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拔办法》公布
2014年国际合作培训项目创新人才选拔办法
(依靠现有的州立公立学校学习计划)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配合国家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2014年,中国奖学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利用现有的国家公费留学项目,资助一批国内高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开展的旨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人才的国际合作项目。
一、实施措施
项目选择应首先确定项目,然后确定候选人,并根据项目派遣候选人。
对外合作机构应是该领域的一流机构、研究机构、实验室和其他机构。国内外双方都签署了协议,在培训目标和模式上有所创新。
各单位首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提交《2014年创新人才国际合作培训项目申请表》(请将单位公函和申请表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美国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各单位应当根据确定的资助项目推荐人选。
二。项目申报
2014年项目申请时间分为两批。第一次验收时间为5月10日至15日,第二次验收时间为10月10日至15日。
三。项目评估和录取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审查应由报告单位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进行。项目批准后,项目单位根据需要选择和推荐人选,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审批。
四.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配备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每年,他们应向国家海外研究基金委员会提交执行情况总结,收集典型案例,探索创新成果,总结合作经验,改进培训方案。
V.联系信息
如果您在工作中有任何信息或问题,请及时联系美国国家海外研究基金委员会。电话:010-66093949;传真:010-66093945;邮箱:mjing@csc.edu.cn;地址:北京车公庄街9号5号楼A3栋13楼(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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