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工作启动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教育部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教育和技术部[〔2019〕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直属高校,各部委、各省共建各高校: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提名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国家科学技术奖〔2019〕3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教育部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教育部提名的项目(候选人)必须符合《通知》的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1.第一个完成提名项目的人(被提名的候选人)所在的单位必须是一所大学。
2.提名项目原则上获得省部级以上一等奖。
二。提名程序
1.提名和推荐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向我公司推荐教育部2020年提名的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候选人)。请填写《教育部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部(教育部与省共建的高校可直接报送,其他地方高校应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报送)。
2.填写提名表格
请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提名表,并提供支持材料。一般项目应在国家科学技术奖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上在线填写,并提供提名号和密码(另行发送)。特殊项目需要联系我们的高技术(军事)部门,并通过独立提名系统填写,而不是通过互联网。
3.检查提名材料的副本
在填写过程中,应对前一年接受公开的项目和前几年授予的项目论文专利进行重复检查。一般项目在平台上在线检查,特殊项目由学校自己检查。
4.提名宣传
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向我公司提交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公开信息表(附件3)(一般项目将直接发送至邮箱,特殊项目将记录在光盘上提交)。我们公司将公布提名(候选人)。
所有项目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完成单位)必须在2020年1月10日前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公开。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后,该项目可被提名。
5.正式审查
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按照《通知》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纸质提名表(包括主要部分及附件,无盖章)一式两份发送至我公司。我们公司将对组织形式进行初步审查。
三。提交材料
1.在线提交一般项目
对于一般项目,请于2020年1月20日前在国家科学技术奖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上在线提交提名表。
2 .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于2020年2月7日前将提名材料以公函形式发送至我公司。提名材料包括:提名项目的宣传和结果、纸质提名表格;特殊项目还必须提交分类文件、特殊项目提名表和电子版汇总表(光盘)。
参加保密项目研究的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应提供解密考试证明;被提名项目(候选人)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支持材料,并随公函提交。
四.预防措施
一般项目的所有相关资料不得有保密信息。专项项目的所有相关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和相关保密规定的要求填写和提交,不得通过网络传输。
V.联系信息
1.科学技术司(一般项目)
李欣然010-66096702
王治钧010-66096298
邮箱:kjjl@moe.edu.cn
传真:010-6602078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厂胡同37号教育部南楼406室
2.科技部高技术(军事)司(专项)
赵010-66097374
吴惠斌010-6609695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厂胡同37号教育部南楼411室
附件:1。教育部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一般项目)
2 .教育部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总结(专项)
3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信息表
4.专家回避申请表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