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的乌托邦:阿西莫夫机器人三大定律该变了
当提到“无人驾驶飞行器”这个词时,许多人不禁立刻产生一种负面印象,认为它们可以被用作遥控的致命武器。面对这些日益强大的机器和人工智能,我们可能会面临一个反乌托邦的未来。因为人们普遍认为无人机被军方用作狩猎工具,被爱管闲事的邻居用作偷窥工具。
然而,这是目前公众对无人机的看法,并不代表未来。如今,无人机已被用于向偏远地区运送药物和疫苗,并改变收集海洋数据的方式。尽管这些被宣传为积极有益的用例,但它们也代表了日常用例的未来。然而,有一个差距需要弥合。无人驾驶飞行器在偏远的地方工作。远离我们的窗户、院子和孩子是一回事。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作为日常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辅助工具是另一回事。
此外,这些日常的城市无人机可能会自动运行,这给*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要求它们指定公众与无人机互动的方式。因此,有很多工作要做,从想象如何使用无人机到设计人们在城市生活中需要的无人机。这两个任务之间的联系在于未来无人机的设计需要一个原则性的方法。
现在我们有机会设计这样的无人驾驶飞机,它需要遵守等同于艾萨克·阿西莫夫机器人三大定律的规则。原因是,就像任何新技术一样,无人驾驶飞行器在每个使用案例中都被滥用。虽然这项技术带来好处,但也可能是有害的。这种矛盾的关系可以通过设计有意义地表达原则的用例来协调。无人机将需要这些组织原则来指导它们有效地为公众服务。当然,很多时候我们也需要更新规则。
1942年,阿西莫夫第一次提出了三条定律:机器人不得因不作为而伤害人类或导致人类受到伤害。其次,除非违反第一定律,否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除非违反第一和第二定律,否则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以下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无人机在未来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三个组织原则。当然,有些情况会将这些原则推到极限,这只会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它们:
城市无人机可见
无人驾驶飞行器有能力获得独特的位置,也就是说,从更有利的角度看待问题。这也意味着他们有能力打破人们对隐私的合理期望。因此,城市中的无人机应该总是可见的,而不是隐藏的。在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规定无人机操作员必须保持无人机在视线范围内或通过辅助视觉监控无人机。目前,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但在未来,对自主的普通城市无人机的规定将要求人们无论在哪里飞行都能看到无人机。
可接受:无人机用于学校区域的人行横道;不可接受:车辆超速监控无人机;争议:警察可以用无人机读取车牌吗?如果无人机能让自己完全可见,并试图帮助驾驶员理解其目的,我们会同意这种方法。
城市无人机帮助公众
无人驾驶飞行器已经广泛应用于执法和军事领域。但是在城市,他们应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针对他们。因此,对于城市来说,无人机的任务总是有益的,而不是惩罚性的。
可接受:无人机可以引导周围的人;不可接受:无人驾驶飞行器超出限制;对于电力公司是否可以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来扫描和监督居民在干旱期间无视水资源限制的行为,存在争议,因为这些限制是为了公共利益。
城市无人机收集基础设施数据,而不是个人数据。
无人驾驶飞行器非常适合信息收集任务,但对个人隐私甚至空间管辖权的关注是合理的。因此,当无人机被用于城市收集数据时,它们总是与事物相关,而不是与人相关。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指出,该机构目前“没有具体说明无人机如何收集人员或财产数据”但在不久的将来,智慧城市将需要在这个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
可接受:交通拥堵监控无人机;不可接受:假释犯监视无人机;对于交通部门是否会在许多司机倒车的十字路口使用无人驾驶汽车存在争议。如果数据收集的目的是改善交叉口,这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数据收集的目的是跟踪特定的驱动因素,则需要更多的考虑。
所以,根据这些原则,我们可以看到每天在城市里使用的无人机是什么?
交通无人机:通过移动地面基站或机载模块在地面可见。为驾驶员提供动态绕行和信号支持,为城市提供实时交通监控和缓解拥堵措施。
清洁无人机:用于清洁人行道和排水沟,保持行人区清洁和雨水管道清洁,同时收集各种数据集,从垃圾类型到人行道维护。
沙滩无人机:在水中可见,可以作为救生员的友好补充。它的职责是保持所有年龄的游泳者的安全,同时不断地扫描看不见的危险(如潜流和鲨鱼),并负责水质检测。
(来自:fastcompany编译:网易智能参与:sm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