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开始申报
关于申报中国海事协会2019年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中国航空总局[2019年第7号]
所有相关单位:
*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的中国海事协会科学技术奖2019年度申报已经开始。为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有关要求和《中国海事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中国海洋科学技术奖”的申请期限为4月1日至7月30日(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准)。逾期申请将根据下一年的申请进行处理。申请要求可通过中国航海协会www.cinnet.cn分会网站下载和查询。请推荐(申报)单位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和控制工作。
二、申报项目推荐(见附件1)应严格按照《奖励办法》和2019年《中国海洋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见附件2)的规定上报。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推荐书材料一式三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评价推荐项目的证明材料需与推荐材料相结合;
(2)项目评估汇总表纸质文件30份(见附件3),项目基本信息表纸质文件1份(见附件4);
(3)支持推荐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包括推荐表)、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报告、申请报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项目评价汇总表、项目基本信息表等评价和证明材料应制作成电子文件,一式三份复制到u盘中(附件1、3、4的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请材料经审查后不得退回)。
第三,2019年申请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应用和实践测试,才能被推荐。
四、推荐项目必须符合《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的要求,具有省、市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估机构或中国航海学会等权威评估单位出具的证明科技成果水平的项目评估证书、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的测试、测试证书以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批准要求的批准文件或评估材料。相关材料应真实、完整。
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规定要求,同一技术内容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申报类似奖项,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项目推荐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排序原则:根据贡献大小,并与技术鉴定证书文件:验收、鉴定文件排序一致。对完成人、完成单位或者知识产权等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中国海洋科学技术奖。
七、申报“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必须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项目必须经中国海事协会奖评审委员会专家批准后,方可进行技术审查、筛选、确认。答复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审查会议前10天通知第一个项目完成单位和人员。
中国航海学会实施了现场报告和维护参赛裁判结果的制度。前三名进入会场回答评委的提问。
八、2019年中国海事协会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已经部分调整,请以此版本为标准。填写推荐表常见问题,请参见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表填写说明。
九、申报项目的推荐材料送中国海事学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402室
邮政编码:100013。
传真:010-65299793
合伙人:孙敦平、姜华
电话:010-65299862
附件:
1.2019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关于填写2019年中国海事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的说明
3.中国航海学会科技奖励项目评审汇总表
4.中国航海学会科技奖励项目基本信息表
中国航海协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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