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杀人案:研究生“杀人犯”的十年洗冤录
研究生“杀人犯”的十年补救
10年来,钟志远律师的头发已经褪去。他挖苦地说,这是我处理过的最大的案子,也是命运。记者洪克飞/照片
7月21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曾爱云、陈华章在故意杀人案第四次审判中无罪。被告人陈华章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陈华章被责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周天然、周庆秀经济损失178,142.8元。
曾爱云等了10多年才被宣判无罪。
宣判后,这位38岁的老人立即被送回了他的家乡湖南省邵东县。曾爱云在电话中告诉《中国青年报》的一名记者,他不想回忆作为一名谋杀嫌疑犯被拘留的经历:“我的母亲是残疾人,是她通过艰苦的工作把我养大的。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并让她忍受了十多年的折磨……”
在平反冤屈的路上,曾爱云的律师钟志远也失去了青春。从一头青苔到逐渐秃顶,钟志远卷入了长达10多年的司法漩涡,从免费法律援助到为曾爱云代理律师,曾爱云“差点死于不公”
凶杀案
2005年6月28日,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54岁的律师钟志远受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曾爱云提供法律援助。
法官说这是命案的二审,钟不敢懈怠。2015年7月22日上午,钟志远向记者回忆说,他当天已抵达湖南省高级法院,并认真复印了一摞摞文件。晚上,当他端着杯子翻阅文件时,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在“做着伟大的事情”——因为他所从事的工作很可能是不公平的。
《中国青年报》的记者获悉,这起谋杀发生在2003年秋天。由于两个学生为了争夺女朋友和导师的青睐而发生的各种纠纷,许多版本在湖南省湘潭市流传。
2003年9月,工作两年后,曾爱云回到母校湘潭大学,在机械工程学院攻读研究生。老师对他的评价是:成绩好,能力强,尊重老师。
2015年7月23日晚,曾爱云告诉记者,他的家庭背景很悲惨,父亲年轻时就去世了,母亲是残疾人。他在三个叔叔和哥哥的帮助下完成了学业。
在研究生院,他遇到了他的同学陈华章。不久后将他拖入深渊的25岁男子被媒体称为"感情和金钱都很好的兄弟"。但曾爱云否认了这一点。他说,陈华章是他大学前两年的同学,成绩优异,也是学生会的重要*。“平时他看着我们,就好像我们在高处一样。后来他在研究生院遇见了我们。他有话要说,但他不太了解对方。”
在湖南大学,曾爱云的学习很顺利,但他也有情感上的困扰——在一次晚宴上,曾爱云认识了同一所大学的李霞。两人对彼此有着良好的感情,他们的关系逐渐变得更加密切。但在遇到曾爱云之前,李霞已经和同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周宇恒恋爱了四年。曾爱云出现后,她决定和周分手。
无法放弃这段感情的周宇恒很不开心。他后来从同学那里得知,曾爱云有“风格问题”。他把这个谣言告诉了李霞,并劝她回到自己身边。
周宇恒学习成绩优异,深受老师们的喜爱。他也是一个被学院领导看重的“年轻人才”。周被杀后,有人目睹他的导师非常伤心,甚至"哭昏了过去"。
曾爱云决定离开这个情感漩涡。
根据案卷,曾爱云与李霞在2003年10月27日19时30分打电话给周宇恒为自己辩护。晚上8点钟,他在图书馆门口见了面,表示愿意把李霞还给周。20点左右,周宇恒在陈华章的支持下,按照约定来到图书馆会见曾爱云和李霞。
会后,他们之间没有太多的交谈。周宇恒被陈华章扶回宿舍。
当时,李霞注意到周宇恒看上去头晕目眩,虚弱无力,心里忐忑不安。他本来要把他和陈一起送回去,但陈拒绝了。之后,她仍然感到不安,并联系了周宇恒和其他学生向她问候。
当天23: 40,一名加班的老师在草地上发现了周宇恒的尸体,并立即报警。
当大学校园发生一起谋杀案时,当地警方不敢懈怠。他们很快破解了它,并将其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起诉。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2004年第17号起诉书指控曾爱云、陈华章故意杀人。据指控称,曾爱云在2003年10月得知周宇恒曾告诉女友李霞他过去所谓的“风格问题”,并敦促他们分手时感到不满。他与嫉妒自己导师偏好的陈华章合谋,给周宇恒一个教训。
检方指控称,2003年10月27日18时30分,陈华章在周宇恒的茶中使用了镇静剂。当天22时28分左右,曾爱云在李霞接电话时离开。她独自来到308房间,用一根棕色的绳子勒死了正在椅子上昏昏欲睡的周宇恒。后来,曾和陈二共同转移了尸体。陈华章清理了现场,拿出了周宇恒的手机卡。然后,他把手机和棕色的绳子藏在电脑桌的抽屉里,用抹布擦去地上的血迹。同一天23: 40,陈华章用周宇恒的手机卡给曾爱云和李霞发了一条内容相同的短信:“我辞职,祝你们幸福。”
2004年9月1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爱云死刑,判处陈华章无期徒刑。
一路破绽
那天晚上,钟志远律师反复翻看了复印的文件,在上面打了一系列问号。
