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性定律的建立---中世纪的学说
在6世纪,有一位希腊学者批评亚里士多德的运动理论。他的名字叫杰·菲洛波诺斯,他认为抛射体本身有某种动力,推动物体前进,直到它用尽,后来发展成“动量理论”。代表人物是英国牛津大学的威廉(1300-1350)。他认为运动不需要外力,一旦开始,它们将永远继续运动。他写道:“运动不能与永恒的物体完全区分开来,因为当可以使用较少的实体时,就没有必要使用更多的实体...没有这个额外的东西,各种各样的运动都可以被澄清。”例如,关于抛射体运动,他解释道:“当一个运动的物体离开投掷器时,它是物体自己运动,而不是被任何动力或与之相关的动力推动,因为不可能区分运动者和被驱动者。”他以磁针吸收铁为例来说明没有必要使铁直接接触移动,并进一步设想这种情况也可以在真空中实现,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真空不存在的观点是可疑的。
当然,威廉的陈述并不等于惯性原则,但它是朝着惯性原则迈出的重要一步。因为,如果运动不需要理由,它一旦发生就会永远持续下去,而亚里士多德的提升理论将从根本上受到动摇。
巴黎大学校长布里丹(1300-1358)也是批判亚里士多德运动理论的先驱。他反对空气是抛射运动的推动者。亚里士多德对抛射体的解释是在抛射体后面形成了一个空隙区域。由于大自然害怕空虚,空气立即充满了空虚的区域,从而形成推力。布里坦问道,“是什么在推动空气流动?显然,还有其他物体在起作用。这一系列推动的根源是什么?他还举了磨盘和陀螺仪为例,它们旋转时不分前后。两个标枪:一个有两个锋利的末端,另一个有一个钝的末端。然而,投掷时前者不一定比后者慢。船上的水手只感觉到风向他们吹来,而不是身后的风。所有这些表明“空气继续推动抛射体”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所以他提出了“动量理论”,并认为:“当一个推动者推动一个物体运动时,他对它施加了一些动量或力量。"
布里坦的工作是由两个人进行的,一个是萨克森的艾伯特(艾伯特,1316-1390),另一个是布里坦的学生奥里斯·奥勒姆(1320-1382)。他们发展了动量理论。艾伯特用动量来解释落体的加速度。他认为速度越大,动量越大。他写道:
“根据这个(理论),可以说,如果地球被钻穿,一个沉重的物体会掉进洞里,并直接到达地球的中心。当下落物体的重心在地球中心时,物体将继续向前移动(穿过地球中心),因为动量没有耗尽。当动量耗尽时,物体会后退。然后它将围绕地球中心振荡,直到动量不再存在,然后它将再次停止。”
请注意,后来伽利略在《两个世界系统》中讨论了阿尔伯特的例子。可以看出,布里坦、阿尔伯特、奥里斯等人的早期工作为伽利略和牛顿铺平了道路。伽利略和牛顿都在他们的著作中留下了动量理论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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