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林森浩行刑前手写书信曝光
据《法制晚报》今天报道,“复旦投毒案”的辩护律师司伟江、唐志坚在上海市法院执行死刑前收到了林森浩致律师的信函。签字日期显示书写日期为2015年12月9日。
备受社会关注的“复旦投毒案”罪犯林森浩于2015年12月1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悉,在11日执行死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森浩会见其父林祖尧等亲属。当天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令,对罪犯林森浩执行了死刑。
*电视台采访:死刑意味着回报
林森浩被处决的当天,*电视台在12月7日播出了对林森浩的采访。
当被问及“如果死刑被批准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时,林森浩说,“这意味着对我的回报,我认为这是相当好的替代。因为这样,他们(黄洋的父母)也可以放下”。
据媒体报道,《法制晚报》记者获悉,央视采访结束后的第二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林森浩宣布死刑已获批准,并通知福临,他将于11日抵达上海与林森浩会面。
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中表示,林森浩毒死室友的行为“极其严重,应当依法惩处”
给律师写信:中国的法治之路将越走越宽
在这封手写的信中,林森浩写道:非常感谢你对我的案子和生活的帮助。好人会有好结果,请相信!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做的已经做了,不能再做了。请放开它,保护你自己。不要做任何对你的职业和生活有害的事情。这毫无意义!记住,记住!
林森浩在信中还说,中国的法治之路将会越走越宽,你们(律师)仍然需要发光发热。祝福你!
背面的题词是“学生:林森浩”。
环
复旦中毒
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被人毒死。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者黄洋的室友,中毒药物是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原判:他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处决。
文/记者温如军(原题:复旦投毒杀人凶手被执行死刑前暴露的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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