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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转基因大豆报道严重失实

科普小知识2021-12-31 21: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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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转基因大豆报道严重失实

10月18日,《黑龙江日报》第七版发表了一篇文章:“非转基因大豆的追随者——访黑龙江省大豆协会原副秘书长王晓宇”。然而,王晓玉的语言中有许多严重的不准确之处。

在采访中,王晓宇说:“近年来,中国顶尖的科学、医学和军事医学研究机构都得出结论,转基因大豆是不安全的,所以应该引起重视。”

对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研究所研究员杨晓光纠正道:学术界的统一认识是,国内外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这是最终结论。到目前为止,科学界还没有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害。

数据显示,自从1996年转基因食品在美国上市以来,还没有出现过任何由转基因食品引起的过敏或中毒。

同样的权威声明可以在中国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卫生福利部和欧洲食品安全局的网站上找到。

“转基因大豆是一种主要的国际贸易商品。中国的需求稳步增长,并且已经安全进口了20多年。生产国和中国对其进行了严格和标准化的安全评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文章声称转基因大豆是有害的。”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展研究所生物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江涛说。

发展转基因研究和应用是中国既定的国家发展战略。“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计划指出:“十三五”期间,要推进抗虫棉、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等主要产品的产业化。”

在一次专访中,王晓宇还表示:“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根据《条例》,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和向种植者提供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禁止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和进口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转基因或者食用农产品。这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这没有法律依据。”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旭霞表示,中国没有禁止种植转基因作物的法律。从国家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来看,不可能制定禁止种植转基因作物的法律。如果国家层面允许种植转基因作物,作为省级食品安全管理条例,法律效力不能剥夺黑龙江省农民依法种植转基因作物的权利。

"王晓宇的话突破了职业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兼研究员林敏表示,《黑龙江日报》的采访将转基因技术置于绿色农业发展和普通人健康的对立面。王晓宇公开诋毁转基因大豆的安全性,违背**发展转基因技术的总体政策,并冒着误导公众的风险拯救黑龙江传统大豆产业。

“这次独家采访违背了科学结论,再次表明《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没有依法制定,充满了地方保护的落后色彩。”江涛说。

林敏认为,只考虑地方利益而忽视国家利益、违背现代科技潮流的地方保护主义立法无助于解决黑龙江传统大豆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这也将大大削弱黑龙江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绿色农业市场的竞争力,并最终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