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大回应同门抄袭:2007年已处理
2007年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剽窃的决定
长春2月23日电(记者兰迪)据中国之音“新闻之夜峰会”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东北师范大学2005年和2006年的两位研究生的论文高度相似。这两个学生不仅在同一个专业,而且在同一个导师的指导下。一年前和一年后是不同的,同一位老师的剽窃已经成为媒体报道的热门话题。
然而,当记者今天下午就此事采访东北师范大学时,该校发言人迟海波明确表示,该校已经决定在2007年剽窃,撤销了剽窃者的硕士学位,并对该导师处以两年罚款,停止招收研究生。为什么数据库里仍然有抄袭的论文?在导师制下,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建立正确的学术标准?
媒体报道的抄袭论文是东北师范大学2006级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生张立明的毕业论文。题目是《魏三祖诗特色研究》。他的论文与2005年研究生马达关于曹魏三祖诗在内容、结构、表达、感谢甚至错误等方面的特点的研究非常相似。同时,他们的导师是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傅。简而言之,是我的师兄前年抄袭了我师兄的毕业论文。
对此,早在2007年12月29日,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就以学校繁文缛节的形式做出了《关于处理张立明硕士学位论文抄袭问题的决定》。东北师范大学发言人迟海波表示,该事件发生在2005年,并已向教育部纪律检查小组报告。经过学校调查,事情被发现是真的。2007年12月29日,东北师范大学发布正式文件,决定撤销当时学生的学位,暂停指导教师的招生两年。这个案子已经结案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媒体又把它拿出来了。
既然剽窃被发现了,学位也被撤销了,那么相应的论文怎么还会出现在数据库里,让李悝·jy和“李鬼”在网上相遇呢?迟海波解释说,这与学校前后签署的纸质数据库中公布的合作协议有关。
据了解,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万方数据库已签订了发表硕士和博士论文的协议。2010年后,该协议将不再生效。唯一生效的是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当时是可用的,可能是因为转载或其他关系。这是以前的事情,2010年后将不再提供。
迟海波表示,如果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发现被认定为剽窃的《魏三祖诗品研究》论文,东北师范大学将向社会公开道歉。
事实上,单从东北师范大学当年的待遇和处罚来看,可以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然而,人们也在质疑,只要导师愿意检查一篇数万字的硕士论文,学生就会发现从选题到开题报告、到期中考试、到初步考试、到最后答辩等许多环节都很难“应付过去”。
对此,21世纪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熊丙奇认为,这一事件实际上反映了“导师不指导”的问题。同伴老师和兄弟们剽窃的发生表明,从最初的话题开始到过程监控和最后的辩护,这些链接都是无用的。导师可能没有注意到论文的写作过程,或者他可能知道学生抄袭,但为了让他毕业,他并不在乎,导致了目前的问题。
对学术不端行为如剽窃的惩罚真的取决于惩罚的“统治者”,并且需要一条红线。然而,如何充分发挥教师规范学术行为的“积极能量”,也可能是大学应该考虑的问题。
熊丙奇认为,如果导师能让学生与自己一起参与学术研究,他应该从课题开始就关注自己的研究进展、研究成果、剽窃等学术违规行为,这是可以遏制的。导师制的主要目的是让导师和学生一起学习,让学术精神得以传承。如果导师和学生没有共同研究的经验,并采用库存管理,只要学生通过答辩,学位将被授予,这实际上鼓励学术不端行为。(原题:东北师范大学被指控“写作中同样的错误”的同门论文,据报道于2007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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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的两篇硕士论文高度相似,属于同一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