他注意到,曾爱云在第一次被警方讯问时坚称自己“一直和李霞在一起”。经过几次审讯,他改变了自己的说法,承认杀害了周宇恒。然而,2004年7月14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首次审理时,曾爱云在法庭上收回了他的供词,声称他是在遭受酷刑逼供之后才认罪的。他否认在随后的所有庭审中杀人。
钟志远告诉记者,曾爱云在会上告诉他,他承认杀人的原因是他被警察刑讯逼供。“他告诉我,在审讯过程中,警察强迫他跨过一匹马,并长时间坚持,他的上半身必须挺直,否则他会挨打。不久,他的胯部和胯部疼痛难忍。”
钟再次查看了其他证据,发现关键证人李霞对曾爱云的证言是在胁迫和非法取证的情况下作出的。案发前两天,李霞在湘潭大学办公室和湘潭市*局重案大队做了五次供述,均称案发当晚曾爱云一直与她在一起。自那以后,她因涉嫌窝藏罪犯而被投入*,并五次声称曾爱云当晚离开她约20分钟。这20分钟正是警方认定曾爱云杀害周宇恒的时间。
显然,李霞是在压力之下。
此外,钟还找到了证据:在案卷中,警方审讯人员直接威胁李霞,“你不是证人,而是犯罪嫌疑人”;甚至强调“曾爱云一定是在10点多离开你的,你必须回答……”
李霞生气地反驳道:“(那天)你又没和他在一起。你怎么知道……”
由于对抗,李霞被控作伪证并被判刑。
李霞*提供的虚假证据直到八年后的2013年湘潭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审判才得以澄清。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霞对曾爱云的证言因被侦查机关诱导讯问而构成非法证据,应予排除。
一路下来,钟志远毛骨悚然。
他的调查结论是,这是一起彻头彻尾的不公正案件,警方甚至经不起基本调查逻辑的审查。
他认为,警方发现了曾爱云被谋杀的证据——与曾爱云在谋杀现场穿的鞋的鞋底图案相同类型的不完整鞋印、曾爱云在椅子背上的指纹以及与曾爱云裤子口袋中发现的棕色绳子相同类型的纤维——是有问题的。
"口袋里的纤维是在没有任何人见证的情况下获得的。"钟志远说,湖南省*厅的鉴定结论是,只有口袋里的纤维和棕绳上的纤维“属于同一种类”,而不是凶杀棕绳上的纤维。“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我们不能断定用来杀人的棕色绳子是艾云买的,是当时用的。”钟告诉记者。
其次,警方表示,现场有一个与曾爱云的唯一脚印相同的残余脚印。“但这只是2×4厘米的标记,曾爱云的鞋子在市场上随处可见。308房间里有许多老师和学生。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没有排除其他人的鞋印。至于椅背上的手印,房间的老师赵友红证明了他在打扫房间的时候从来没有擦过椅背,也没有看到有人擦过椅背。事发前几天,曾爱云来到房间,在周宇恒的椅子旁停下。
“我觉得可疑的是,受害人的手机、服用镇定剂的杯子、擦药水的卫生纸、杀人的绳子、病历本和购买镇定剂的处方都是在陈华章的抽屉里找到的。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还认定,陈华章当时在现场,陈华章用假名购买了安定。案发后,他拿着周的手机卡,向周的同学和朋友报了平安,试图制造出因环境变化而逃跑的假象。这难道不是谋杀的迹象吗?”钟志远说,他看过案件档案中陈华章写的许多日记。字里行间,陈“伤透了心”,因为周宇恒是在他的推荐下认识他的导师的,反而得到了导师的青睐。这显然有足够的动机。
在案卷中,有一段话让钟觉得更不可思议:警方认为两人是一起被害的,但陈华章的解释是,那天晚上他在308室看书时,曾爱云掐死了周宇恒。当他听到椅子掉在地上的声音时,他看到周宇恒倒在地上。
“如果两个人有约会要杀,就必须有分工和合作。据警方调查,曾爱云当时正在杀人,而陈华章作为“副手”,则在后面默默读书学习。这有意义吗?尽管如此,调查发现身高只有1.56米的陈华章看不到躺在地上的周宇恒,因为他办公桌的隔板挡住了他的视线
2008年,钟志远邀请湘潭大学法学院的两名女学生到犯罪现场,在法学院教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模拟实验,这也证实了陈华章的说法是有疑问的。
亡灵囚犯
钟志远的抗辩引起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注。
2005年8月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曾爱云、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发回重审。
由于曾爱云母亲的残疾和贫困的家庭环境,在高等法院二审期间,她家里没有人出庭,双方几乎没有接触。二审之后,钟志远的任务完成了。他认为事情会“回到正确的轨道”,并在此刻停止了对他们的关心。
2005年12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对曾爱云、陈华章进行审判,仍判处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
这一结果使曾家决定委托钟志远作为二审上诉的辩护人。
2008年5月23日,湖南省高级法院在湘潭市开庭审理曾爱云、陈华章谋杀案。
