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2020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关于申请2020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全国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际部(办公室),中国科协直属各单位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中国科协海智规划基地和海智规划合作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新时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海智计划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的平台作用,现将2020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直属单位;
2 .地方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及其所属单位;
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
4 .科技园协会、高等院校科学技术协会、大型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等基层组织(违法单位可依托相关法人实体);
5.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海外创新创业基地和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基地载体单位);
6.参与HAI计划的合作机构(非公司实体可依赖相关法律实体)。
二。财政援助的范围和金额
申报项目应于2020年完成。项目赠款都是部分赠款。国际联络部将视情况向选定的项目提供不同数额的赠款。单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申报的项目内容应当是下列活动之一:
1.活动
(1)国际学术论坛;
(2)海外人才项目交流对接;
(3)海外人才创新与创业项目竞赛。
2.工作项目
(1)海智计划项目研究;
(2)海智计划数字平台建设;
(3)符合HAI计划工作内容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申报和审查程序
1.项目申请单位应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表。
2.国际联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0年HAI计划的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3.国际联络司公布了选定的资助范围和拨款申请项目。
四.资金分配
1.在收到资助项目选择通知后30天内,申请人必须与国际联络部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资助。
2.项目资助合同签订后,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公开账户、发票或财务认可的基金交易结算清单。
五、资金使用要求
1 .资金需要在项目申请和资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支出,符合有关财务规定,且不得超过支出标准。
2.资金需要在资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如果有任何盈余,原则上,盈余资金需要返还给国际联络司。
六、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1.国际联络司负责监督和检查项目的完成和项目资金的使用。
2.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自评报告(包括资金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相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和参与者信息等。)在项目结束后30天内向中国科协国际联络部反映项目成果,并配合中国科协进行项目验收和延期审核。
3.中国科协对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几年资助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七.报告时间和要求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及其所属单位应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科学技术协会汇总,并报送国际联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等有关单位的下属单位直接向国际联络部报送。请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纸质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邮寄至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厅东厅c座416室刘健(1361118622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八.联系人
联系人:马鑫
电话。:010-68513520
联系人:刘健、王海洋
电话。:010-82085083,13611186228
邮箱:haizhijihua@163.com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馆东厅C座416室
附件: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际联络部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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