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香江学者计划”开始申报
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开展“香江学者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
管波办[〔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总政治部*处科技文职*局,以及有关博士后站:
为有效整合内地与香港的人力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2013年,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决定继续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博士后研究人员培训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港开展博士后研究。现将申报2015年“香江学者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湘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派内地医生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香港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作为香港大学的合同研究员进行为期两年的博士后研究。2015年将有55人入选,资金为每人30万元和30万港元,主要用于生活费用、住房补贴、科研补贴、香港医疗保险和往返旅行。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被视为大陆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要在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注册。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是2010年通过综合评价设立优秀博士后研究站的博士后流动站和站内博士后研究人员,2015年即将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教学或科研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a)最近毕业(一般在三年内)且不超过35岁;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英语能力。
(三)具有下列学术或者科学研究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100名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 .单位学术技术后备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4)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法律、管理等。
(五)新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后流动站设立单位申请香港提供的项目进入流动站时,申请单位一般应在项目所属的一级学科设立博士后流动站。
(六)站内博士后人员必须经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批准;在职人员(包括定向裴頠博士的毕业生)还必须获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三。选择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请程序
(一)工作要求
香港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职位要求和招聘职位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公布,每个人限于一个项目。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根据“香江学者计划”的申请信息,向所在或拟进入该站的博士后流动站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
2月25日至3月3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请及评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电子版)及主要支持材料(扫描件)。
申请人应向其所在或拟入站的博士后流动站单位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A4格式,左装订,外加封面和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科研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学术职称或荣誉职称证书复印件、学术专著或重要学术论文的版权页等。尚未答复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先答复,推荐单位将在5月底前提交答复决议的副本。具体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申请材料应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应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结果应当注明获奖单位、获奖时间、等级和名次(以“名次/人数”表示);作品和论文应当标明出版社和出版物的名称,合著的应当标明优先顺序。
2.报告单位材料
各单位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请汇总表(来源于中国博士后网“香江学者计划”的申请和评估系统)。
(三)审查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认真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经申请人所在省(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查后,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司科技文职*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对相关设站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汇总和审核,并提交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北京的*下属单位将收集和审查申请材料,并直接提交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相关博士后流动站设置单位、相关省(区、市)和部门博士后管理部门应对中国博士后网络“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请和评估系统中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
(四)确定候选人
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候选人数与入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 1。港方对候选人进行了第二次选拔,最终决定了资助的候选人。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的单位和个人来港。
V.相关要求
1.相关省(区、市)及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的提交和审查必须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
2.申请人必须仔细审查申请材料。如有虚假或伪造内容,一经核实,申请人的参选资格将被取消,申请人的香江奖学金申请资格将暂停一年。
3.如果申请材料属于机密,请做好解密工作。
4.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保证提交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如果内容不一致,申请人的申报和当选资格将被取消。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阳光大厦706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评审服务部
邮政:100191
电话:010-82327870,010-62335025
传真:010-82327880
联系人:王若阳
附件:
1 .《湘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2.2015香江学者附件及项目总结
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