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与研究生协议:双方共识的制度化尝试
杨国梁
利柳
■我们的记者韩天棋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大学的研究生和他们的导师之间经常发生冲突。一些研究生甚至因此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这让人感到遗憾。随着最后一批“90后”成年人的到来,越来越多的“95后”和“00后”成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主力军。他们年轻又有创造力,同时他们更有个性和独立意识。这使得许多研究生导师开始思考如何界定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以达成双方对学术指导、科研合作和日常生活的共识。
2月22日,清华大学刘力教授在Science.com博客上发布了美国医学院协会2017年发布的《导师与研究生协议框架》(以下简称《协议》)。他说,《协定》是目前处理此类问题的“最佳做法”,值得借鉴。
从外部管制到自我约束
2011年,教育部和中国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联合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由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部分组成。
2014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立了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和惩罚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其中,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和教育意义的禁止性师德行为制定“红色七条规则”,并建立问责机制尤为引人注目。严重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随后,许多高校根据《意见》制定了自己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例如,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正式颁布。
从教育当局到大学和学院,再到院系和学院,类似的敦促导师履行职责的规定相继出现,但近年来,由于对导师和研究生各自的权利和责任缺乏明确的理解,经常有关于他们之间冲突的报道。不是没有规定。如何确保其实施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关键因素。
刘力认为,教育部门、学校、部门对导师的要求在各种文件中都有表述,本协议是导师对课题组研究生的衷心承诺,并不是教育部门、学校、部门对外部导师的规范。
“该协议是导师的主动自律,而不是对学校和教师条例的被动遵守。这种自我约束往往更具约束力,能够更好地保证协议的执行。”刘力认为,这是该协议区别于其他条款的最容易的地方。同时,它还可以更加个性化,便于根据学校情况和课题组自身情况制定自己独特的导师和研究生协议框架。
书面共识
针对协议中提到的内容,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国梁认为,协议基本涵盖了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期间应履行的职责。然而,“该协议主要是宏观导向和无效的,它谈到了一些原则问题。它还需要一些更加详细和可操作的规则和相应的惩罚机制”。同时,杨国梁强调,研究生和导师之间的承诺应该是双向的,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都应该得到规定。
“这样做的好处是,有了书面共识,即使未来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存在问题,也有了讨论的基础。”杨国梁认为,这使得教师和学生更容易达成共识,并通过从师生关系一开始就澄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在随后的指导和合作中解决分歧。
2018年,在广泛征求意见并达成共识后,杨国梁开始在其研究团队中实施《研究团队研究生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研究生和博士后学生的反馈,他们也认为有必要有一个书面承诺或通知,因为许多年轻人在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时不了解许多事情,而且他们经常不知所措。《通知》试行以来,感受效果明显。研究生对科学研究更感兴趣。”杨国梁说。
详细的师生协议
杨国梁研究小组的“注释”包括两个维度:一个类似于“协议”,涉及导师的承诺;第二是研究生和博士后学生需要知道什么。
在导师的承诺部分,《通知》建议导师承诺为研究生提供生活补贴,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并以持续和积极的方式指导研究生。然而,与《协定》的原则表述不同,杨国梁研究小组的指示中增加了许多操作细节。例如,支付生活津贴的具体标准和制定培训方案的具体标准。
「我希望小组内有一个更宽松和宽松的气氛,所以生活津贴的发放会遵循公平和效率的原则。总的来说,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补贴,分为四个标准,即研究一(在国立科技大学期间)、研究二和研究三、博士生和博士后。随着年轻人的科研资格、年龄和科研水平的逐渐增长,他们需要更多的生活费用,因此固定补贴逐步增加。此外,每季度还将发放绩效补贴,以鼓励有能力、有创造力的学生努力学习,释放更大的创新潜力。”杨国梁介绍。
“召集小组会议是老师的职责。即使不是所有的学生都在小组会议上发言,这个系统也能保证教师能关注研究生的学术进展、科研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反馈。“杨国梁认为,这对研究生的持续和积极的指导大有帮助。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规定了与研究生讨论培训计划的内容。“研究小组鼓励每个人充分发挥自己的兴趣和特殊技能。因此,培训计划是个性化的。基本原则是理论+实践。不同的科学研究成果可以有不同的权重。例如,文件、领导指示等。可以转换成组件。任何完成得好的部分都可以转换成组件来申请毕业。"
研究生和博士后的指导原则主要涉及研究工作的基本学术标准,如基本工作纪律、按时到校休假制度、休假制度和重大节假日离开北京等。例如,应该遵守学术纪律,严格禁止学术不端和剽窃。例如,如果文章上有签名,并且添加了导师的名字,则必须征得导师的同意,依此类推。
如果有承诺,就必须有违反承诺的惩罚机制。在《说明》中,学术不端和剽窃是“一票否决”,是严格禁止的。然而,有些条款不一定是“一票否决”。例如,研究小组将给予研究生一年三次缺勤和迟到的机会,如果金额超过限额,将适当扣除绩效补贴。杨国梁解释道。
原则上,如果教师违反了他们的承诺,他们也应该受到一定的惩罚,但这可能相对更难。谁将成为约束教师和惩罚失职教师的主体?这个问题在操作层面上一直是困难的,这也是需要进一步有效探索的部分。
《中国科学报》(2018-026,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