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曝投毒案:女生受不了嘲讽企图自杀误伤舍友
CFP供应图
复旦中毒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广西南宁最近发生的女大学生饮水中毒事件在舆论中引起轩然大波。
2月16日,《南国早报》披露了一个案例,一名女大学生因为无法忍受室友的嘲笑,试图用亚硝酸盐自杀。结果,她意外伤害了她的室友。曹某因涉嫌投掷危险物品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逮捕。在数百家新闻网站转载这一事件的背后,是许多网民的叹息和遗憾: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你都应该善待自己,原谅他人,珍惜自己的生命."
“一点小事都不想埋葬自己的青春,这太脆弱了!”
“如果你被判刑,你的未来将会失去。我真的很担心这个女孩的心理承受不了。”
……
为什么悲伤的爱情歌曲会一次又一次上演?在这个极端的案例背后,反映了当代大学生的哪些精神缺失?
“我不是故意下毒的。”
“学生被刑侦人员带走后,*机关不允许与她接触。我们不能问她的现状。”2月17日,广西艺术学院党委学生处书记秦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了这一事件。
1月14日晚,秦和学校有关负责人突然接到辅导员老师的电话,称有学生因饮水中毒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们立即赶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室进行处置,并拨打了110报警。
到达医院后,中毒的学生没有受到严重影响,季芹·洪松了一口气。在病房里,除了参与处置的医务人员和教师,还有一名女孩陪伴着中毒者。在谈话中,他了解到正是这个女学生曹某在饮用水中放入亚硝酸盐导致了莉莉(化名)中毒。
1月14日,学校完成了大部分课程,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学校。同一天早上9点,莉莉起床,从宿舍的饮水机里倒了一杯开水,然后匆匆赶到老师办公室办理回家的手续。大约10分钟后,她突然晕倒在老师办公室门口。当学校诊所的工作人员来检查时,他们认为丽丽因低血糖而头晕,没有吃早餐。他们给她开了一瓶药,并让她喝点水,吃点粥。
在回宿舍的路上,丽丽头晕目眩,蹲在地上。她碰巧经过她的密友曹某,向她询问情况。她判断这可能是亚硝酸盐中毒。然后曹然去医务室拿了大约20片维生素C,说吃这个可以解毒。丽丽不敢再吃了。她只吃了6片药,但她的病情直到下午2点左右才好转。然后两人来到医院检查。
在医院的急诊室里,曹主动告诉医生早上喝的睡莲里有亚硝酸盐,她把它放了进去。当医院要求他们通知老师时,曹起初认为没关系,服用维生素C可以解毒,但医生强调中毒比较严重,学生不能承担责任,所以必须打电话给老师。只有在医生的强烈要求下,她才打电话给顾问。
“当我们到达医院时,我们立即要求医生尽最大努力营救学生!”秦对说道。在病房里,他注意到曹很平静地陪着被害的学生,交流也很正常。他也承认他放了亚硝酸盐。但是当警察赶到时,她惊慌失措,不停地对老师说:"老师,这有那么严重吗?"然后他哭着被带进了警车。
根据控方透露的情况,当曹被带到*机关接受讯问时,他说:“我不是故意要毒死自己的。我想用亚硝酸盐冲洗来自杀,但不小心把亚硝酸盐倒进了饮水机。”
19岁的曹某在高中时接触过亚硝酸盐。她通过互联网了解到,亚硝酸盐溶于水,透明且剧毒。误食亚硝酸盐后,人们可以用维生素C或亚甲蓝解毒。她吃错了,感到头晕,呼吸困难。她买了维生素C,自己吃了。这一次,她还认为即使有些人中毒了,他们也可以通过维生素C解毒,但她没有想到这会导致一场大灾难。
为什么有毒物质会进入饮水机?