钟志远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湖南省高级法院已经邀请*部法医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对陈和曾轶可进行心理测试。可以断定,陈华章曾将周宇恒塞住、勒死和抛弃,但没有这种行为但是法院没有接受。
“其实,这个案子很简单。只要你拿出材料,任何有思维能力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不公正的案件!”
但这一次,湖南省高级法院的裁决实际上支持了湘潭市中级法院的一审死刑判决。
“当时,我们的心掉进了洞里。曾爱云离死刑只有一步之遥。钟志远说,根据湖南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决,曾爱云裤子口袋里的一根可疑纤维与杀死周宇恒的棕色绳子上的纤维形态和成分一致。该测试通过傅立叶红外光谱和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波普尔分析进行。
钟志远查阅了专业法律书籍,发现傅里叶红外光谱和扫描电镜-能谱/波普尔分析是鉴别“物种”的方法。这种鉴别方法意味着曾爱云口袋里的纤维与棕色绳子上的纤维属于同一种类,不能说是同一种。他将这一发现写进了自己的辩护陈述中,并反驳了许多问题,如犯罪时间、证人证词、犯罪动机等。湖南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认定。2008年6月底,他向最高法院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邮寄了辩护材料。
最高法院法官对此案高度重视,并赴湘潭大学对曾爱云进行了现场调查和传讯。一个多月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撤销湖南省高级法院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理由是:“本院认为,一审判决(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二审判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此案已退回湘潭。
2009年5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三次审判中再次裁定曾爱云"与其他人合谋并直接实施谋杀",并判处曾爱云死刑。判决被送到看守所时,曾爱云愤怒地喊道:“世界上怎么会有像你这样愚蠢的法官!”但是他们被拘留中心的工作人员拦住了。
曾爱云向记者回忆说,在拘留中心的最初几年,他放弃了希望,崩溃了。晚上睡得好,白天头痛头晕。他当时最大的愿望是:"只要有人认真发现真相,即使他老死在狱中。"
2011年8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第三二审判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湘潭市重审,理由是"(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两次庭审中没有提供证据和对最终证据的质证,程序不合法"。
“湖南省高级法院和湘潭中级法院都知道这是个烫手山芋,没人愿意接。”钟志远说。
从2011年8月湖南省高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到湘潭市中级法院立案,已经是2012年7月,整整拖延了近一年。根据规定,曾爱云的手铐和脚镣不能在法院没有将裁决送达拘留中心的情况下被拆除。“享受死刑待遇的曾爱云每天都要戴上手铐脚镣。他晚上只能以固定的姿势睡一个多小时。我在他旁边看着。他(曾爱云)很难迈出一步。”钟说。
在不公正的案例背后,也有不公正的案例
2013年4月17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该案。
形势已经悄然改变。2013年1月,举行了关于政治和法律工作的全国视频会议。*总书记在作出新形势下做好政治和法律工作的重要指示时,强调要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努力使人们感到公平和公正。这句话,让钟志远记在心里,也成了他与法庭人员交谈时经常念叨的话,“因为这是对他们的一种威慑。我觉得大环境已经变了,法官们不能没有它。”
钟志远说,他为这个案子做了10年的代理后,曾经用手写辩护和诉状的他,甚至在60多岁的时候学会了用电脑打字。
为了引起公众的注意,他开始不断地在网上评论这件事。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判决是在27个月后才发布的。
在此期间,钟志远给湖南省政法委写信,甚至给湖南省政法委书记徐寿生写信。尽管*政法委从*部抽调了一个刑侦专家组到湘潭市进行调查核实,但得出的结论是“曾爱云没有时间作案”,而且“案件的主要证据相互矛盾”。然而,专门审理此案的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却背负着历史包袱,因为它曾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法院以“受害者家庭成员的工作不好”为由,根据*政治事务委员会和最高法院的指示,采取了“推迟判决”的方法,故意推迟判决。
