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印发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
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印发《从0到1加强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计〔202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源泉的供给和引领作用,解决我国基础研究“0-1”原始成果缺乏的问题,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制定了“加强“0-1”基础研究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教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年1月21日
(这篇文章是自愿披露的)
加强“0比1”基础研究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意见》(国发〔2018〕4号),切实解决我国基础研究“0比1”原始成果缺乏的问题,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在提供和引导科技创新源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一般考虑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正在蓬勃发展。国际竞争正走向基础研究竞争。科学探索不断向宏观层面拓展,向微观层面深化。交叉整合和融合正在加速。一些基本科学问题孕育着重大突破。预计新的重大科学思想和理论将会诞生,颠覆性技术将会产生。加强“0-1”基础研究,开拓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取得重大开创性创新成果,是国际科技竞争的制高点。“从0到1”的突破不仅需要长期积累和沉淀大量的知识,还需要科学家的即时灵感。我们不仅需要长期稳定的基础研究支持,还需要关注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进一步突出重点,无为而治。
(1)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新时代为指导,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着眼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着眼以人为本,深化改革,优化环境,稳定支撑,创新管理,强化基础研究的原创性,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努力取得更多重大原创性成果,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突出问题导向。关注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科学问题,坚持需求导向和前瞻性导向。从国家战略需要出发,加强重点领域部署,鼓励跨学科、跨学科研究,形成重点领域先行优势。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评价体系,深入实施人才发展优先战略,注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激发青年人才的创新活力。没有帽子,没有名声,没有团队规模。
注重方法创新。适应大科学、大数据、互联网时代科研的新特点,注重科研平台、科研方法、方法工具和高端科学仪器的自主研究和创新,提高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
优化学术环境。遵循基础研究的规律和特点,推进基础研究的分类和评估,探索支持非共识项目的机制。鼓励*探索,给予科研人员更多的学术自主权。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勇于创新、勇于啃硬骨头、学术*、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
加强稳定支持。优化基础研究投入结构,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科技计划等。加大对长期发展相关基础前沿领域的稳定支持力度,努力实现重大原创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二是优化原始创新环境
(3)建立有利于原始创新的评价体系。一是实行代表评价制度。对人和创新团队的评价应关注代表性作品的科学水平和学术贡献,使论文回归学术水平,避免只论文、只职称、只学历、只评奖的倾向。二是建立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体系。坚持定期考核和分类考核制度。以完成国家任务和创新效率为重要评价标准,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三是建立促进原创性的基础研究项目评估体系。基础研究项目侧重于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和新规律的独创性和科学价值,并注重评价代表性成果的水平。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侧重于评价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的关键科学问题的有效性和应用价值。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评估试点。
(4)支持大学和研究所独立布局的基础研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结合国际一流科研机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遵循科研活动规律,自主分布基础研究,扩大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学科分布和选题自主权。科学家被鼓励围绕重要方向进行长期研究,而不是追逐热点,并坐在板凳上。鼓励和支持科学家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挑战最前沿的科学问题,努力开拓创新和独特性,努力开拓新领域,提出新理论,设计新方法,发现新现象。推进科教一体化,围绕重大科技任务加强科学研究和教育。
(5)改革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形成机制。根据改革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的相关要求,完善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形成机制,从指导编写、有效竞争、公开性、项目评估机制、评估专家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善基础研究项目的形成和管理。要充分重视科研过程中灵感的即时性,为项目申请和原创项目评估开辟绿色通道,建立随时汇报机制。在重大原创性突破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将设立滚动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向香港和澳门机构开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进一步研究并逐步实施向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科研人员开放基金项目的具体计划。
(6)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深化*间科技合作,建立国际创新合作平台,共同开展科学前沿问题研究。加大国家科技计划的对外开放力度。鼓励国际科研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项目和重大科学项目。
(七)加强学风建设。倡导学术*和学术*,坚持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克制浮躁和张扬,树立正确的诚信导向,弘扬爱国奉献、诚实守信、淡泊名利的科学精神。加强科研活动全过程的诚信管理,惩处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人,加大对科研欺诈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力度。
三、强化国家科技计划的原始导向
(8)强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原始定位。稳步支持各学科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数学、物理等重点基础学科的支持,稳步支持一批基础数学研究人员围绕数学前沿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为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探索,突出原创性,科学问题导向与需求牵引并重,引导科学家将科研活动中的个人兴趣与国家战略需求紧密结合,实现科学前沿的引导和拓展,全面培养创新源能力。坚持学科建设的主方向,推进跨学科研究,加强跨学科整合,培育新的学科发展方向。稳定支持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区域科学基金项目,鼓励自主选择科学基金支持范围内的课题。为原创项目开辟单独渠道,采用专家或项目负责人签署建议,不设时间窗口接收申请,探索非常规评审和决策模式的实施,注重研究的原创性创新,弱化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和可行性要求,优化和完善非共识项目的实施机制。
(9)国家科技计划突出并支持重要的原创方向。坚持全球视野,把握世界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在关系长远发展的基础前沿领域做出前瞻性部署。在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中,突出支持基础研究重点领域的原创方向。我们将继续支持量子科学、脑科学、纳米科学、干细胞、合成生物学、发展规划、全球变化和反应、蛋白质机器和科学仪器前沿研究等关键领域。加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等重大国家战略需求的应用数学和关键数学问题的交叉研究,加强引力波、极限制造、催化科学、国家控制、地球系统科学、人类疾病动物模型等领域的部署,抢占前沿科学研究制高点。创新“转化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项目”的组织模式和机制,加强转化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支持中国科学家实现原创性突破,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生具有转化影响力的技术原型,加大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前瞻性、原创性基础研究和前沿交叉性研究的支持力度,推动突破性创新成果的产生。