知道亚硝酸盐是一种有毒物质,他还把它放进了他的室友们每天都要喝的饮水机里。曹某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
检方称,曹谋在警方调查期间表示,她宿舍厕所的下水道在13日晚被堵塞。当她想在阳台上洗澡时,四个室友嘲笑她,其中一个还用手机给她拍照。那时,她感到很不舒服,不敢脱衣服洗澡。她只是洗了头,擦了擦身体。当她回到床上时,她想起了现在和过去的许多困难,她越想这些困难,她就越难受,于是她想到了自杀。
曹说,2012年,她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在家乡附近的一家化工厂买了一瓶500克的亚硝酸盐来做沙漏。2013年9月,进入大学后,她把这些亚硝酸盐带到学校,希望有空的时候能做沙漏。在她有自杀动机后,她首先想到服用亚硝酸盐。
为了方便学生,广西艺术大学在每个学生宿舍都安装了桶装饮水机。曹某承认那天晚上饮水机出了故障。当她提起水桶倒水时,她不小心把左手拿着的亚硝酸盐洒在了饮水机和地上。当她用瓶子喝了一小口亚硝酸盐溶解的水时,她觉得很咸,突然觉得为了一件小事不值得这么做。她把剩下的水倒进宿舍的水池,然后把瓶子放在宿舍的桌子上。由于担心别人知道她想自杀,曹没有把可能被污染的饮水机里的水倒出来,也没有提醒她的室友不要喝。
据曹说,她无意将有毒物质倒入饮水机。然而,这也成为网民讨论的焦点。网友"激流回旋"质疑说,使用过饮水机的人都知道,除非是故意放进去的,否则不可能"不小心掉进去"。
2月17日,记者来到事件发生的宿舍楼。由于离学校开学还有一周,整栋楼都空了。该学院的工作人员说,事件发生后,刑事调查人员拿走了被污染的饮水机,以获取证据。这名工作人员还说,每次换水时,他们都必须检查饮水机。当饮水机被拿走时,它看起来很完整。至于曹某提到的是否有过失,必须由警方来认定。
除了丽丽,和曹某住在同一宿舍的小宇(化名)也从饮水机上喝了几口水,但她没喝多少,因为她觉得味道不对。广西艺术学院副院长魏俊平表示,中毒事件发生后,学院非常重视。学院领导召开特别会议,研究如何对待、安抚和教育学生,并及时向上级通报情况。两名中毒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后,他们在医院观察了几天,以确保他们的健康,然后被送回家。
广西艺术学院的一名学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们也首先收到了辅导员和老师的通知,提醒他们学校有些学生喝了瓶装矿泉水后有不良反应。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为了安全起见,请暂时停止饮用瓶装水。
法律意识薄弱导致悲剧
“从各种迹象来看,这个学生原本想和他的室友开个玩笑。他们认为吃坏肚子和摄入一些维生素C是解药。他们没有意识到问题会如此严重。”秦说,事发后,他通过电话联系了宿舍里的其他同学。每个人都反映平时没有什么大矛盾,也不应该有学生自杀或故意中毒。
秦给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丽丽被毒死后,在医院急救期间,她并没有责怪曹某,她还在帮助曹某说话。曹某也对她朋友的中毒表示内疚。但现在事件已经到了司法程序,学校也感到非常遗憾,"她也是我们的学生,我们一定要救她。"秦对说道。
秦表示,学院将对每个新生入学时进行专项心理调查,并发现曹没有问题。曹某的班主任也说她很活跃,学习很努力。更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因为她法律意识薄弱。
在秦看来,虽然这是广西艺术学院成立以来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也是一个比较极端的案例,但学校还是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据了解,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广西艺术学院安排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平时,指导员和教师也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虽然学校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仍有必要不断加强教育,让学生进入他们的头脑和心灵。
检察机关认为,尽管曹某辩称自己不小心把它掉了,但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结果的发生,而是继续采取放任的态度,最终毒死了两人,明知亚硝酸盐是有毒危险物质,服用后可能致命。因此,曹某发现他手里只剩下少量的亚硝酸盐,可能会洒到饮水机里。他的主观方面是间接意图。曹某向饮水机投掷危险物品,侵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他故意投掷危险物质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涉嫌投掷危险物品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结果,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
2月17日,记者联系了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机关仍处于补充调查阶段,还有一至两个月就要开庭审理了。(原名“南宁暴露校园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