钟志远告诉记者,曾爱云的哥哥曾康,曾在2004年担任一审辩护人,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刑法教授,曾在西南某市担任地区法院副院长。这些年来,曾康一直在给最高法院、湖南省政法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高级法院等单位写信陈述冤情,但都已化为乌有。
2013年7月,该案四审后,曾康再次致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附上了钟志远的《答辩状》。此时,党*已经开始重视和解决死刑案件的平反问题。不久,湖南的政治和法律当局将此案列为“2014年湖南第一案”。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也多次来湘潭调查了解情况,并与法官讨论此案。他多次去周宇恒的家乡横山县做家事,解释法院的判决。
看守所里的曾爱云也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
7月23日晚,曾爱云告诉记者,在最初的七八年里,他对庭审失去了信心。“不管他们做什么,我都不在乎。”
然而,拘留中心的警察非常关心他,经常告诉他外部情况和司法政策的变化。一些警察还提醒他多看电视新闻,了解国家的变化,尤其是法律环境的变化。三言两语,包括温暖。
“如果没有他们的关心和拘留中心警察的帮助,我将无法生存。”曾爱云说。
拘留中心的一些囚犯也认为他们受到了委屈,甚至“囚犯”的亲属也给他寄钱和衣服。这使得心脏,如果死了,没有血,开始期待生命的可能性,有时在业余时间锻炼。
2015年7月21日上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法院再审,被告曾爱云、陈华章和被害人周宇恒均为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因为周宇恒受到导师的重视,陈华章很嫉妒周宇恒。2003年10月,曾爱云和他的同班同学李某发生了关系,李某与周宇恒相恋多年。2003年10月27日晚,陈华章来到湘潭理工大学南楼308室,与周宇恒一起学习。他把准备好的安定片捣碎,溶解,过滤,然后放进周宇恒的杯子里。周宇恒来到308房间进行药物反应。当天19时28分左右,曾爱云在湘潭大学图书馆门前与周宇恒通了电话。19时50分左右,周宇恒服药后头晕乏力,在陈华章的帮助下,见到了曾爱云和李某。然后陈华章以周宇恒身体不舒服为由,帮周宇恒回到宿舍。21点左右,陈华章带着周宇恒去了308房间,理由是在308房间听歌。周宇恒后来在房间里被杀了。之后,陈华章清理现场,用周宇恒的手机卡给曾爱云、李某和周宇恒的室友发短信。事件发生后,周宇恒的手机卡和其他安定牌一起被丢弃。周宇恒的尸体是在同一天23: 40左右被发现的。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再审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爱云杀害被害人周宇恒的证据中,曾爱云的有罪陈述、陈华章对曾爱云被害的不利陈述、证人李某关于曾爱云是否在任何时候犯罪的证据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和不可信的。在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中,没有确切、充分的证据证明曾爱云的犯罪动机、是否与陈华章合谋、工具的来源和去向以及是否犯罪。因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爱云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华章对被害人周宇恒有怨恨,有犯罪动机。作案前,陈华章购买了大量镇静剂,多次给周宇恒下药。嗑药后,他紧跟着周宇恒。周宇恒回到宿舍后,他还带着周宇恒去了工程楼南楼308室听歌。之后,他一直和周宇恒在一起,直到周宇恒被杀。之后,陈华章还进行了隐瞒犯罪证据、清理现场和发送短信掩盖真相等行为。因此,被告人陈华章被判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
至此,被拘留了11年的曾爱云终于被释放。
然而,曾爱云并不赞同法院的裁决,即“涉嫌犯罪从来就不存在”他说他根本没有杀人。为什么要谈论犯罪嫌疑?并委托钟志远去上诉。
曾爱云对未来有自己的计划:“我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做好它,以免成为我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曾爱云的无罪开释也将直接影响到他的爱人李霞。早在2004年11月,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就以“故意供认曾爱云没有离开自己,为谋杀曾爱云开脱”为由,判处李霞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7月23日,记者联系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希望采访此案的审理情况,但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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