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核安全中心主任未认真履行职责被党内警告
科普小知识2022-02-13 06: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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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4月27日电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纪委监察部今天报道了4起违反八项规定的精神案件。其中,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李因不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被党给予警告处分。
报告的四起违反八项*规定的精神案件是:
2013年,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核安全中心)财务审计部组织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两次出国,花费超过20万元。核安全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李作为主管领导,未能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批准以培训费名义报销费用。党给了他警告处分。财政部审计司司长傅建军受到党的严厉警告。
在2012年底赴美国和加拿大代表团访问期间,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资源评估司未经批准增加了与拉斯维加斯内华达大学的研究项目。资源评估部主任、党支部书记薛英喜因未能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而受到党的警告。代表团团长、资源评估部能源司司长张大权受到该党的严厉警告。
农业部珠江水产研究所接受了一家公司的赞助,并在2013年动用了35.1万元的工会经费组织员工出行。当时的党委书记、副主任曲因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公款旅游而受到党的警告。
2013年8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服务办公室组织41名员工参加在河北兴隆召开的会议,会议期间安排了旅游活动。全程费用超过4万元,包括餐饮和住宿,其中10688元用于游览景点,全部用公款支付。服务中心副主任周伟平作为当时的主管领导,同意由服务部门组织活动。党警告他不遵守廉政条例和八项*规定的精神。服务部门主任傅继华受到党的严厉警告,副主任魏德春和张立平受到党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