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期房停工了如何维权
买房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交易过程往往伴随着很多的风险,尤其是购买期房,如果开发商资历不够,资金短缺,随时有停工的可能,很可能成为烂尾楼,往往这样,消费者是最大的受害者,那么,购买的期房停工了如何维权呢?
律师建议消费者,假如房屋存在“烂尾”可能,先不要急于向法院起诉,给发展商一点时间,希望其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消费者的损失可降到最少。如发展商因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的产权。
“我们现在最担心发展商没有资金完工,导致房子‘烂尾’。那时,我该怎么办呢?”这是位于上海长寿路科维大厦的不少业主在得知发展商暂停建设、拖延交房时说的。
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目前有一部分开发商出现了销售积压,资金回笼难等病症,购买了这些企业开发房屋的业主们,有可能会面临楼盘的“烂尾”问题。
对此,已从事房产诉讼业务近5年的资深律师田叶指出,购房谨慎,退房亦需谨慎。房价下跌、楼市低迷之际,假若开发商再三拖延交房时间,遭遇“烂尾”危机,千万不要根据合同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此时发展商手里已经没有钱了。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假如发展商较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的产权。总之,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得不到强。
阅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祖斌对田叶的观点表示认同。他指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根据有关法规,对楼盘有抵押权利的机构如银行具备优先偿还权,普通消费者并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两位律师均建议消费者,假如房屋存在“烂尾”可能,先不要急于向法院起诉,给发展商一点时间,希望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这样,消费者的损失可以降到最少。否则,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消费者赢得官司,最终也可能遇到“执行难”的问题。
黄祖斌进一步指出,在决定是否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们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最终得不到赔偿。”等待一定时间之后,如果发展商依然没有找到足够的资金完成项目,发展商就应该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经法院对开发公司析产、拍卖后,获取项目后续完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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