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并非香港中文大学分校
日前,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合作机构由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管理,由广东省人民*依法管理。
当媒体报道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被称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不得不说,这是媒体的一厢情愿,分校就是分校,合作学校就是合作学校。根据目前的办学模式,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仍采用合作办学模式。
引进国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到内地办学,应该采取直接引进分校的模式,而不是只采取合作办学的模式。直接主办分校可以通过主办学校的方式在*招生和培养学生,这不仅可以促进大陆大学之间的竞争,而且可以真正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下的大学。在招生方面,海外院校的内地分校可以自行招生。在培训方面,海外大学的内地分校可以采用家长学校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颁发家长学校的文凭。简而言之,它意味着学位的自我注册、自我管理和自我授予。课程体系需要获得批准,并且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文凭,而不是将招生纳入中国的集中录取体系。
然而,目前中国在引进外国和香港大学在内地办学时,采取了合作教育模式。这种合作教育模式据说具有“1+1 > 2”的效果。然而,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合作教育模式的共同趋势是将合作教育学校纳入整个教育体系。与内地大学相比,这些学校在办学质量方面值得肯定,但在推动内地高等教育改革方面价值有限。这种合作模式并没有推动大陆教育管理*的改革,只是为大陆增加了一所质量较好的大学。换句话说,中国正在考虑通过增加高等教育资源引进知名大学来办学,而不是从促进教育改革的角度来充分发挥大学教育改革的作用。
总的来说,新增加的合作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低于985所,甚至低于211所。此外,学费相对较高。在集中录取系统中,许多合作学校的录取分数低于一条线,而在其他合作学校中,录取分数甚至更低,因为它们包含在两个注册簿中。
虽然合作办学的大学基本上是由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但在学校制度建设上,它们接近于实施现代学校制度和实施教学管理制度。然而,应该指出的是,*与合作办学的大学之间的关系尚未脱离传统的学校管理*,学校也没有获得完全的办学自主权。因此,合作办学的改革与内地公立学校的改革相似,对其他大学的影响和辐射更为有限。
对于新建的合作学校,中国应该大胆允许他们自己办学,授予他们自己的学位。近年来,我国出国留学的学生人数迅速增加。如果国外著名大学能被引进到我国独立办学,学校将招收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被招收的学生将在我国大陆的校园里学习国际课程。大陆的校园管理和家长学校完全一样。这难道不允许大陆学生不出国就享受世界级的教学吗?此外,如果有世界一流大学的分支机构,而内地又有自己的学校,这将给内地的高等教育带来真正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它将大大加快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步伐。熊丙奇(上海学者)(原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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