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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自主培养工作

科普小知识2022-01-08 0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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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自主培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部属高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少数民族预科教育与高校本科教育的有机融合和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以下简称预科学生)的培养质量。经过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教育部决定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对*直属高校招收的预科生进行独立培训。原则上,省属高校招收的预科生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集体培养(*少数民族学生除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预科学生自主培养和跨省集中培养是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入学、过程到退出。有利于落实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有针对性地发展教育管理,加快预科学生对大学生活和学习的适应,促进各民族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交流,满足新形势的需要和民族地区群众的期望,对实现预科教育的协调发展,提高预科教育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坚持道德树。以*中国特色*新时代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我们要认真梳理各专业课所包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素和功能,积极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学生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不可分”的思想,树立强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第三,注重教育质量。全面落实教育部等12个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内地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意见,坚持因材施教、分级教学的原则。按照“缺什么、需要什么”的原则,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加强教学环节,自主选择适合预科学生的教材和辅助材料,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开设形势与政策课。

第四,突出管理服务。坚持“严、爱、慎”的原则,严格教育教学,关心学生,精心管理和服务,确保预科学生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的要求。预科生的专业调整、学籍管理、资助等事宜,按照《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关于2014年初*高等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对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的管理和培训,努力形成“用”好这支队伍的工作机制,营造一个让人们心心相印的良好环境,促进队伍健康、长远发展。

各有关省、市、部门和高等院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克服困难,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预备生的培养工作。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预科生培养计划报我部民族教育司备案。

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林兵·沈剑010-66096967/7271

电子邮件:mzs633@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