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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无需更换

科普小知识2021-08-21 09: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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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无需更换

原有房产证仍然有效

近日,网传房产证作废,“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记者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房产证仍有效,不用更换不动产证。

近日,一篇网传文章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事实上,国土资源部要求的“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是2016年的工作任务,官方文件或*网站上目前也找不到与“5月1日”时间节点相关的上述内容。

记者了解到,济南从2015年12月30日开始就不再颁发房产证,而改发不动产权证。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不管是新的不动产权证还是旧的房产证,都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选择换或不换。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此外,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保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网传“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这让有些人担心房子的产权问题,万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有自己名字、但是房产登记簿上没有怎么办?

这名负责人表示,济南市民可以完全放心,基本不会出现不动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而不动产登记簿上没有你名字的情况。他解释,申请人申请办证的流程是,窗口进行业务受理,经审核人员审核后,信息无误后会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簿上会详细记载该不动产的产生原因、变更过程和物权所属等,而之后的不动产登记证是依据不动产登记簿信息予以核发的。

房产证“下岗”了?谣言别信

近日,一篇《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它房子才归你》的文章引发关注和讨论,还衍生出“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等内容。那么,房产证自5月1日起“下岗”的说法是否正确?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不再重要?新的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有何区别?

对于传言,各地房管、国土部门纷纷表示,已经颁发的房产证仍然有效。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进行,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房产证依然合法有效,无须更换

网传文章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事实上,早在2016年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就已经不再颁发房产证,而改发不动产权证。据国土资源部官网消息,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地市已经达到100%,除*部分县外的所有省(区、市)的县,全部实现“颁新停旧”。

有人疑惑,那么旧的房产证还有效吗?是不是必须去更换不动产权证?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对此,房地产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新证、旧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选择换或不换。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