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高考志愿频遭篡改凸显学校法治教育困境
张淑琴
郝翠娟
最近,山东省胶州、山县等地不断有篡改高考考生意愿的事件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记者采访了两位来自NPC教育界的代表。
张淑琴代表:转变教育模式,寻找最佳模式
“毕竟,他们还是孩子。”谈到高考志愿造假问题,人大代表、临沂第一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淑琴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虽然他们实际年龄都在17岁或18岁左右,接近或接近成年人,但他们的心理恐怕与年龄还相差甚远。”
张淑琴代表指出,高中毕业的学生心理不成熟,思维不稳定,处理问题和判断是非的能力不强。此外,他们大多是独生子女,这使得他们容易形成自我中心意识。在多元化经济和市场竞争的影响下,学生思想中的功利意识所留下的痕迹,一方面成为他们不断学习和进步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也有意无意地遗忘了他们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为了通过考试,我们不得不篡改别人的意愿。这表明我们的教育仍然需要进一步改进。有些学校或教师可能过于强调分数,而忽视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培养。”
“加强学生思想工作,要注重教育效果。”张淑琴指出,中学生正处于一个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也是一个思想道德素质逐步形成的时期。他们在这一时期接受的教育和道德品质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教育中,要注意更新教育观念,拓宽教育渠道,改变教育方式,为学生找到最佳的思想教育模式,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
郝翠娟代表:加强规范纠错救济机制建设
“报名参加高考志愿是一件事关考生前途和命运的大事。不能掉以轻心。事情已经发生了。单单责备这一点和那一点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必须改进制度,防止悲剧再次发生。”全国人大代表郝翠娟说,作为一名老师,她已经上了高三年级很多年了。
“从最近发生的篡改高考志愿者的事件来看,账号和密码泄露往往是直接原因。篡改有一些原因。在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方面也有一些漏洞。更重要的是,家长、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
郝翠娟指出,学校应履行安全防范义务,加强宣传和管理。特别是如果考生在学校统一组织填写表格,应为每个考生提供独立的操作空间和时间,不允许他们围着电脑操作。
“如果规章制度更加严格,操作程序更加规范,像篡改志愿者这样的事件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
郝翠娟代表建议,要加强正常的纠正和救济机制建设。据了解,篡改发生后,有不同的纠错补救措施,这使得很难保护考生的权益涉及。一些幸运的考生将被重新录取,而一些考生只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这使得很难维护学校的核心利益。
去年7月,河南省周口市和山西省万荣县发生了考生志愿者信息被篡改的案件。两地的招生部门采取了积极行动,最终考生被相关大学录取。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候选人都这么幸运。今年7月,有媒体报道称,贵州一名考生被录取学校秘密录取。现在它不能被修改。
始于2015年11月1日的《刑法修正案(9)》将考试作弊和代考定为犯罪。然而,刑法中并没有与篡改高考志愿者行为直接对应的相关罪名。因此,郝翠娟代表建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将篡改高考志愿等犯罪行为纳入刑法,以保护当事人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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