(十)国家科技计划突出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大科学问题。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对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给予长期支持。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网络协同制造、3D打印与激光制造、关键基础材料、先进电子材料、结构与功能材料、制造技术与关键零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高性能计算、宽带通信与新网络、地球观测与导航、光电器件与集成、生物育种、高端医疗器件、集成电路与微波器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等重大领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四、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
(十一)建立健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真正选对人、用好人。加快培养一批在国际前沿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才,赋予他们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资金调整权和创新团队组建权。重视基础研究领域青年人才的培养,开辟青年人才的特殊支持渠道,重点支持那些淡泊名利、献身科学、献身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推进教育创新,改革培养模式,把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注重素质教育的培养,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创新能力的教育和培养,培养一批具有基础研究创新能力的人才。我们将支持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吸引各种来源的人才,汇聚世界各地的人才。
(十二)实施青年科学家长期项目。充分利用现有渠道,聚焦重点研究方向,准备支持一批30-40岁、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兴趣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的优秀青年科学家。针对重大原始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科学问题,开展数学、物理、生命科学、空间科学、深海科学、纳米科学等基础前沿领域和农业、能源、材料、信息、生物、医药、制造、工程等应用基础领域的基础研究。根据选择的方向,根据人设置项目。年轻科学家是由一线科学家推荐的。推荐人根据确定的关键方向提出项目。项目负责人独立决定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跟进和服务整个项目。承办单位可以对项目组成员实行年薪制等灵活的分配方式。
(十三)支持青年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我们要抓住中青年的高峰期,实现突破性突破,依靠国家科技计划培养青年人才。加大对35岁以下青年科学家在关键研发项目中的支持力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加强了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项目的支持。鼓励青年科学家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构建阶段合理、谱系完整、资助力度和规模齐全的人才资助体系,加大对中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的持续支持力度。加大对博士后研究的支持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研究生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
五、创新科研方法和手段
(十四)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端通用科学仪器的设计开发。重点关注空间与天文、粒子物理与核物理、能源、生命、地球系统与环境、新材料、工程技术等国家战略急需的世界科技前沿和领域,规划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科学前沿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充分发挥设施集聚作用,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促进科技交叉融合,形成一流的国际科研团队。培养具有原创学术思想的科学仪器设备的探索性研究与开发,重点发展高端通用和专业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研发、工程化和产业化,推动高端科学仪器设备产业快速发展。
(十五)大力支持自主研发和创新科研方法。加大对科研平台、方法和工具创新的支持力度,增强原创性研究能力,大力加强实验材料、数据资源、技术方法、工具和软件的创新。大力发展高端检测试剂、高纯度试剂、高附加值专用试剂和科研试剂研究,加强技术标准建设,完善科研试剂质量体系。完善科技资源库(库)建设和运行机制,提高基础科技资源整理加工、保存鉴定能力,支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鼓励研发国内高端设计分析工具软件,确保设计过程独立、安全、可控。在重大研发任务中,加大对高端试剂、可控软件研发和基础方法创新的支持。
六、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原始创新
(16)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创新平台的作用。作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发起者和组织者,我们将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相关领域的科技力量,充分发挥集群优势,开展协同研究,承担行业辐射驱动作用。探索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任务的独立负责机构。
(十七)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长期积累。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特定优势领域开展长期科技创新,形成重点学科和关键技术领域的持续创新能力,围绕培育重大原创性创新,促进学科发展,解决国家战略重大科技问题。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独立性和自主性,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在重要领域开展前沿探索,提出新方向,开拓新领域。我们将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力度,注重前沿,长期积累,突出创新。
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十八)推动企业加强基础研究。鼓励企业为长期发展和提高竞争力部署基础研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基础研究机构合作,建立各类研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加强企业实验室与高校实验室和科研院所的密切联系和实质性合作,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的融合,提高企业研发能力。注重企业内部创新环境建设,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的导向作用,组织企业家、行业专家和科技专家共同凝聚生产一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支持企业在重大项目和重大研发计划的论证和实施过程中承担国家科研项目。
(十九)引导企业增加投资。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扣除75%等财税优惠政策。为满足基础研究和应用的需要,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建在有资质的企业内。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推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八、加强管理服务
(二十)加强组织协调和整体实施。成立基础研究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加强基础研究顶层设计和整体协调,研究判断基础研究发展趋势,凝聚基础研究重大需求,发挥战略咨询作用,推进重大工作部署。建立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协调支持基础研究的各种科技项目的资助政策和管理机制。加强*和地方*的合作和联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所有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
(二十一)增加**对稳定的支持。**将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稳定支持与竞争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探索*和地方联合资助、联合组织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的新机制。
(二十二)加大地方*和社会力量对基础研究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地方*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制定和出台加强地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探索联合建设新的研发机构、联合资助、慈善捐赠等措施,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北京、上海、广东、港澳科技创新中心和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合肥、深圳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应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
(二十三)改进管理部门的工作作风。科技管理部门要提高地位,统筹规划,坚持“战略、规划、政策、服务”方针,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和“放松管制、服务”改革。高校科研机构和科研管理部门要全面提高微观管理服务水平,在分散中求实效,在监督中求创新,在服务中求改进,努力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科研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