日,警方在曼谷一宾馆将胡某和其情人戴某抓获。随着参与案件的13名嫌疑人悉数落网,人质张某却始终未见踪影。在审讯中,胡某承认非法拘禁过受害人张某,并称其已经与2012年8月下旬在温州释放了张某。
经调查,2012年9月1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四人将被害人张某关进铁笼子内运抵千峡湖附近,将张某连铁笼带人直接扔进湖中。张某被害后,犯罪嫌疑人胡某自知国内无处藏身,偷渡至东南亚,并伺机再次偷渡至欧洲国家,最终未逃脱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
3、人质解救
第一计暗度陈仓
正面迷惑敌人,从侧翼突然袭击主角:以色列
佯装谈判跨国突袭救人质
1976年,一架从以色列起飞的飞机被劫持,以色列先用谈判稳住*,然后派特种兵突袭乌干达恩德培机场,解救人质。
当劫持人质事件发生时,劫匪通常会提出交换条件。但强敌环伺的以色列认为如果和劫匪谈判,向他们妥协,就会助长*的气焰,引发仿效行为,因此,以色列坚决不同绑架者谈判,不向他们妥协,而是采取武装部队快速反应解救人质。1976年的跨国突袭救人质就为人称道。
1976年6月27日,载有258人(包括4名劫机者和22名机组人员)的A300“空中客车”,从以色列首都起飞后被*劫持。*将飞机劫持到乌干达,并且得到乌干达的支持。6月29日,劫持分子要求以色列立即释放53名*以换取人质。
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劫持人质远在异国,以色列鞭长莫及。为了争取时间,以色列一改从不向绑架者妥协的态度,假装谈判,拖延时间,同时也释放若干被囚的*,从而使100多名乘客获释。
以色列没有坐以待毙,在谈判和释放囚徒的同时,以色列特种部队已奔袭到距离以色列4000公里之外的乌干达。7月3日,4架以色列空军运输机以超低空飞行避开乌干达军方雷达。35名以色列突击队员突袭机场,他们行动神速,令劫持者措手不及,之后的行动是——10分钟攻占候机大楼,20分钟解救人质,10分钟检查,12分钟返回飞机。落地不到一个小时后,飞机已经载着人质返程了。
这次行动,所有劫持者均被击毙,有3名人质在交火中死亡,一名以色列指挥官身亡,其他100多名人质获救。
这次行动成功虽然与以色列特种部队的神速反应有关,但之前假装谈判争取时间也是功不可没的。
第二计关门捉贼
关起门来捉进入屋内的盗贼
主角:秘鲁
知己知彼成就“完美营救”
1996年12月,日本驻秘鲁大使馆被*劫持。秘鲁*围住使馆与*对峙4个多月,充分了解使馆内情况,挖地道突入使馆,成功救人质。
解救人质成功的案例很多,但能称得上是完美的却很少。1996年秘鲁持续4个多月的人质解救行动,就得到了《纽约时报》“近乎完美,没有缺憾”的评价。
1996年12月17日晚,日本驻秘鲁大使馆正在举行盛大宴会,一伙武装分子开着一辆救护车进入使馆,炸开使馆围墙,将馆内500多人扣为人质。人质中包括时任秘鲁总统藤森的母亲、秘鲁外交部长、农业部长等秘鲁政要和各国外交使节。
绑架者要求秘鲁释放当局关押的460名恐怖组织成员,并威胁如不答应要求,就杀害人质。秘鲁*立刻出动大量军警*大使馆,没想到,这一对峙就是4个多月,一直到1997年4月。在这期间,秘鲁*没向劫匪妥协,而是不断派代表和劫匪谈判,使劫匪释放了大批人质。
与此同时,武力解救人质的方案也准备就绪。*不断通过各种途径打探使馆内消息。比如当一个劫匪脚受伤后,警方按要求给他准备了一副拐杖,趁机在里面装了微型窃听器。警方还利用红十字会向使馆内送东西的机会,把多个窃听器带进使馆,使得警方能够掌握使馆内情况。
警方还按照使馆的模样仿造了三层小楼,在里面进行突袭模拟演练。总统藤森还故意放出消息说,一些国家可以成为劫匪的避难地,对其可以不审判不追究责任,以使劫匪放松警惕。
同时自1997年3月起,秘鲁特种部队开始秘密挖掘5条通向日本大使馆的地道。4月22日,藤森接到“内线”报告,11名劫匪正在一楼大厅踢球,二楼只有3人看守人质,他立即下达进攻命令。200多名特战队员发起突击,一阵巨响后,他们从被炸开的地道口进入使馆,与劫匪展开枪战,并攻占制高点,救护人质。半小时后战斗结束,被劫持的72名人质中除一人因为心脏病突发死亡外,其他全都获释,14名劫匪被击毙,2名突击队员殉职。
当时媒体评价称,秘鲁在这场人质危机中运用灵活战术,争取时间;送进窃听装备,知己知彼;做好武力准备,行动果断;使这场解救行动成为人质解救的经典案例。
第三计李代桃僵
用小的代价,换取大的胜利
主角:德法等国
永不妥协绝不支付赎金?
面对绑匪索要赎金的要求,大多数国家选择不妥协,因为如果轻易支付赎金营救人质,会造成一种负面效应,促使*再次实施绑架。
*实施绑架,除开出政治条件,还会开出赎金要求,后者看似简单,只要支付赎金,就可以救出人质,但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反而更加棘手。
2014年4月19日,4名在叙利亚被绑架的法国记者获释回国。随后,德国Focus杂志披露,这4名记者能获释是因为法国*支付了赎金。但法国*断然否认,法国国防部表示报道不实,奥朗德总统也表示,法国在解救人质过程中,没支付赎金!
2006年,英国《泰晤士报》称他们获得一些文件证实法、意、德*为营救9名此前在伊拉克遭绑架的人质,共支付4500万美元赎金,但三国*断然否认。
虽然法国否认缴纳赎金,但却遭美国官员吐槽。2013年,美国前驻马里大使在电视采访中爆料,2010年时法国为解救在尼日尔被绑架的法国人质,支付1700万美元赎金,尽管法国*从来没有证实这一点。
奥朗德上台以来,态度更加明确坚决,即绝不会向劫匪妥协支付赎金。他表示是否支付赎金是人质解救中的原则性问题,一旦支付赎金,劫持者就会试图绑架更多的人来要挟。
支付赎金营救人质,会造成一种负面示范效应,形成绑架人质、索要赎金、赎金得手、酝酿下一次绑架的恶性循环模式。这也是大多数国家在面对劫匪索要赎金时,坚决不肯妥协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