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发布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申报指南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恢复与保护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定向项目应用指南》的通知
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基金〔2017〕3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质量监督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科学院,军事科学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方案》(专项、资金等)的总体安排。)(国发〔2014〕64号),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发布《典型脆弱生态恢复与保护研究》等8个重点项目2018年申请指南。请按照指南的要求组织项目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汇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按照指导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分为专题。项目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申报,并应按照相应的指南涵盖所有评估指标。项目申请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有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其中一个项目的负责人。
2.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应整合相关领域的国家优势创新团队,关注研发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任务的统筹协调和衔接,注重联合研究。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请和评审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指南的相关申请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申请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应签订联合申请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申报验收截止日止不少于50天。
——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控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提交推荐项目。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申请后,审查组织形式,组织会议答辩评审,申请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的评价,这个项目是择优的。原则上,支持1-2个项目只支持一个指南。如果应用项目的前两次评价相似,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以同时支持该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进行中期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后续的支持方法。
二、组织申报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组织推荐,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资格要求
1.申请人和参与单位应为在中国内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在2016年11月30日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并规范运作和管理。*机构不得申报为申报单位。
2.项目(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出生于1958年1月1日以后。项目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课题)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进行研究的科技人员。*和地方各级*公务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科目)。
4.项目(主体)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主体);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研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项目、公益性行业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预改革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究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含课题或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请立项(课题)。国家重点研究开发计划中的重点项目负责人(不包括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课题)的申请。
申请项目(课题)总数和改革前计划、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的骨干项目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重大国家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究开发计划的研究项目(包括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国家重点研究开发计划的重点专项项目(课题)申报而退出当前承担的项目(包括任务或课题)。
2018年6月30日前计划任务书的实施期限(包括延期的实施期限)和在研项目(包括任务或课题)不在限制范围内。
5.特邀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计划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重点专项(课题)。
6.大陆单位聘请的外国科学家和港澳台地区的科学家可担任重点项目(课题)负责人。专职从业人员必须由内地用人单位提供有效的专职从业证件。兼职人员必须同时向内地用人单位和*单位提供有效的就业证明,并与纸质项目申请表一并提交。
7.受理申请后,申请人和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8.项目的具体应用要求,请参考重点项目应用指南。
申报单位可以在正式提交项目申请表前,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承担改革前计划、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重大研发计划在建项目(包括任务或课题)的相关科研人员的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法
1.在线填写表格。请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使用网上填写的项目申请表作为后续评审和项目评估的依据。项目申报表格式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栏目下载。
项目申请单位在线填写项目申请表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8:00至2018年2月1日17: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组织建议。请于2018年2月7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书(纸质一式两份)和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两份)发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荐项目列表必须由系统直接生成和打印。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北京三环路专家公寓6楼,邮编:100036。
电话:010-88654074。
3.材料提交和商务咨询。请于2018年2月7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加盖申请人公章的项目申请表(纸质和一式两份)提交至负责项目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申报表必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和打印。
重点专项的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如下:
(1)“典型脆弱生态恢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题咨询电话:010-58884861、58884848。
(2)“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题咨询电话为010-58884875和58884873。
(3)“公共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题咨询电话:010-58884826、58884828。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100038。
(4)“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专题咨询电话:010-88225152、88225153。
(5)“数字化诊疗设备研发”试点项目的专项咨询电话为010-88225180和88225108。
(6)“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题咨询电话为010-88225169和8822568。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邮编100039。
(7)“生殖健康与重大出生缺陷防治研究”重点专题咨询电话:010-88312253。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街9号院5号楼B3座603,邮编:100044。
(8)“畜禽重大疾病防控及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题咨询电话:010-68598087。
中国农村技术发展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100045。
附件:1。2018年“典型脆弱生态恢复与保护研究”目标项目应用指南(指南编写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2.《海洋环境安全保障》2018年重点专项定向项目申请指南(指南编写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2018年重点专项定向项目应用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要求)
4.2018年“关键生物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目标项目应用指南(编制指南和表格审查要求的专家名单)
5.“数字诊断和治疗设备研发”试点项目2018定向项目应用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表格审查要求)
6.《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定向项目应用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表格审查要求)
7.《生殖健康与重大出生缺陷防治研究》2018年重点专项定向项目申请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表格审查要求)
8.《2018年重点专项“畜禽重大疾病防控及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目标项目应用指南》(专家名单编写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科学技术部
2017年11月29日发布
2017年12月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