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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达院士:取消低价药最高限价仍需配套措施

科普小知识2021-11-27 0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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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达院士:取消低价药最高限价仍需配套措施

■本报记者彭克峰见习记者蒋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取消低价药品零售最高限价。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在接受《中国科学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家发改委此举是为了解决低成本药品生产和供应的问题,但效果仍有待证实。"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一些配套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

李指出,我国目前有三大目录,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疗保险目录和低价药品目录,但三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明确。“低价药物等同于基本药物、医疗保险药物还是同等待遇?相反,基本药物和医疗保险药物必须是低价药物吗?或者,低价药物是被选为基本药物和医疗保险药物的先决条件吗?对于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关部门应尽快明确,避免出现新的混乱”。

对于低价药品、基本药品和医疗保险药品的选择标准,李认为应尽快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不能过于武断。“过去,专家评审意见仅供参考,由官员和决策者做出最终决定。这种由极少数人决定的决策过程有许多缺点,应该尽快改进。”

他指出药物是治疗疾病和拯救生命的武器。医生强烈要求选择最有效、最安全、最好的药物作为基本药物和医疗保险药物,因为提高疗效和治病救人的水平是首要目的。然而,最好的药物不一定是低价药物,但可能是廉价药物,甚至是高价药物。过去,医生只能使用低价药物,而不能使用最好的药物。经济因素是医生使用药物的先决条件。“如果医学原则从属于经济原则,这就是医生的悲哀和病人的不幸。”

目前,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险费用有限,所以我们必须量入为出,节约使用。因此,多年来我们一直非常重视经济核算。过去,在选择基本药物、医疗保险药物和低价药物时,低价是首要条件。“尽一切可能节约开支是必要的,但今年医疗保险费用的预计余额超过9000亿元,这是否太多了?”李认为经济核算不应忽视一个重要事实。例如,对一个患重感冒的病人来说,如果他用的是最有效的好药,每天的药费可能会超过100元,这不符合低价药的标准。但效果显著,疗程明显缩短,3-5天即可痊愈,有利于早日康复。如果使用低成本的药物,它们是有效的,但不是有效的。疗程可延长至7-10天,甚至2周。整个疗程的药物用量和药费将增加数倍。住院费用、误工费用、陪护费用和其他费用也将增加数倍。最后,总医疗费用将增加几倍甚至几十倍。此外,也有可能控制病情不令人满意,病情恶化将导致更大的风险。因此,许多医生宁愿选择价格稍高但疗效最好的好药,也不愿选择价格低廉的药。

“因此,在选择基本药物和医疗保险药物时,仅仅考虑经济原则是不够的。首先要考虑医疗原则,把病人的治疗和疗效的提高放在首位,同时要充分考虑经济原则。我们不应该本末倒置,以主人自居。”李对说道。

他认为,NDRC这一次的决定可以提高低价药品的价格,并赋予药品公司有限的独立定价权。每日药费上限分别为3元(化学药品)和5元(中药)。然而,一些低价药物的涨幅有限,这无法引起制药公司的兴趣。一些低价药物价格上涨过高,这将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因此,如何控制药品价格并不容易调动制药公司生产低成本药品的积极性,在不增加患者负担的情况下保证供应。这还需要配套政策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做更详细的工作。

“由于进入三大目录的药物将为制药公司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制药公司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每当目录被选中时,制药公司将“渡海展示他们的能力”,各种公共关系措施将被更新。人们厌恶灰色原则,但它被反复禁止。因此,我们应该以此为戒,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把工作做好,把最好的药给病人。”李最后说道。

中国科学新闻(2014-06-17,第一版集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