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五代十国:刑罚空前酷烈

科普小知识2021-08-17 00:59:08
...

唐朝天佑四年(公元907年),朱温废除了李唐末代皇帝赵,自己登上了皇帝的宝座。皇帝的头衔是梁,在历史上被称为。从唐代朱文开始,中国社会就陷入了分裂割据的局面。在北方的中原地区,先后出现了三个短暂的朝代:侯亮、后唐、后金、后汉和后妃。南方也有九个政权,包括前蜀、后蜀、南靖、楚、吴、南唐、、福建和南汉,北方有十个政权,包括北汉。历史已经进入了五代十国时期。

五代十国的创建者大多是晚唐割据政权的*。他们之所以能够建立*,是因为他们手中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因此,*成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们都试图削弱地*权,加强皇权。除了保卫首都和皇宫之外,帝国军队还驻扎在各处,以遏制和削弱缓冲区的力量。法院还经常调动我们的特使,并改变他们的基地,以防止他们长期占领一方,形成分裂*。

然而,社会动荡、土地兼并、普通民众*、贫困加剧、阶级矛盾和社会问题极其尖锐。五代十国时期,各政权改变了唐律中的宽严相济的传统,采取重典治国的政策。惩罚通常更重、复杂和残酷。例如,小偷和强盗经常被许多人杀死,他们经常被用一根沉重的棍子处死。他们甚至在古代通过刺伤和砍断他们的脚来复活体罚。军事区域被分成独立的政权,军阀*,司法管辖权落入士兵手中,司法局势极其黑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法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惩罚。

五代十国有多混乱?就连“五代新史”也必须以“唉”开头,说“五代乱极了”!就侯亮北部、后唐、后金、后汉和后周而言,54年间有14位皇帝更换过,有8个姓氏。据说“皇帝们明年会轮流来我家”。只要有机会,他们可以穿龙袍来克服皇帝的瘾。

中原五代政权更注重立法。

梁后开平四年(公元910年),编纂了103卷《亮亮新法》。晚唐同光二年(公元924年),仿晚唐“大中刑法制”编纂了13卷《同光刑法制》。此后,编纂了三卷《天成阁》和三十卷《清太极编》。后金天府四年(公元939年),共编纂《天府杂令》31卷。后周广顺元年(公元951年),编纂了两卷《大周延序》。咸德五年(958年)编纂了21卷《大周刑制》。

吴国有“葛岭”和南唐国有“盛”十国之列。

五代十国时期的立法有一个特点。最高统治者直接为特定的人或事物发布命令和决定。这种命令被称为命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尽管《宪章》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但它并不具有普遍适用性。起初,它不是一个相对稳定和普遍的法律。后来,越来越多的“诏令”由皇帝发布,朝臣整理和汇编分散的命令,形成“诏令”,从而把诏令提升到一般法律形式的立法程序。这样,皇权就嵌入了立法活动中。

另一个是确定“惩罚制度”的法典样式,更方便司法人员查阅案情。据《旧唐书·宣宗纪》记载,唐玄宗大中七年(公元853年)五月,佐为在*库房中带领曹章纪编纂了《大中刑法典》,共1250条,121大类。一种新的编纂风格被创造出来,即根据法律的性质对法律进行分类,然后将性质相同的命令、模式和表述附在相应的法律上。“大中”是晚唐“同光刑法制度”、晚周“达州刑法制度”和北宋“剑龙刑法制度”的基础。

五代十国时期,刑罚空前严厉。总的来说,有几个方面。鞭刑演变成“金合欢杖”和“岁岁杖”。流放刑演变成了刺伤,长期被遗弃的死刑再次出现。一些部门任意增加酷刑罪和增加量刑。

汉武帝刘使用了最残酷的刑罚,如灌鼻、割舌、肢解、割、烤、煮、蒸。听起来够吓人的。他还发明了新的酷刑,把毒蛇放进水里,然后把囚犯扔进去。简而言之,尽你所能。

汉末建国初期,苏任宰相,制定了严格的法律。一个人被判犯有盗窃罪,全家人和邻居坐在一起毁灭了整个家庭。官员们纷纷表示反对,一个人偷东西不会毁了九族,你还想毁了整个街坊,那还了得?最后,苏删除了的“全族”一词。后汉官员把杀人越杀的能力作为他们的政绩,许多无辜的人死于非命。

后汉的法律非常严格,所有卖盐卖酒的人都被处死。如果你未经许可出售牛皮,你将被判处死刑。在接下来的一周的头几年,规定出售盐和酒的人将根据他们的体重被定罪,超过5公斤的人将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